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服务项目的单位公示(202102)
拟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服务项目的单位公示(202102)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相关规定,我处对自愿增加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服务项目的医保定点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到申请单位现场进行了情况复核。经综合评估,3家单位符合增加条件,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连云港徐圩新区人民医院 负责人:赵成
地址:徐圩新区江苏大道120号
新增内容:普通住院
2.海州区中正卫生院 负责人:王永结
地址:海州区板浦镇中正街
新增内容:普通住院
3. 灌云县圩丰镇卫生院 负责人:龚庆成
地址:灌云县圩丰镇支沟村
新增内容:普通住院
本次公示期从2021年3月8日至3月19日。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处反映。
联系电话:****-********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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