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联网监控中心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联网监控中心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联网监控中心设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联网监控中心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联网监控中心设备项目
2.2 招标内容及范围:液晶拼接屏等
2.3 设备名称:液晶拼接屏等
2.4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758号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9@qq.com邮箱(或将以下资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形式送至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 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177*****032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4.2 招标文件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266号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邮编:130022
联系人:韩冬
电话:****-********转8018、177*****015
2021年7月20日
招标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