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农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招标公告
国有农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 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0〕106号)文件精神,我局拟对浏阳市国有农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进行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二、招标上限价
本项目招标上限价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万元)。
三、结算方式
成果经我局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验收通过后,提交电子成果及纸质文件(一式四份),开具正式税票提交我局后,我局在3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方式为国库集中支付。
四、质量和工期要求
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国家标准
工期:2021年10月前完成初步成果审查,2021年11月30日前负责将成果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验收。
五、参与投标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投标人具有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者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
(四)严禁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一式三份。标书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投标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所有的复印件均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非法人本人参加的还需要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密封处加盖单位法人印章及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中选取最低价作为中标单位,当场公布中标结果(报价表见附件)。如第一轮报价没有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两家及以上单位报价相同,则进行现场报价,现场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当场填制报价单,并装进报价信封,所有单位报价完成后,由评标小组当场拆封,选取最低价作为中标单位。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上午9点,投标地点为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楼会议室。
(二)投标时参加投标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投标。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项目的具体情况由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咨询知悉。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 址:浏阳市关口街道白沙路27号
联 系 人:吴建
联系电话: 0731-836108037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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