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杏林中学校等6所学校教室照明三基色荧光灯灯具项目补遗通知
重庆市杏林中学校等6所学校教室照明三基色荧光灯灯具项目补遗通知
重庆市杏林中学校等6所学校教室照明三基色荧光灯灯具项目补遗通知
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现对“重庆市杏林中学校等6所学校教室照明三基色荧光灯灯具项目”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一篇竞争性比选公告第三、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中第(4)业绩要求修改为:“2018年1月1日至今,比选申请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至少具备一个已验收合格的学校教室照明三基色荧光灯具改造项目一个(须提供合同、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原件带至比选现场备查)”。
二、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第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中第1小条修改为:“比选申请人应明确承诺:其参与比选的产品及所有改造内容质量保证期为3年。比选申请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比选文件要求的,按比选申请人实际承诺执行。”。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第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中第3小条修改为:“中选人将负责对所投产品及所有改造内容进行售后服务。”。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第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二)售后服务内容修改如下:
1.比选申请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各项目学校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中选人应当为各项目学校提供专人技术援助电话,解答各项目学校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各项目学校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各项目学校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选人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各项目学校能够正常使用。
(3)技术升级
如果中选人的产品技术升级,中选人应及时通知各项目学校,如各项目学校有相应要求,中选人应对各项目学校购买的产品进行终生免费技术升级服务。
(4)其他服务要求
保修期内每年不少于两次免费上门为用户提供产品回访,保修期后每年不少于一次免费上门为用户提供产品回访确保使用安全。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选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各项目学校需要继续由原中选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选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五、竞争性比选文件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第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修改为:“中选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各项目学校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
六、本补遗是对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修改或补充说明,对于竞选比选文件内涉及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均统一修改或补充,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已发出的竞争性比选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通知发布为准。本通知作为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比选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注:请各潜在比选申请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中区)(https://www.cqggzy.com/yuzhongweb/)”发布的有关本比选项目的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一切信息并自行下载。不论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为比选申请人已全部知晓有关项目比选的所有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房屋管理站
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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