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中心区沿街建筑景观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南海大道(桂江立交桥灯光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桂城中心区沿街建筑景观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南海大道(桂江立交桥灯光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桂城中心区沿街建筑景观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南海大道(桂江立交桥灯光亮化)工程
招标编号:********0753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城中心区沿街建筑景观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南海大道(桂江立交桥灯光亮化)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项目概况:工程位于南海区桂城,工程建安费约1000万元。本工程是南海大道桂江立交桥景观亮化综合整治工程,工程规模为整座立交桥外观统一亮化的整治。用线光源结合点光源,点缀洗墙灯来达到效果,并配置智能化控制系统。
3、工期:本工程须在2013年12月15日前完工。工期始计时间为中标公示完毕后第15天起计,最终以业主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节假日、工程变更等因素而延长。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通过工商部门年审且在规定年审周期内;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①、②、③资质中的任何一种: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电网公司办理诚信备案登记,且在广电程【2010】376号文的五级或以上施工企业名录中。
3、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曾成功地独立完成过一项或以上单项工程造价为4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照明工程施工业绩。【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含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交(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其中: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4、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国家建设部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在开标当天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因在建项目锁定的人员中选取。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其它人员要求:
①施工员:至少3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
②安全员:至少2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③质检员:至少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
④材料员:至少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
⑤造价员:至少1名,具有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工程师;
⑥资料员:至少1名,具有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
注:所有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必须提供在本单位购买的2013年2月-2013年7月的国内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必须为投标本单位在国内购买的社保,必须加盖国内社保管理部门的公章,且上述人员不能在异地重复购买社保,如发现并经查证,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论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5、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提供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7、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资料的投标人。
(3)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3年9 月 11 日~2013年 9 月 17 日16 时30分(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方式一、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领取光盘
购买招标文件、领取光盘时间:2013年 9月 11日~2013年9 月17 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光盘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
交易中心联系人:周少华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光盘)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光盘)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建设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缴交招标书工本费后领取招标文件(含光盘)等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 收款单位: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②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宝支行
④ 款项来源:桂江立交桥灯光亮化工程招标文件费
⑤ 招标文件费缴费金额:500元。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3年 月 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方式二、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www.nhcet.com)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交易中心分别缴交招标文件费和招标书工本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递交投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拟派人员的相关证书、基本开户许可证、业绩证明资料等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 2013年 9 月 27 日 上 午 8 时 30 分~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文件或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海桂城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佛平二路雷岗街景南一座四梯307
邮政编码:528000
传 真:****-********
电子邮件:********1@qq.com">********1@qq.com
联 系 人: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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