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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天和苑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天和苑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天和苑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2021-07-19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乙方:福建贵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ZJYZX[GK]*******的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天和苑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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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为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提供安全防范、公共秩序管理、卫生保洁、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和管理,辖区的绿化养护及会议室卫生和会务保障等。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 | 辖区范围:本大院围墙以内,包含统战大楼1-8层、1#(党派楼)1-6层、5#(培训中心和食堂)、3#(台胞服务中心)、4#(车库和物业用房)及三层小楼,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还有设备用房和停车位、屋顶设备用房等。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 | 3 |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玖万玖仟玖佰柒拾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井尾5号天和苑;
4.3交付条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2、合同标的 2.1本次为福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要求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所需服务人员、服务设施的配备需符合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的要求。 序 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本项目为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采购项目,为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提供安全防范、公共秩序管理、卫生保洁、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和管理,辖区的绿化养护及会议室卫生和会务保障等。 2、辖区范围:本大院围墙以内,包含统战大楼1-8层、1#(党派楼)1-6层、5#(培训中心)、3#(茶楼)、4#(车库和物业用房)及三层小楼,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还有设备用房和停车位、屋顶设备用房等。 3、设施设备情况:①高低压配电柜;②柴油发电机组;③电梯3部(统战大楼2部、党派大楼一部);④VRV变频空调系统;⑤消防泵、消防栓及其他消防设备设施;⑥给排水泵;⑦监控和安防设备。 4、乙方报价中员工的最低工资不能低于同期福州市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 该品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要求 共有部位 1、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 1)钢筋混凝土构件不产生裂缝、变形; 2)完好率达到98%以上。 2、门厅: 1)整洁、干净; 2)明亮、标识清晰。 3、户外墙面、顶面、地面: 1)外墙清洁、美观; 2)外墙顶面无渗漏现象; 3)完好率98%以上。 4、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 1)确保使用功能正常; 2)整洁美观、完好率达98%以上。 5、走廊通道: 1)确保使用功能正常; 2)整洁美观,完好率达98%以上。 共有设施设备 1、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等供水、排水系统: 1)管道通畅,无冒滴漏现象; 2)管道及阀门使用功能正常,完好率达98%以上。 2、天线、供电、燃气线路: 1)线路完好,可正常使用; 2)完好率达99%以上。 3、消防设施设备: 1)管道贮水保压正常; 2)报警装置正常并自动启泵供水; 3)完好率达99%以上。 4、中央空调: 1)及时维保,确保使用功能正常。 5、电梯: 1)运行平稳、可靠; 2)开关,平层正常,无异响和震动; 3)取得年检合格证。 6、避雷装置: 1)接地电阻值符合规定要求; 2)每年一次进行检测。 7、道路、场地、路灯: 1)道路通畅、地面平坦,无随意占道; 2)路灯照明正常。完好率达95%以上。 8、沟渠、池、井、等: 1)井盖完好,无丢失和损坏,盖合良好; 2)井内沟内无垃圾杂物,排水流畅。 9、路标、安全标等: 1)标识清晰美观,安装牢固可靠; 2)完好率达98%以上。 10、共有设施设备房: 1)整洁干净,设备每周进行清洁; 2)设备房标识清晰。 11、电子防盗、监控、报警系统等: 1)功能正常,画面清晰; 2)录相装置运行正常,分辨度高; 3)完好率达99%以上。 12、楼宇对讲、电子巡更等: 1)功能正常,使用正常; 2)完好率达98%以上。 13、物业服务用房: 1)通风明亮,干净整洁; 2)文件资料整放有序。 草坪 1、修剪: 1)根据绿化生长情况进行修剪,整齐美观。 2、清杂草: 1)杂草不高于草坪5cm。 3、补栽、补种: 1)一周内进行补栽补种。 4、施肥: 1)每季一次进行施肥,保持草坪生产良好。 5、灌: 1)每三天进行灌溉。 6、病虫害防治: 1)每月一次进行消杀,做到无害虫。 树木 1、修剪: 1)根据绿化生长情况进行修剪,整齐美观。 2、中耕除草、松土: 1)每月一次除草松土,保持树木常青常绿。 3、施肥: 1)每季度一次进行施肥,保持树木生长良好。 4、病虫害防治: 1)每月一次进行消杀。做到无虫害 5、扶正加固: 1)在暴雨或台风来临前后,做到树木的扶正加固工作。 花坛盆景绿篱 1、布置: 1)根据季节和需要进行盆景等布置。 2、灌: 1)每三天进行灌溉。 3、修剪: 1)根据绿化生长情况进行修剪,整齐美观。 4、补裁、补种: 1)一周内进行补裁补种。 5、施肥: 1)每季一次进行施肥,保持花坛盆景绿篱生长良好。 6、病虫害防治: 1)每月一次进行消杀,做到无害虫。 楼内公共区域 1、地面和墙面: 1)水泥地面目视无烟头废纸,果皮等垃圾。 2)墙面干净,无明显的污迹。 2、楼梯扶手、栏杆、窗台: 1)目视无积尘,灯具干净明亮。 3、天台、屋顶: 1)目视无垃圾杂物等。 4、门窗等玻璃: 1)目视干净无明显污迹。 5、垃圾收集: 1)每日收集并清运。 6、电梯轿厢: 1)电梯轿厢干净整洁,明亮。 2)无明显水迹和污迹。 楼外公共区域 1、道路地面、绿地: 1)道路目视无废纸。果皮等垃圾物; 2)绿化内无枯枝败叶,生活垃圾物。 2、沟渠、池、井: 1)无堵塞无溢出现象。 3、公共灯具、宣传栏、路标、标志、雕塑、景观小品等: 1)目视整洁,无乱张贴乱涂画和破损; 2)雕塑景观小品完整美观。 4、垃圾厢(房): 1)做到无异味。 5、果皮箱、垃圾桶: 1)干净无异味。 6、消毒灭害: 1)每月消杀,减少虫害。 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 1、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1)天和苑机关大院实行凭工作卡、工作证进出制度。工作证或工作卡由所在单位制发,并将人员名单报天和苑管委会备案。工作证、卡必须妥善保管,严禁外借,证、卡与本人不符者不予出入。 2)参加培训中心培训的人员,由培训中心发给临时出入卡,凭临时出入卡进出,严禁在办公区域逗留。 3)外来人员因业务需要进入天和苑大院,应先到门卫室登记,查验证件,经接洽部门或相关人员同意后,填写《会客单》保安人员应给来访者指引接洽单位所在位置,如接洽单位或相关人员不在或有其他原因不愿意接洽的,保安人员应予以谢绝并禁止其入内。接待单位或个人接待后须在《会客单》上签名以示负责。 4)乙方应指定专人在监控屏幕前24小时监视值守,如发现无《会客单》在办公区逗留或者其他可疑人员,要及时赶至相关地点验证查询、劝离。 5)快递、信件、报刊、文件等小物件(机要件除外),一般由门卫室代为收发,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上述收送件人员进入办公区。 6)以下人员严禁进入办公区: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2)不告知身份、不进行登记的人员; (3)推销产品的人员; (4)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员的来访人员; (5)衣冠不整和流浪乞讨人员。 7)天和苑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车辆,由各单位办公室提供车辆及人员信息并盖上办公室章,提交到物业管理处统一录入到车辆管理系统,原则上一人一车。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车辆因报废、换车等,要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处,如因没有及时告知,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8)外来人员驾驶车辆到天和苑单位办事、开会、接洽业务等,须在门卫室进行登记,按第3点的规定进入停车,并凭有签名的《会客单》予以免费放行。来访免费停车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4小时,逾期收费。 9)举行大型活动、召开会议时,主办单位应提前向行财处申请,在大院可容纳的范围内予以放行参会人员的车辆。 安保人员要及时引导各类车辆有序停放。 10)非天和苑机关单位公务车和工作人员私家车原则上不得在大院内过夜停放,因特殊原因须在大院内停放的车辆,须向天和苑管委会申请夜间停车证、缴纳相关费用并放在指定区域,夜间停车时段暂定为晚7:00至次日上午7:30,上午7:30前未离开的加收相关费用。 11)出租车严禁进出天和苑大院,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等车辆应及时予以放行。 2、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 1)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告知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2)每年组织开展1次消防法律法规及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3)每月对各办公楼内的消防器材进行1次检查,保证消防器材正常,检查内容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水枪、防火门等。 4)根据灭火器的使用年限或有效期,按时进行更换,保证所有器材都在正常状态。 3、其他: 1)门岗整洁,设专人24小时执勤。 2)对进出天和苑大院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3)对天和苑大院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逻一次。 4)配备有安全电子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并及时记录,发现问题15分钟内有专人到现场处理。 5)引导进出天和苑大院的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6)物业服务企业应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对天和苑大院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和督导。 行政服务 1、会议服务、会场布置、信件、报刊分发、大楼水电划表,协调与水、电、邮政单位工作联系,建立物业管理的技术档案等。5.2物业使用中对禁止性行为的管理措施: (1)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2)禁止违法搭建建筑物,构建物; (3)禁止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 (4)禁止燃放、易燃、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 (5)禁止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6)不得斗殴、打架、吸毒、赌博、盗窃现象。 5.3其他要求 (1)物业服务管理用房由天和苑大院无偿提供,面积40平方米之内;在服务管理中办公消耗的水电费用,由天和苑大院免费提供。物业经营服务管理过程中,需要配置相关的办公设施设备、器材用具、耗材(如扫把、拖把、垃圾袋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承担物业管理和服务中所形成劳动关系、劳动纠纷及其他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安全责任等,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得开展物业管理之外的其他经营性活动(包括饮食服务、代购代销商品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每月预留5%物业服务费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对乙方完成的委托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累积一年的质量保证金,根据“招标内容和要求”中第二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第一条至第十条及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要求的标准进行全面的考核测评,考核合格支付100%的质量保证金;考核不合格不支付质量保证金,并限期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整改仍达不到“招标内容和要求”中第二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第一条至第十条及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要求的标准的,延付或拒付物业服务管理费,直至终止委托服务管理合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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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2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3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4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5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6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7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8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9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10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11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12 | 4.37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根据“招标内容和要求”中第二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第一条至第十条及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要求的标准进行全面的考核测评,考核合格支付100%的质量保证金;考核不合格不支付质量保证金,并限期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整改仍达不到“招标内容和要求”中第二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第一条至第十条及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要求的标准的,延付或拒付物业服务管理费,直至终止委托服务管理合同。 | |
13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14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15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16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17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18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19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20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21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22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23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24 | 4.37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根据“招标内容和要求”中第二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第一条至第十条及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要求的标准进行全面的考核测评,考核合格支付100%的质量保证金;考核不合格不支付质量保证金,并限期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整改仍达不到“招标内容和要求”中第二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第一条至第十条及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要求的标准的,延付或拒付物业服务管理费,直至终止委托服务管理合同。 | |
25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26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27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28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29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30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31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32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33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34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35 | 2.63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 | |
36 | 4.47 | 物业服务管理费按月支付,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每年度按约定考核后视情况进行支付。根据“招标内容和要求”中第二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第一条至第十条及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要求的标准进行全面的考核测评,考核合格支付100%的质量保证金;考核不合格不支付质量保证金,并限期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整改仍达不到“招标内容和要求”中第二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第一条至第十条及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要求的标准的,延付或拒付物业服务管理费,直至终止委托服务管理合同。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服务期:三年。
10、违约责任
10.1签约双方应自觉遵守执行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如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有权终止合同。 10.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无正当理由拖欠服务管理费的,乙方有权暂时停止各项服务。 10.3托管期间,天和苑大院发生财产被盗,或者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因乙方未能及时发现和排查而造成损失的,根据责任认定,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费直接从物业服务管理费中扣除;若乙方管理不到位或不规范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损坏的,乙方应足额给予赔偿。 10.4甲方每月预留5%的管理服务费,累积一年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天和苑管委会每年组织1次代表对乙方完成的委托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标准进行全面的考核测评,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测评满意率高于80%为合格给予100%的质量保证金;测评满意率60%-80%为基本合格给予80%的质量保证金;测评满意率低于60%为不合格不支付质量保证金,并限期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整改仍达不到服务质量标准要求,延付或拒付物业服务管理费,直至终止委托服务管理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等。 10.5乙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停止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当月物业服务管理费。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招投标承诺的管理目标规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10.6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与第三方发生法律纠纷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纠纷、人身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名誉权纠纷等,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先行偿付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但不包括依法应当由甲方承担的责任部分。 10.7守约方为主张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合同权利所发生的一切包费用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邮寄费及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或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及主张权利所发生的费用。。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按天和苑大院面积12000 ㎡(不含附属间)物业管理服务费具体标准如下: (1)房屋的共有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人工费用、材料费及维保费等,每次在2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超过200元(含200元)以上维修、维保(外包维修)、更新费用等由甲方支付(共有设施不含单位自行购置的开水器、微波炉、电冰箱等)。 (2)公共绿地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3)二次供水的水池,水箱每年清洗消毒二次,化粪池每年酌情清理但每年至少一次,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协助甲方做好节日布置及大型会议活动场所的布置,布置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5)公共区域内的洗手液、洗洁精、卫生纸、电梯不锈钢清洁剂、保洁(伸缩)玻璃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室外垃圾桶大垃圾袋、消毒用品、绿化工具、保洁用具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提供保安所需的对讲机及相关器具,乙方提供保安服装等。 14.2停车场免收停车服务费 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邮递、执法等特种车辆在执行公务时以及业主搬家车辆、临时送货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14.3服务质量考核 (1)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届满,根据招标文件甲方对乙方完成的委托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限期在一个月内整改到位,若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内容和要求”中第二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第一条至第十条及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要求的标准的,则终止合同。(2)天和苑管委会需负责对物业服务管理、质量标准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每月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对乙方完成的委托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累积一年的质量保证金,根据“招标内容和要求”中第二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第一条至第十条及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要求的标准进行全面的考核测评,考核合格支付100%的质量保证金;考核不合格不支付质量保证金,并限期在一个月内整改完毕,整改仍达不到“招标内容和要求”中第二项“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第一条至第十条及投标文件相关响应内容要求的标准的,延付或拒付物业服务管理费,直至终止委托服务管理合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5.4本合同一式2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送达:本合同载明的甲、乙双方联系地址,将作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书面函件以及司法机关法律文书的指定送达地址。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合同所列明的地址以快递方式送达。以快递形式发出的,无论是拒收还是退回,均以快递投邮后第三日视为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方式,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以原地址进行通知的,视为送达完成。通过快递方式的,快递投邮后第三日视为送达(无人签收、他人收或拒收等均视为送达)。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乙方: | 福建贵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井尾5号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南路10号金山碧水榕城广场8号楼02店面 |
单位负责人: | 陈晔 | 单位负责人: | 陈兰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7*****136 | 联系方法: | 183*****28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 |
签订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井尾5号
签订日期:2021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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