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3日车辆损失鉴定公告1(2021第5557号)
2021年7月23日车辆损失鉴定公告1(2021第5557号)
2021年7月23日车辆损失鉴定公告1(2021第55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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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19日 10:03 |
浏阳市人民法院关于选择专业机构的公告 一、标的: 2021湘0181民初5557号,1、对案涉车牌号为湘A-R64N9的本田牌小车因案涉事故造成的修复费用(维修项目、价格、工时费、残值价值)进行鉴定。2、对案涉车牌号为湘A-R64N9的本田牌小车实际维修项目与浏价认车字(2020)0056号《浏阳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附件明细表列明的维修项目进行比对鉴定(包括:是否实际更换相应的零部件、更换零部件的品质是否为原厂件、实际维修的价值和价格)。备注:该车辆在因案涉事故进行维修后又于2021年4月发生了二次事故并进行了维修。 二、报名时间:根据相关规定,本院拟定于2021年7月23日10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外委托机构,符合资质并入围2020-2021年我院对外委托机构名册的机构可在2021年7月22日下午5:3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路径进行报名。 三、提示: 1、摇号选任机构根据省高院《湘高法明传(2020)190号》文件的要求实行轮候制; 2、收费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司法厅湘发改价服(2016)646号文件收费文件执行; 3、摇号过程,结果可在“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或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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