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关于塔城市东门外小游园空气自动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1套的在线询价公告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关于塔城市东门外小游园空气自动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1套的在线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 | 关于《塔城市东门外小游园空气自动站原Dasibi-4000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更新采购项目》的在线询价 | ||||
询价单编号 | ****************3 | 采购目录 | 环保监测设备 | 项目优先级 | 非紧急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1-07-19 12:03:24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1-07-27 18:00:00 | 采购单位 |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郭全龙 | 联系方式 | ********992 | 传真号码 | |
预算总额(元) | 940000.00 | ||||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自动成交:询价单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
供应商规模要求 |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 ||||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
商品名称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建议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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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东门外小游园空气自动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 | 主要参数:1、对塔城市东门外小游园站国控站点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PM10、PM2.5、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气象五参数、工控机、VPN、稳压电源、UPS电源、空调、能见度仪、城市环境摄影系统等监测设备进行更新。2、详见附件《塔城市东门外小游园空气自动站原Dasibi-4000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方案》。3、1)仪器中标方按规定要求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关键技术参数清单、出厂初始设置值、仪器硬件配置清单及标书。仪器、设备必须是原厂全新未经拆封的、高质量和工艺精良的产品,原材料必须无任何缺陷,技术规格、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技术参数与配置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中标供应商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供应商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仪器技术性能指标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所投产品必须为生产厂家原装产品,且为生产厂家最新型号(以生产厂家官方网站公布为准);本次采购的仪器设备必须采用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布的适用性检测合格且报告在有效期内的相关监测设备名录中规定的仪器。不接受微型站、小型站等不符合国标要求的设备应标;仪器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关键技术参数清单、出厂初始设置值、仪器硬件配置清单。2)监测仪器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工作,应严格按照《环境空气气态(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HJ 653-2013)》等相关监测规范实施,本方案所选仪器设备性能指标应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规定。3)仪器更新验收完毕,应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仪器的后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4)调试和验收工作结束后,应将验收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招标方。验收材料应包括:仪器监测项目、品牌、型号、数量等基本情况;仪器试运行结果及原始数据,颗粒物手工比对调试报告(包括手工比对调试结果、原始数据、计算过程及相关材料);流量计、气压计、温度计、湿度计检定情况;验收期间仪器关键参数设置情况。验收材料中,对于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数据缺失,应注明原因;颗粒物手工比对的无效数据应同时上报并说明原因。5)为保证更新后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能够保持长周期稳定运行,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及数据的连续性,因此要求与现有监测仪器监测数据趋势一致。数据平台必须能够兼容当前站点的所有仪器(当前站点仪器可以直接作为备机,使用时不需做过多调试)。6)投标人能提供优质的货物产品,在业界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主要设备(PM10、PM2.5、SO2、NO2、O3)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所有仪器需要有环保部适应性检测报告,并提供正本及复印件。7)所投产品如含有放射源,则必须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规定的豁免水平(需出示证明文件复印件)。8)中标人在该项目中使用的设备输出的数据能够自动换算为标态浓度与实况浓度。量程范围可调,可以方便地按照用户需要更改设置。9)本项目交钥匙工程,中标方负责所有货物的运输、装卸,仪器设备、配套设施的安装、调试、验收及运行维护。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在新疆设有售后维修点及满足所有采购仪器运行一年所需的备品备件库。中标人负责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全部内容并保证顺利移交。10)产品认证:产品具备有效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经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适用性检测结果合格。11)本次采购的SO2、NO-NO2-NOx、O3、PM2.5、PM10 分析仪、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气象五参数、工控机、VPN、稳压电源、空调、能见度仪、城市环境摄影系统等监测设备所必要配备的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气泵、设备连线、连管、电源线及采样附属设备、软件等辅助设施必须随机配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12)本次采购设备选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品牌,仪器数据必须能够向塔城市站、新疆环境监测总站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时同步传输数据。须提供现有的数据传输平台设备厂家的溯源性授权。13)空调满足附件《塔城市东门外小游园空气自动站原Dasibi-4000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方案》要求,能够自启;UPS电源满足附件《塔城市东门外小游园空气自动站原Dasibi-4000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更新采购项目方案》要求,能够带动空气自动站所有设备及仪器、辅助设施。 次要参数: | 1套 | 940000.00 |
附件 |
送货方式 | 送货上门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10:00至19:00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和平街道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团结路3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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