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浙新能乌图美仁5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浙新能乌图美仁5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能源局以西能源(2020)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格尔木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1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格尔木浙新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光伏光热产业园区内
(2)规模:本次招标标的为完成格尔木浙新能乌图美仁5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的所有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试验、调试、检验、验收及手续办理工作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001001
标段名称:格尔木浙新能乌图美仁5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18197.8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110.0天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的为完成格尔木浙新能乌图美仁50兆瓦平价光伏项目的所有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试验、调试、检验、验收及手续办理工作。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施工前期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工程一切险,光伏场区施工场内地下管网勘察,消防报审,进场道路开通,施工临时性水源、电源及相关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环境维护工程建设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有),征地手续办理及协调(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征地费用招标人负责承担,投标人负责办理及协调工作)、租地(建设期临时租地)、土地的各类补偿(含水土保持补偿费)、光伏场区附着物(含地上、地下)拆迁及赔偿或搬移、协调施工中的阻工等问题、所有验收相关工作。 (2)勘测、设计:完成整个工程项目光伏方阵区土建施工、设备安装、道路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工程(光伏方阵区:支架基础及安装、箱变基础及安装、逆变器基础及安装、汇流箱基础及安装、组件安装、场区防雷接地装置安装、汇流电缆敷设等。确保光伏场区并网发电所必须的配套工程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会审及竣工图编制等;完成相关设计接口协调配合、设计评审、施工图会审、设计交底及现场设计代表等服务。测量和地勘工作已由招标人另行委托完成,投标人可使用,但招标人不就其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任何责任,是否需要复测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3)设备和材料采购:按照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编制技术规范书并经招标人审定,完成所有光伏区设备、光伏场电缆、光缆及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和管理及配合调试。 (4)土建、安装、调试:场内外所有土建工程(主要包括光伏场区支架、箱变、逆变器、汇流箱基础及配套设施基础施工和防腐等内容)、建筑安装、施工、试验及调试;场区道路(含光伏阵列间的检修道路)、场区防洪及其设施、边界围栏、视频监控、防雷接地的配置等附属工程;负责整个项目的系统调试及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满足项目验收条件,以及试运行、考核验收、培训和最终转入正式运行交付使用等。 (5)工程协调与服务:负责办理所有设计审批备案及办理开工手续,处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政策处理相关事宜;负责技术培训、生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为招标人办理并网验收、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电能质量检测、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归档等手续;办理消防验收、环评验收、水保验收、安评验收、职业卫生验收、防雷验收、档案达标验收、整体启动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办理相应批文等。 (6)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水保、防洪、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国网海西州电力公司、电力建设质量监督和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等验收和规定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确保取得各项合法合规手续所必须的服务,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并最终由投标人负责)。 (7)试运行、达标投产:移交前的试运行工作以及浙能集团基建工程达标投产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8)本项目拟由两回35kV集电线路汇入初开110kV升压站,根据园区统一部署,初开110kV升压站由代建单位统一建设,由业主单位支付建设分摊费,因此本项目110kV升压站与光伏场区分界面为: 一次部分:光伏场至升压站35kV开关柜下桩头(含电缆终端)为止,属于光伏场设计范围。 二次部分:光伏场光缆至升压站光纤环网交换机屏(含屏柜、光配线架、交换机、纵向加密、防火墙等),属于光伏场设计范围。 主要包括光伏场电气设计(含光伏场光伏组件、直流汇流箱、箱逆变一体机等电气设备安装、光伏场电气设备间电缆敷设、光伏场内防雷接地、光伏场内视频监控、光纤接线等)。 光伏场视频监控:包含光伏场16个室外摄像头、防护罩、立杆、线缆、辅材等,含视频监控主机屏(含屏柜、图像处理单元、硬盘、转换器等),含后台监控一套(服务器、显示器、键盘、鼠标等),光伏场监控系统与升压站监控系统分开,光伏场单独配置。 光伏场光纤接线:随35kV集电线路同沟敷设光缆至升压站内光伏区光纤环网交换机屏光配架。 光伏场设计范围包括环境检测仪(含气象站)。 升压站内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功率预测、调度自动化、计量系统、有功无功控制系统、通信系统、调度数据网等均由升压站站内统一考虑。 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8月开工。 计划并网发电日期:2021年11月30日前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00%并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招标文件应当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控制价,细化建设规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层高、户型及户数、停车位数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宽度、河道宽度、污水处理能力等)、建设标准(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墙体备种主要装饰面材的材质种类、规格和品牌档次,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以及室外工程、园林绿化的标准范围;市政工程包括备种结构层、面层的构造方式、材质、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BIM技术等招标需求事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资质·电力·电力乙级](含)以上或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资格,(1)投标人近三年(从2018年7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 项单个项目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设计或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2)投标人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资料(验收表或接收单)复印件。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说明:依据《青海省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号):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仅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除外)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专业人员。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发包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可以依法参与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但是投标人不得是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利害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0日00:00时至2021年07月24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19日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浙能集团纪检监察室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39*****073
8 、联系方式
2021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