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物资招标公告
畜牧兽医局动物防疫物资招标公告
【县级】喀什市畜牧兽医局采购动物防疫物资项目询价采购公告KSS(XJ)2013-140号
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对动物防疫物资项目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此项目要求现场投标。
1、询价单编号:KSS(XJ)2013-140号
2、采购项目名称:动物防疫物资
3、采购单位名称:喀什市畜牧兽医局
4、采购机构名称: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5、采购内容及数量:动物防疫物资(大针头1000盒,中号针头1000盒,0.9%氯化钠20件,5%葡萄糖20件,50%葡萄糖150盒,75%酒精20件,脱脂棉20包,碘酒20瓶,2ML一次性注射器2000支,5ML一次性注射器2000支,10ML一次性注射器1000支,肾上腺素200盒,硫酸阿托品200盒,地塞米松磷酸钠200盒,耳标钳50个,苯硫苯咪唑片700公斤,螨净2250公斤,金属注射器50个,疫苗箱50个,百毒灭2400公斤,防护服50件,一次性口罩50包,一次性鞋套50包,一次性PE手套50包,一次性帽子50包)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95%,预留5%的质保金一年后返还;
售后服务要求:耳标钳、金属注射器、疫苗箱要求质保1年;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5天;
其他要求:无。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
(5)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所投标产品(硫酸阿托品、地塞米松磷酸钠、苯硫苯咪唑片、螨净)的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在投标现场提供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投标公司的印章。
各投标商投标文件要求:需用A4纸,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成册,密封,每一页必须加盖投标公司印章。文件内容应包括1、本公司资质复印件及厂家资质复印件各一份;2、投标报价单(包括项目名称、数量、品牌、型号规格、单价、总价、总合计(大小写),供货期限)。报价商报价要包括发票、运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3、售后服务承诺(含联系人、联系电话);4、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情况;5、所投产品相关资料;6、项目偏离表; 7、同类项目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发票复印件等)8、其他有关资料等(本公司联系电话等)。7、项目实施地点:喀什市七乡、二镇、一场(乃则尔巴格镇畜牧兽医站、夏马勒巴格镇畜牧兽医站、浩罕乡畜牧兽医站、多来特巴格乡畜牧兽医站、色满乡畜牧兽医站、荒地乡畜牧兽医站、帕哈太克里乡畜牧兽医站、佰什克然木乡畜牧兽医站、阿瓦提乡畜牧兽医站、良种场)
8、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应于2013年9月18日10: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逾期递交一律不接收。
9、开标时间:2013年9月18日10: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会议室
11、采购机构地址: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12、联系人:刘新成、刘柯君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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