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岐小学项目(监理)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樟发改审批【2020】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教育局,建设单位为永泰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刘岐小学,总用地面积约33893m2,总建筑面积(含装配式)22010m2,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3栋、体艺楼1栋、行政宿舍楼1栋、运动场主席台1栋、250M环形跑道运动场1座、门卫等,配套建设室外工程、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刘岐小学项目(监理),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通水、通路、土石方、地下障碍物(清障)、树木迁移、征地红线围墙、地基与基础(含试桩)、基坑支护及降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地下室及人防工程、空调工程(不含单体机但插座、电线、排水、孔洞、空调板预留到位)、通风工程、无障碍设施、消控室、门卫、配电房、外墙装饰装修工程、 室内装饰装修(含室内精装修、二次装修、门窗二次深化设计等)等专业工程;给水系统(包括生活给水(每层直饮水电、进出排水设置到位)、消防及景观给水等)、暖通工程、新风系统、人防通风及给水系统、集水坑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系统、气体灭火工程、通风排烟系统 、喷淋系统、消防设施系统、、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柴油发电机房(包含设备及各专业施工);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 ;绿色节能措施;低压柜出线等]、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弱电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有线电视系统、每间教室网络按7类线设置、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机房工程、防雷接地、地下室停车智能系统(只限于强电、网络线设置到位)、智能化(教室监控、广播)布管预埋及桥架预留等]专业工程、智能水表及智能电表(食堂及宿舍楼智能水表及电表设置一户一表且含系统)、充电桩、室外总体工程(含绿化景观、道路、植树、围墙、停车场、给排水及路灯照明、室外水电综合管网、海绵城市、室外非机动车充电设备、主席台(广播系统、网络、电、水、卫生间设置到位包括管线)、绿化灌溉系统、弱电机房至市政红线接驳口通道的管道井及管道施工、永久性用电市政红线接驳口至配电房管道及管道井施工)、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志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绿色建筑、管线接入建筑内涉及的施工、破路、需要对周边建构筑物及周边土体的加固措施等所有相关配套工程和招标范围内(包含设计阶段的监理及预制构件的全过程监理)的全部监理内容 。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2007]670 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76920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费中,不另行计取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3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符合《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1、其中投标人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有福建省人防工程监理协会组织的人防工程监理岗位培训证书或国家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2、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通过福建省装配式建筑监理培训合格的人员(闽监管协[2016]31号、闽监管协[2017]19号、闽监管协[2017]39号、闽监管协[2019]22号、闽监管协[2019]24号)(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有组织其他班次培训班且正式发布公文合格名单的,名单内培训合格人员也符合要求)。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7-20 09:00:00至 2021-07-26 17:00:00通过永泰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yt.fuebid.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08-13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 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3)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永泰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yt.fuebid.com/)及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富裕新村80-1,邮编:350700
电子邮箱:/
联系人: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四、五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联系人:吕兵、张燕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yt.fuebid.com/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冠景悦府20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