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五路(朱孔路-首阳山路段)中间护栏安装和监理项目
昌五路(朱孔路-首阳山路段)中间护栏安装和监理项目
昌五路(朱孔路-首阳山路段)中间护栏安装和监理项目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述:为落实上级要求,为保障道路通行,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拟在该路段道路两端(朱孔路-首阳山路段)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项目预算94.3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安排:昌五路(朱孔路-首阳山路段)中间护栏安装和监理项目,安装护栏3200米,标志牌30个,防撞桶(大)30个,项目预算91.86万元;监理费2.5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
3.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安全标准合格,技术规格和物理特性详见采购文件。
5.需满足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通知》等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该项目采购货物、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程序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论证意见:本项目无需论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天:自 2021年 07月 20日起,至 2021年 07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 07月 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昌乐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6号楼
联系电话:0536-6293509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经纬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梅
电话:0536-8697068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东街2370号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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