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E
****************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木萨尔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综合〔2020〕58号文批复,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实施地点:吉木萨尔县城。
(二)工程规模:污水厂现状处理规模为1.0万m3/d,本次改扩建污水厂处理规模至2.0万m3/d,采用强化脱氮改良A2/0工艺+絮凝沉淀滤布滤池工艺的组合工艺作为主体一级A污水处理工艺。
(三)招标范围:批复的初步设计范围内、二次深化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建造、建筑配套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及竣工验收移交工作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
(四)计划工期:2021年7月至2021年10月。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缺陷责任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计划投资额:5000万元。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
****************001001
标段(包)名称: 吉木萨尔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 污水厂现状处理规模为1.0万m3/d,本次改扩建污水厂处理规模至2.0万m3/d,采用强化脱氮改良A2/0工艺+絮凝沉淀滤布滤池工艺的组合工艺作为主体一级A污水处理工艺,以上内容的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方面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2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的单位为主体。
2、投标人设计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行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①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4、业绩要求:
设计单位:近五年(2017年7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市政类供水)施工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施工单位:近五年(2017年7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分别完成类似(市政类供排水)施工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等印证资料,且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项目总负责人:近五年(2017年7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分别完成类似(市政类供排水)施工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业绩证明材料中需显现负责人姓名)。
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7年7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市政类供水)设计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施工负责人:近五年(2017年7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分别完成类似(市政类供排水)施工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等印证资料,且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电子招投标系统
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招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企业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请潜在投标人自行查询审核状态,及时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在线申请、网上缴纳保证金、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支持建设工程信息网CA锁(新疆通用版、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的CA锁),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联系CA公司(梁玉英,联系电话:
133*****578)查询或更换。
3、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昌吉州公共资源网首页-政务公开-下载中心: 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V1.3.docx
4、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信息库入库操作手册下载链接:昌吉州公共资源网首页-政务公开-下载中心: 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信息库入库操作手册V1.4.docx?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12点30分(北京时间)至2021年7月27日12点30分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网上缴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12点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时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
投标单位应提交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电汇或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5、账户信息:
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2844-005643)]
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对核实。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昌吉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吴杰
电话:
151*****567招标代理:新疆博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健
135*****785****-*******监督电话:
****-*******(吉木萨尔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