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防暴装甲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防暴装甲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7-1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防暴装甲车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CSCG20210203 | 招标人 | 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
交易分类 | 货物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市本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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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防暴装甲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1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1 | 装甲防暴车 | 防暴装甲车 | 本包所采购的车辆是警用装甲车,警用装甲车要求采用一键启动汽油发动机,自动变速箱,分时电子四驱的皮卡车改装而成,整车按5个车门开启设计,确保特警队员快速上下车辆。 | 3 | 辆 | 1800000 | 54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应提供的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2.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无
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无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
联系人:谢汉文 |
电 话:0731-84782372 |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荷街62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思佳 |
电 话:0731-84126198、18974984803 |
地 址:芙蓉中路1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室 |
标签: 防暴 公安局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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