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根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财采【2013】348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就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隔离护栏等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JXYCCG-2013-348(ZC175)
2、招标项目名称:
交通安全隔离护栏 2301米
广告式护栏 300 米
路口指示立柱 10 个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3、投标方资格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可以是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3)投标人若是合格的代理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另外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厂家原色公章;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通过l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证书原件(生产厂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代理商)备查;
(5)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需提供完整护栏样品一套(样品包括:1.5米,含底座、立柱、柱帽、轮廓标)至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提供样品的视为无效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l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生产厂家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以上证书必须单独密封用于资格审查。
4、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5、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传真报名,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7,政府采购窗口)。报名时间为: 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6、报名费: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可现场缴纳也可传真报名。若传真报名,请按下述地址,汇款开户名称:宜春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 :149*****000*******,(请在进账单摘要中注明代码********01)汇款单上注明所购标书编号,电子邮箱号。
7、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7,政府采购窗口)。
8、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3年9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3年9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左芳梅 易微婕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9月10日 附件:ZC175浜よ鏀槦鎶ゆ爮绔炰簤鎬ц皥鍒?doc
编号: JXYCCG-2013-348(ZC175)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隔离护栏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文件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制目 录一、邀请函二、投标人须知三、政府采购合同四、采购清单一、邀请函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根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财采【2013】348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就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隔离护栏等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1、招标文件编号:JXYCCG-2013-348(ZC175)2、招标项目名称:交通安全隔离护栏 2301米广告式护栏 300 米路口指示立柱10 个(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3、投标方资格(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可以是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生产厂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3)投标人若是合格的代理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另外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厂家原色公章;(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通过l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提供证书原件(生产厂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代理商)备查;(5)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需提供完整护栏样品一套(样品包括:1.5米,含底座、立柱、柱帽、轮廓标)至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提供样品的视为无效投标;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l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生产厂家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以上证书必须单独密封用于资格审查。4、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5、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进行传真报名,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7,政府采购窗口)。报名时间为: 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6、报名费: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可现场缴纳也可传真报名。若传真报名,请按下述地址,汇款开户名称:宜春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 :
149*****000*******,(请在进账单摘要中注明代码
********01)汇款单上注明所购标书编号,电子邮箱号。7、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7,政府采购窗口)。8、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3年9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9、开标时间:2013年9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10、联系电话:
****-*******传真:
****-******* 联系人:左芳梅 易微婕11、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zfcg.gov.cn/ 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f.gov.cn/zwgk/zfcg_11407/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9月10日二、投标人须知根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采购通知要求,本次政府采购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为保护采购人及投标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采购质量,请各投标人熟知以下全部内容。一、报名手续参加此次投标的单位先向我中心报名,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l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生产厂家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二、质量要求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良好信誉及售后服务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要求。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保修卡、中文说明书以及产品的售后服务要求。三、投标文件必须提供的内容 1、投标函; 2、产品方案及说明、企业实力情况介绍、资质证明等; 3、投标项目数量价目表; 4、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承诺或赠送。 5、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共三份,分别注明正本、副本。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其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地点,直接参加投标。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和签字的;2、逾期送达的;3、无相关经营范围的;4、未提供样品的;五、定标人的确定开标结束后,评标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投标人就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商务与服务等分别进行谈判,评标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本次谈判将再进行二轮报价(投标文件报价为第一次报价),第三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六、本次投标注意事项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2此次招标报价除设备价格外还包括送货、安装调试、税费、系统集成以及后续服务费用。4.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中标金额的0.75%向招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4中标人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等费用的,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七、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八、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2013年9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盖章。九、联系电话及传真:
****-*******3216783联系人: 左芳梅易微婕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9月10日三、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中标人): 乙方(采购人):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丙方(招标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财采【2013】348号采购通知书要求,甲、乙、丙三方根据 2013年月日的竞争性谈判采购结果达成本合同 (JXYCCG-2013-348(ZC175))。 一、中标商品清单单位:元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品 牌数量单价总价交通安全隔离护栏2301米广告式护栏300米路口指示牌立柱10个合 计二、甲方售出的货物必须附有合法齐全手续以及厂家随商品附带的说明书等资料及物品,并指定为 2013年3月1日以后出厂的产品。三、商品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保证条件和期限质量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甲方按国家及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内容提供质保,并负责终身维修,质保叁年。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退货,并承担其费用,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四、售后服务及培训设备质保期内免费实行以下服务要求:⑴全方位技术支持;⑵7*24小时电话响应;⑶故障维修响应时间在3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⑷24小时内解决故障;⑸提供相应技术文档;⑹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最少质保壹年。⑺甲方承诺的其他售后服务。培训投标人必须负责免费培训使用人员。五、交货时间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负责将设备供货到位并通过安装验收交付使用。六、送、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并根据乙方的要求送货到位。税金、途中运输、安装验收等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七、验收方式1)验收人员,要有双方人员参加,供货单位的负责人,用户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2)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甲方应负责按照乙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验收合格后签署《政府采购验收单》。八、付款方式:在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安装验收合格并将经乙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至丙方后10天内,乙方将按合同规定审核后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10%在一年后视质量和服务情况酌情支付。九、履约保证金的处理甲方所缴纳的伍仟元履约保证金,待设备购置供货到位并验收合格后20天内退回。十、违约责任乙方无理由拒收商品,甲方可向乙方索赔违约部分 10%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可向乙方索赔逾期付款每日付款 0.5% /日的违约金。甲方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可向甲方索赔违约部分 10%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商品的,乙方可向甲方索赔违约部分 0.5% /日的违约金。十一、因商品质量发生争议时,由江西省宜春市技术监督局裁定,败诉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违约条款所列内容予以赔偿。十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甲、乙双方发生诉讼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签定地:江西省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丙三方、政府采购办、国库科各执一份,效力相同。甲方: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 2013年月日 四、宜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隔离护栏等采购清单JXYCCG-2013-348(ZC175)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单价总价交通安全隔离护栏见附件2301米广告式护栏见附件300米路口指示牌立柱见附件10个合 计大写金额:附件:技术规格及参数1、具体结构尺寸详见图纸(附后)2、护栏钢材质量应符合GB700碳素结构钢的要求3、护栏为整体热镀锌、表层采用户外聚酯白色粉末喷漆,单片长度2920mm4、护栏立柱高度为1200mm,路口指示牌立柱高度2500mm,立柱材质为80*80*1.5mm方形钢管热镀锌,表面聚酯白色粉末喷漆。5、护栏立柱外侧装红色反光片,具体规格详见图纸。6、立柱顶端用钢制柱帽封闭(白色),柱帽要求美观实用,柱帽两侧镶嵌红色反光片,详见图纸。7、上、下横梁均为异型钢管镀锌后再聚酯白色粉末喷漆。8、竖梁采用热镀锌静电喷漆,表面聚酯白色粉末喷漆。竖梁双面粘贴蓝色反光膜。9、广告式护栏广告版采用镀锌板。10、横梁与竖梁采用焊接方式连接,横梁与立柱用一次冲压钢质件(白色)连接,要求美观、实用、牢固、不易生锈,安装维护方便。11、护栏底座采用黑色水泥热镀锌钢板填砼底座,尺寸为300mm*400mm*150mm,重量不低于20KG.。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