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军民融合学院变电站用电安全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青岛军民融合学院变电站用电安全整改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兰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岛军民融合学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青岛军民融合学院变电站用电安全整改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满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编号:LD2107ZB03
1.2项目名称:青岛军民融合学院变电站用电安全整改项目
1.3采购内容:青岛军民融合学院变电站配电室设备检修及更换安装
1.4采购项目分包:不分包
2.采购预算及分包
★2.1含税全包价
包号 | 包组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青岛军民融合学院变电站用电安全整改项目 | 199094.84 | 199094.84 |
3.采购需求告知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供应商须具有电力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电力相关资质;
4.3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4★投标人营业执照须满足其最低登记注册时间至今不低于三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等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有效投标人须满足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5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的亲属类利益关系人为不同单位的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号下的招标活动;
4.6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曾被本采购人解除过合同的供应商本次采购不予采购;本次采购的供应商的法人(含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法人(含负责人、管理人员)的亲属类利益关系人、以及供应商的控股或参股人(控股或参股单位)曾被本采购人解除过供应商合同的供应商本次采购不予采购;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以上条款,投标人在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又出现违约上述本公告各项条款,采购人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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