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音速干粉自动灭火系统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超音速干粉自动灭火系统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宜宾市烟草公司超音速干粉自动灭火系统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的要求,需对我公司的超音速干粉自动灭火系统等设施进行维保,确保其有效性。成都宏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委托,对超音速干粉自动灭火系统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宜宾市烟草公司超音速干粉自动灭火系统维保服务
二、招标编号:YBHBCG(130818)号
三、招标方式和资金来源:公开招标,单位自有资金
四、服务项目简介(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第四部分)
1、维保范围:宜宾市烟草公司物流园区仓库的超音速干粉自动灭火系统维保服务。
2、维护服务期限:维保服务期限为二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除标书明确允许的内容外,亦不得分包。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与招标服务项目相符合的经营范围;
4、具有消防设施工程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安装资质; 5、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带原件现场查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年 9月10日至2013年9月1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九、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方式以及现场查勘:
1、招标文件在成都宏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驻宜宾办事处现场购买(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酒都路4号市稽征处家属区1栋1单元202号)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2、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现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盖鲜章):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
(4)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各投标人购买标书后,请务必对项目实施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否则在招标过程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估算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的查勘只接受(以购买招标文件为准)报名后的投标人参加,现场勘查费用自理。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3年10月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开标一览表1份。
十二、开标地点: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5楼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10000.0 元整),在2013年10月9日12.00时之前(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采取银行转账形式或电汇形式。(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电子回单章”)向成都宏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并登记备案即凭转款凭据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不接受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十五、本投标邀请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六、招 标 人: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酒都路4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十七、招标代理人:成都宏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酒都路中段4号
邮 编:644000 传 真:***-********
联 系 人:赵女士:139*****278
电子邮件: hongbozhaobiao@163.com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
帐 号:****************
日 期:二0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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