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武装部射击场工程招标公告
常宁市武装部射击场工程招标公告
常宁市武装部射击场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7月19日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受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常宁市武装部射击场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武装部射击场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CN2021-B095委托代理编号:LYZC-HY-********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代理服务费 (最高限价) |
B021399-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常宁市武装部射击场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 1项 | *******.80元 | 不超过13241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常宁市武装部射击场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 根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相关主要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工程量清单。 | (1)质量要求:本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竣(交)工达到合格标准。 (2)工期要求: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3、项目现场:采购方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具体双方合同约定。 |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鼓励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的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7月19日起至2021 年7月26日止,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分 (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常宁市市政府广场东侧A28区6楼)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持“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磋商文件。具体如下: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见附件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财务会计报表 ,或资信证明原件(针对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情形);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8)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
注:1)在购买磋商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
2)近三个月指2021年4月-2021年6月。
3)此步骤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15时3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8月2日15时3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常宁市财政局7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138*****998
采购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
监管部门:常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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