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新河镇大墩村村留地招租招租公告
温岭市新河镇大墩村村留地招租招租公告
温岭市新河镇大墩村村留地招租 招租公告
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岭市新河镇大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温岭市新河镇大墩村村留地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概况
1.招租标的:温岭市新河镇大墩村村留地位于新河镇机械园区三期,占地面积约7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
2.招租方式:公开竞价,起始价陆万捌仟元整(¥68000)/亩/年,价高者承租。
3.租赁期限:贰拾年(贰拾年期满后承租人在招租人认可的前提下有优先续约权,租金及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4.租赁期每满十年租金上涨10%。
5.经营范围:须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符合节能降耗、绿色环保、循环经济等各类强制性指标要求,禁止违法违规及“低小散”、“脏乱差”、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严禁生产设备、设施和工艺不符合厂房建筑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
2.竞价申请人为企业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
3.竞价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竞价申请人须承诺所建厂房投入生产后2年内亩均税收不低于5万元。
5.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8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1299号鞋业大厦1901室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竞价申请人为企业的应提供:①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所建厂房投入生产后2年内亩均税收不低于5万元的承诺书。以上涉及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竞价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竞价保证金
金 额:叁拾万元整
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帐
竞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须在2021年8月3日中午12时前从竞价人账户转入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账户,并在2021年8月3日中午12时前完成汇款确认,汇款用途请标注“大墩村村留地招租”等文字。
账户名称: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温岭支行
1、竞价保证金交纳:竞价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在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后收到的竞价保证金将作为无效竞价保证金处理,竞价申请人失去参加竞价会的资格。
2、竞价保证金退还:未竞得本次竞价标的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价人无须提供收据。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竞价会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年8月4日14:30:00
2.地点: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事项
1.截止竞价会开始时间,若有两家及以上合格竞价申请人的,则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2.截止竞价会开始时间,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价申请人,则此合格竞价申请人将被确定为承租人,承租价格为陆万捌仟元整(¥68000)/亩/年;
3.截止竞价会开始时间,若无合格的竞价申请人,则取消本次竞价会;
4.本招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温岭市新河镇大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八、联系方式
1.招租人:温岭市新河镇大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娄女士
联系电话:139*****785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岸南路
2.代理机构: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定强
联系电话:137*****723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中路1299号鞋业大厦19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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