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红路道路改造、荔红二路北延长线道路改造及萝岗中心区玉岩路道路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荔红路道路改造、荔红二路北延长线道路改造及萝岗中心区玉岩路道路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计划和规划部门的批准,本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并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设业主: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云埔工业区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
三、招标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单位地址:广州中山大道189号
联 系 人: 王小姐 联系电话:********
五、项目名称:荔红路道路改造、荔红二路北延长线道路改造及萝岗中心区玉岩路道路市政工程监理
六、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
七、项目规模及招标内容:
荔红路道路改造工程:道路改造长约1439米、宽35米,建设内容包括电缆沟、交通工程、桥梁工程、人行道、路灯、供水管、排污管、绿化、旧路面拆除以及管线迁移及保护等。
荔红二路北延长线道路改造工程:道路改造长约260米、路宽30米,建设内容包括电缆沟、交通工程及路灯、人行道、供水管、排污管、排水管、道路绿化、管线迁移及保护等。
萝岗中心区玉岩路道路市政工程:道路长度1800米、宽度30米,建设内容包括排水管、排水管、供水管、渠箱、路灯工程、绿化、交通工程以及电缆沟等。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八、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项目总投资:建安工程投资费约8800万元。
九、监理工期:
自中标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决算且保修期满的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
暂定开工日期为2007年 月 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0 年 月 日。
十、资格预审合格最低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不含暂乙)资质;
(3)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4)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所持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中的所属单位必须与参加本工程监理投标的单位一致,并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总监理工程师一经审查确认,非招标人要求不得更换,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同类工程的投标企业,如仍在受罚期内,不准参加本工程投标;
(7)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十一、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要求盖有公章);
(2) 投标申请函;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果授权)(提交原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页的A4复印件,报名时原件备查);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年检页的A4复印件,报名时原件备查);
(6) 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A4复印件,报名时原件备查);
(7) 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A4复印件,报名时原件备查);
提供上述文件按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发现投标单位有隐瞒或虚报资料,该单位的资格预审将不通过。
十二、投标人确定方式:本招标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后进行摇珠方法选择投标人资格。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大于等于5名且不超过12名时(包括12名),则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为正式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超过12名时,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中摇珠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若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5家时,则依法重新公告。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
十三、接受报名以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广州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的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投标人在经原件核查后用自备的资料袋将报名资料进行密封。
十四、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正式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企业名义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向以下帐户缴纳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进帐单或支票形式,不接纳银行转帐),收款单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及账号:建行天润路分理处****************0006。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未准时参加摇珠的投标单位视为自动弃标。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各投标单位的摇珠号为其参加摇珠会签到的序号。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报名时间:2007年10月15日-2007年10月16日,上午10: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3:30时。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十七、注意事项:(1)报名时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必须亲临,并带本人身份证以备查验。(2)招标文件购买费用:500元人民币/本。(3)报名费用100元/人。
十八、附件
附件1:投标申请人合格条件提交资料一览表
建设业主: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公章)
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筑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2007年 10 月10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合格条件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
报名资料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报名人
确认
备 注
(此栏不需报名单位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网上下载)
??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
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并报名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
原件
4
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内容)复印件
原件核查
5
资质证书副本(含年检内容)复印件
原件核查
6
《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复印件
原件核查
7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原件核查
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原件核查
9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原件核查
注: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由投标单位代表。 2、此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3、表格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受案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4、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5、“原件核查”是指在投标报名现场核对原件。6、资格预审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可能导致资审不通过。
原件审核情况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案人员与投标单位代表对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案人员签名:
投标报名单位代表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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