碾子山区道路及边沟维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碾子山区道路及边沟维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齐市碾子山区道路及边沟维修工程 已由 齐市碾子山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以 批准文号为“碾发改工信(备)字【201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齐市碾子山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政府资金,招标代理人为 齐齐哈尔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阶段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齐市碾子山区
投 资 额:560万元。
计划工期:2013年10月4日—2013年10月28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能力。
3.2 投标人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14日 8:00~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碾子山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30日9时,地点为碾子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省外企业的投标人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到场参加开标会。
6、投标报名
6.1有意参加报名的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年检合格)、《监理组织机构人员投标资格备案表》及证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工程项目总监并且有社保缴纳证明)、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书均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3套)送达碾子山区市政设施管理处及碾子山区招标办进行现场确认、留存。省外企业需到黑龙江省建设厅办理准入介绍信,省内其它市、县监理企业,请到齐齐哈尔市建设局办理入驻手续。
6.2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按照齐建发(2012)56号文件规定配备,具体要求:总监1人、土建监理1人、安全监理1人、监理员1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市政设施管理处
联 系 人: 安丽臣 电话: 189*****111
招标代理机构: 齐齐哈尔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龙沙区源地街26号
联 系 人: 赵丹 电话: ****-*******


齐齐哈尔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013 年 9 月 1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齐齐哈尔市诚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