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食材项目(项目编号:2021-DH0079)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食材项目(项目编号:2021-DH0079)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食材项目 (项目编号:2021-DH0079)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食材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DH0079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内高班餐饮食材项目
预算金额:210.82446万元
最高限价:210.8244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210.82446210.82446其他农副食品本次采购范围为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新疆生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工作日早午餐不超过 420人,按照每天不超过 17元/人餐标选定菜样。采购人每月按照实际采购额进行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20〕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9日 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室
方式:请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标书汇款信息凭证、供应商登记单(自行下载附件)发送至代理单位邮箱(********5@qq.com)并与代理单位电话联系(137*****260张工、183*****229刘工)确认邮件。代理单位确认报名资料及汇款信息无误后回复邮箱并发送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四十五中学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广宁路15号
联系方式:130*****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天津湾写字楼A座5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明燕
电 话:***-********

天津鼎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材 餐饮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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