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木萨尔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已由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综合〔2020〕58号文批复,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及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实施地点:吉木萨尔县城。
(二)工程规模:污水厂现状处理规模为1.0万m3/d,本次改扩建污水厂处理规模至2.0万m3/d,采用强化脱氮改良A2/0工艺+絮凝沉淀滤布滤池工艺的组合工艺作为主体一级A污水处理工艺。
(三)招标范围:自发改委取得批复起,至项目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交接使用,完成财务决算,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四)计划工期:2021年7月3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共计93日历日。
(五)计划投资额:5000万元。控制价47.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内须有相应经营许可)。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全过程项目管理总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注册证书,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其他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7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全过程项目管理)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7年7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分别完成类似(全过程项目管理)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9日10:00时-2021年7月28日12: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近五年内(2017年1月至今)相关公司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述证件原件携带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至新疆博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乌鲁木齐绿地中心202/203商业办公楼9层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12点30分。
3、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时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
投标单位应提交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电汇或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5、账户信息: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鲤鱼山路支行
账号:
********167*****00570
行号:
********0663
不得以现金的方式和其他的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吴杰 电话:
151*****567 招标代理:新疆博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健
135*****7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