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软件开发与集成招标公告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软件开发与集成招标公告

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软件开发与集成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软件开发与集成
采购编号: 0611-BZ130*****0259(13C0658)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CMMI3及以上资质认证或CMM3及以上资质认证。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09月11日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09月27日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至 2013 年 9 月 27 日工作时间在 本中心 报名,并交纳标书费。
传真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汇至本采购公告所指定的账户,请在银行的汇款凭据的备注栏中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所参与合同包号。
请将上述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已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所参与合同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等相关信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 ********
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 投标 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并交纳标书费后,才具备 投标 资格。

采购文件售价(元): 300.00/份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10月09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10月09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开标 时间: 2013年10月09日 10:00
开标 地址: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信息产业投资促进中心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3路168号中安国际大厦28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
经办人名称: 白帆 袁新梁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
电汇购买标书账号: 户 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五江支行
账 号:****************047


分包信息: 包号 说明
1 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软件开发与集成

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0611-BZ130*****0259采购计划编号:13C0658采购项目名称: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软件开发与集成采购人:重庆市信息产业投资促进中心 采购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 目 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3 -一、招标项目内容- 3 -二、资金来源- 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五、投标保证金- 4 -六、投标有关规定- 5 -七、联系方式- 5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6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6 -二、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工作概况- 6 -三、招标项目建设要求- 11 -四、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 27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28 -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28 -二、报价要求- 28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28 -七、其他- 30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32 -一、评标方法- 32 -二、评标标准- 33 -三、无效投标条款- 39 -四、废标条款- 39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41 -一、投标人- 41 -二、招标文件- 41 -三、投标文件- 41 -四、开标- 43 -五、评标- 43 -六、定标- 43 -七、中标通知书- 44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44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45 -十、交易服务费- 46 -十一、签订合同- 46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47 -一、合同主要条款- 47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 50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52 -一、经济文件- 53 -二、资格文件- 55 -三、商务文件- 61 -四、技术文件- 66 -五、其他- 68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重庆市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备注1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软件开发与集成3003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具有CMMI3及以上资质认证或CMM3及以上资质认证。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9月11日-2013年9月27日(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4室)(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元/分包(售后不退)传真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汇至下列账户,请在银行的汇款凭据的备注栏中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所参与项目名称。请将上述汇款凭证(复印件)和《重庆市政府采购报名登记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五江支行账号:****************047(四)投标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大厅指示牌)(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 月 9日北京时间10:00(六)开标时间:2013年 10月9 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限于电汇方式缴纳,并于开标前一天上午12:00前到账,且务必在进账凭证上明确“13C0658”的财政计划编号。(二)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五江支行账号:****************628(1)投标人必须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__13C0658______”的财政计划编号;(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3)未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或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过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需提前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至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因故未提前到交易中心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备验。“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下载;其他相关问题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http:// www.cqzb.com)查询。(4)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交易中心登记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持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备查。(5)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三)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投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出具退款书面通知;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六、投标有关规定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2、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合同包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4、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联系方式(一)采购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白帆袁新梁邮编:400020电话:(023)********传真:(02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二号重庆咨询大厦1604 (二)采购人:重庆市信息产业投资促进中心联系人:刘强电话:(023)********传真:(023)********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3路168号中安国际大厦28楼(三)采购相关问题咨询: 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白帆石元军 ********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包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规格主要技术要求其他一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软件开发与集成1批详见“招标项目建设要求”。注:本项目为软件开发与集成项目,包含重庆市信息产业投资促进中心(重庆国际电子商务交易认证中心)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系统平台开发、业务数据接口实施、集成,具体要求见“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漏本项目的内容。二、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工作概况(一)试点项目工作要求为做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推进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结合重庆开展试点的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产业配套及区域环境,试点工作推进组大胆提出“新建试点通关平台,实施报关单证电子化;出口业务引入区域通关理念、简化通关流程,解决出口结汇退税问题;进口业务采取一般进口模式和保税进口模式,解决进口付汇纳税问题”的试点思路,以该业务思路为出发点,加强监管理念、拓展监管思维,对跨境电商企业通关特点及需求进行深入研究,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和要求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通关模式,并建立试点平台及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旨在切实促进我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从宏观战略层面而言,重庆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原则上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政策依据,以《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226号)、《关于组织开展国际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1137号)等中央部委文件作为工作方案的政策性指导文件。从具体操作层面而言,重庆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的通关监管模式是以《海关通关无纸化作业操作规程(试行)》(署监发2012【296】号)对于海关无纸化通关作业实施报关单证电子化改革趋势及方向的规定,以及《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操作规程(试行)》(署监发2006【379】号)对于“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的规定为政策实施依据。并根据重庆市为扶持本地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出台的《重庆国际电子商务交易认证管理办法》(渝办发〔2010〕326号)、《重庆市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关优惠政策》(渝办发〔2011〕23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的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明确阐述了项目建设背景和可行性、需求分析、业务流程、技术设计、标准化体系与推广计划等核心内容。(二)建设必要性1、有效完善和增强政府监管能力 跨境电子商务是信息技术革命下的新兴产物,具有快速化、电子化的通关要求。这要求海关建立适合跨境贸易特点的通关监管模式,同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纷纷向监管职能部门提出电子商务快件出口结汇、无纸化通关等业务需求;监管职能部门也需完善对商业快件进口购汇、纳税和化整为零走私行为的监管手段。随着跨境小额贸易电子商务货物贸易规模的迅速扩大,建立适应新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监管通关体系已势在必行。2、营造健康、合法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重庆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针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存在的进出境货物、物品批量小、货值低、批次多的特点,旨在创新建设适应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货物、物品通关特点,建立便利化、电子化、低成本化、尊重出口贸易属性和商品进境属性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监管模式。在尽可能减少改变企业现有运营模式的情况下,使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纳入相关监管部门视线,在完善行业监管架构的同时,也将协助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突破灰色经营带来的发展瓶颈,营造出健康发展、阳光合法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3、有效促进民营等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健康发展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随之凸显出的产业发展瓶颈问题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在2012年3月新出台的《电子商务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将“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协同发展”,“为中小企业提供电子单证处理、报关、退税、结汇、保险和融资等 ‘一站式’服务”纳入“十二五”工作任务。重庆试点项目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为服务对象,紧紧跟随国家经济政策导向,适应目前国际贸易电子化、信息化的趋势,将为跨境电子商务营造更严密、更便利的通关、出口结汇退税、进口购汇纳税环境。由此可见,项目建设完全符合国家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的战略规划。4、有效增强我国外汇监管能力,防止热钱涌入跨境电子商务作为跨境贸易的途径之一,不排除有跨境热钱通过该途径流入流出,通过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力度,可以有效增强我国外汇监管能力,防止热钱流动。5、增加国家税收收入在出口方面,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正规经营过程中,将可实现依法纳税,使收入合法化;在网上跨境购物方面,拥有便捷高效的税费缴纳渠道,将使跨境网上购物行为能够合理合法缴纳税费;在监管方面,税务部门也能及时获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贸易的真实数据,预防偷税行为;从而对一些国内外差价较大的重点商品根据不同的监管对象予以必要和适当的调控,既能有效地发挥关税的杠杆作用,又能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为国家建设累计资金。(三)试点项目工作目标与总体思路1、工作目标按照八部委局《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2】226号),在海关总署统一部署下,围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快速通关、正规结汇、退税,以及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的快速通关、购汇结汇、税收征缴问题,努力实现工作目标:(1)探索适应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海关监管模式,搭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服务平台,通过与企业系统联网实现“无纸化监管”,从而简化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货物出境及商品入境申报手续,降低通关成本;(2)探索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相关管理制度,在出口业务方面,引入“区域通关”货物管理模式,赋予重庆电商企业对当地、口岸或区域通关的自主选择权;(3)引导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商品通过邮、快渠道进境的正规申报、依法纳税,探索制定保税模式下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商品入境监管模式,建设便捷的通关、纳税渠道;(4)探索地方及中央层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相关监管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实现海关总署、国家税务局、外汇管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数据互通互证,使出口结汇退税、进口购汇纳税有据可依;(5)探索搭建加强监管和服务的重庆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及相关标准化工作。全面提高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健康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环境,带动重庆国际金融结算、跨境电子商务和国际物流产业快速发展。 工作目标是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中央政策性试点为契机,以解决电子商务企业通过邮、快件出境的电子商务货物快速通关、出口结汇退税及电子商务跨境购物产生的购汇纳税的问题为核心,结合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区域通关等通关改革理念,研究适应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特点的海关监管模式和配套管理制度,建立试点平台,实现与企业系统联网,通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无纸化监管”,简化企业申报手续,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实现对企业的有效监管。通过有效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提高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这一新型贸易方式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健康、和谐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环境,带动重庆国际离岸金融结算、跨境电子商务和国际物流产业快速发展。2、总体思路通过认真调研、广泛研讨,我们提出“新建试点平台,实施报关单证电子化;出口业务引入区域通关理念、简化通关流程,解决出口结汇退税问题;进口业务采取一般进口模式和保税进口模式,解决进口付汇纳税问题”的总体思路。即: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通关系统, 依托重庆电子口岸,采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交易数据、支付企业支付数据,物流企业物流数据,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试点平台开展联网申报,海关结合采集的交易、支付、物流等数据,开展审核、验放工作,实现报关及随附单证电子化,及企业快速、低成本通关;引入“区域通关”理念,实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货物,可选择采用重庆申报、口岸验放,重庆或口岸清关等方式办理通关手续;试点平台将办结的通关数据,通过中国电子口岸传输到外管、国税,作为结汇、退税的依据,从而解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快件、邮递渠道出口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货物的结汇、退税问题;试点平台将开发网络支付税费系统等配套服务系统,引导消费者通过直购渠道购买国外高品质商品,阳光纳税,辅助监管部门逐渐杜绝以非法代购形式入境的灰色购买通道。(四)建设内容项目的建设内容为“以构建科学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政策支撑体系,完善电子口岸信息采集为目标,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为契机,解决以快件、邮递渠道进出境货物方式出境的电子商务货物快速通关、出口结汇退税、进口购汇纳税的问题为核心,结合海关通关无纸化、区域通关等监管改革方向,研究适应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特点的海关监管模式和管理制度,通过有效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手段,提高海关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贸易方式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搭建完善的业务模式和组织架构、整合分散的产业配套资源形成完整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服务链、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逐步扩张,营造健康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环境,带动重庆国际金融结算、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和国际物流产业快速发展”。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平台);(2)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系统建设(海关内网); (3)应用支撑系统建设;(4)系统接口体系建设;(5)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6)通信网络建设;(7)信息安全系统建设;(8)备份系统建设;(9)运行维护建设;(10)机房配套建设。(五)试点项目主要原则1、业务导向,有效监管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货物的特点是批量小、批次多、价值相对较低,主要采用快件、邮递渠道进出境货物运输方式出境。此次试点将以业务为导向,立足于跨境电子商务货物与贸易的实际监管需要,根据业务特点建立相适应的监管模式和手段,促进海关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监管。 2、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此次试点将基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相关企业具备高度信息化条件,采用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方式,采集企业的交易数据、支付数据和物流数据,以电子数据代替纸质单据,以数据共享代替纸质交单,以电子对碰辅助人工审单,真正实现通关无纸化,可以有效简化通关手续,便利企业。此次试点将在重庆市政府大力推动的建设“国际离岸金融结算中心”前期成果基础上,融合海关通关监管模式创新,实现试点预期目标。 三、招标项目建设要求本项目建设为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软件系统平台,主要建设内容为:1、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平台);2、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系统建设(海关内网); 3、应用支撑系统建设;4、系统接口体系建设;本章节提出了本次招标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工程规模、业务功能和主要技术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针对本章节提出的技术及工程要求,予以说明和答复,亦可根据自己产品技术性能的具体情况,提出建议,并附详细资料及说明。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服务功能、性能应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采购人提出的要求。那些在本章节中没有说明的条款,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建议。(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1、中标商完成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需求调研、梳理与分析,在系统可实现性进行审核,实现标准的电子化和可配置,建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数据库。2、负责实施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数据库、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软件系统平台(含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试点平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系统(海关内网)、系统接口设计、基础支撑系统及标准管理)、中间件及其数据共享交换开发所需的软件需求调研、功能设计、开发、安装部署、测试、培训、维护及相关规范编制。3、结合现有信息化数据交换标准,牵头各相关单位现有信息系统对接或业务数据整合处理;负责相关系统之间数据的可靠对接。4、以“业务导向、有效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原则,负责牵头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的整体集成工作,指导和组织数据资源平台、硬件设备及其附属工作实施。5、建立本项目的保障体系,确保集成建设工作和维护保障工作规范,主动推进项目建设。6、完成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其他必须的集成开发工作。本项目建设内容表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规格主要技术要求其他一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试点平台)1批详见《业务总体设计和系统需求》、《技术概要设计方案》。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系统(海关内网)1批三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数据库1批四软件系统集成1批含系统对接与数据交换等五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编制1批★5.1必须结合试点平台和通关系统,描述在本次建设内容的具体实现,详细阐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功能使用方式、数据交换方式、分析展现场景等。展示方式自选,要有必要的文字和图形。★5.2严禁投标文件中直接粘贴复制初步设计原文。(二)技术规格的要求本项目建设必须遵从国家、地方政府对电子监察工作的法律法规要求,系统功能、性能方面具备高稳定性、高可靠性、高及时性等基本要求,达到甚至优于项目初步设计的指标要求。以下为设计文件中的关键技术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要求做出响应,包含但不限于本文件所列技术规格要求。其中★条款为强制要求,在标书应答中必须有显示描述,严禁对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复制,并能达到专家认同的基本要求,否则技术得分为零分。1、系统技术架构按照项目的总体建设思路,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总体架构见下图所示。 系统技术架构图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功能体系可划分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试点平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系统(以下简称“通关系统”)、数据交换平台建设三大部分。试点平台主要面向企业服务,实现企业与海关间通关信息的传递和其他企业服务;通关系统主要实现海关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审批、监管;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内外部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包括:试点平台与各试点企业应用系统的数据交换,实现试点平台通过总署的H2010系统与国税、外管的数据交换(后期海关总署集中式系统部署后,则由集中式系统直接与外管、国税的数据交换),实现试点平台和保税港区辅助管理系统间的数据交换。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还包括支撑功能体系的支撑平台,包括应用中间件、数据库、网络、服务器与存储、安全、备份、运维、机房配套等系统。同时,系统实现与CA系统进行接口集成,满足用户登录认证的安全需求。2、应用系统建设2.1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可分为网页展现和后台处理。网页展现主要是为企业提供各类查询、咨询服务和少量的申报服务(如企业备案);其核心的是后台处理,主要实现企业信息系统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系统的数据交互和中间数据处理,例如商品备案、进出口通关。(1)网站网站是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的企业的统一入口,为企业提供集成的访问入口和个性化服务。作为与企业交互的窗口,提供企业备案、商品备案、企业申报、政策法规、问题解答、通知公告和信息查询等信息服务。(2)企业备案子系统包括跨境电子商务资质申请、变更及取消、查询、个人实名注册(3)商品备案子系统 包括商品信息预录入、备案信息辅助填写、备案信息申报、备案信息校验、备案信息查询、备案信息修改删除、参数维护及进出口商品备案数据字典。(4)出口通关服务基于出口通关服务的相关功能模块设计。(5)进口通关服务基于一般进口通关服务和保税进口通关服务的相关功能模块设计。(6)管理子系统包括基础信息设置、权限管理、任务计划管理、日志管理、用户状态监视、综合统计查询、日常维护。2.2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系统(1)企业备案管理子系统企业备案管理子系统是提供海关对试点企业进行备案管理的系统,其具有接收、审批、查询统计等功能。(2)商品备案管理子系统商品备案管理子系统是提供海关对试点电商企业参与试点涉及商品进行备案管理的系统,其具有接收、审批、统计查询等功能。(3)出口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管理子系统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系统将清单与三单数据进行比对,同时对清单实施电子审核和风险识别。本地审核验放的,对低风险的货物系统自动放行,对高风险的货物实施人工审核,布控查验的货物实施人工查验,不需要查验的货物自动放行;其中“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对低风险货物电子审核自动通过,对高风险货物转属地海关人工审核。口岸海关对已审核通过清单以逐票或者批量放行的方式办理货物验放手续。符合要求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交易,由系统签发报关单退税联和结汇联。(4)进口通关管理子系统A、一般进口管理子系统应用于以邮递及快件形式进境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商品征税等。系统使用人员为邮递和快件渠道各应用现场的关员,业务数据主要包括:订单信息、订单支付信息、订单物流信息、舱单、订单申报信息等。海关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关监管系统完成企业备案审核、进口商品备案审核、电子审单、人工审核、布控查验、放行等操作。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自动将审核进度和处理结果反馈至试点企业和试点相关企业,以实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一般进口模式下的快速进境、付汇和纳税。B、保税进口管理子系统应用于保税进口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申报、审核、征税等相关业务,包含进区和出区的业务流程。系统面向海关监管、加贸岗位关员,应用模式规划为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三个层级。海关在跨境贸易服务平台海关审批端完成企业备案审核、进口商品备案审核、电子审单、人工审核、布控查验、放行等操作。跨境贸易服务平台通过试点平台自动将审核进度和处理结果反馈至试点企业和试点相关企业,以实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保税进口模式下的快速通关、购汇和纳税。保税进口通关管理子系统是以企业及商品备案库为基础,在商品进区后,在通关出区过程中进行数据效验、电子审单、实货放行、税费计算等功能,实现保税进口通关过程的审批管理和数据管理。由于保税进口通关过程的部分审核环节(如商品审核等)在商品备案系统和保税仓储系统中已处理,故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关监管系统处理环节比一般进口通关服务相对简单。(5)风险布控子系统风险布控模块功能主要包括电脑自动判别功能、风险提示功能、红绿通道管理功能、查验指令捕捉功能等。根据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提出的需求,对进出口的电子商务出口货物,在特定的情况下,对敏感商品、违规企业、上级部门指示、或稽查部门、缉私部门所提供的情报而制定风险设置。(6)管理子系统包括综合统计查询、任务计划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用户状态监视及参数配置。3、系统接口设计系统接口设计主要通过数据交换来实现,以基于数据交换中间件的方式实现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数据交换接口;实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关监管系统的数据交换接口;实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关监管系统与试点平台、外管、国税等政府单位的数据交换接口。通过制定统一的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数据接口标准,实现异构系统间数据共享交互。同时,系统实现与CA系统进行接口集成,满足用户登录认证的安全需求。由于海关内部系统采用微软BizTalk作为数据交换系统,因此针对重庆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内部的数据交换,以及外管、国税等政府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系统采用微软BizTalk。重庆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通过企业交换系统和内部交换系统与各方的数据交换接口,整体架构如下图。4、基础支撑系统为上述业务应用提供各类通用性、公共性的功能支撑,主要包括支撑各个业务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数据交换平台、以及支撑数据库管理及应用系统运行的数据库管理系统、应用服务中间件、虚拟化系统。5、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包括云计算中心的机房配套设施、通信网络、服务器与存储、虚拟化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配套设施、多媒体布线系统以及机房工程等。通信网络是承载数据传输、交换的基础条件,包括海关内网和互联网。6、保障体系保障体系包括信息安全与运维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与运维体系是采用相应技术、权限管理手段、管理体制等保证数据安全,并基于建设模式及运营方式的保障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体系是按照重庆海关及相关部门的标准,规范工程相关数据的设计、存储、交换。落实机构、人员和资金,制定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建设管理体系以及长效运营机制,规范系统的建设与运营管理。7、基本技术规格★7.1统一性本系统建设为新建系统,要遵守重庆市信息产业投资促进中心(重庆国际电子商务交易认证中心)制定的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和规范、同时也要遵守海关及相关监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规范,保证规范、接口、数据标准统一,以便于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海关、外管、国税等相关部门的数据资源交换及共享。应遵循的国家规范和标准:(1)国务院令第57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决定》;(2)国务院令第3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3)国务院令第3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78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4年第35号公告》;(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5年12号》;(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1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16)《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17)《海关管理网对外接入局域网安全建设指导方案》;(1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19)《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与电子商务信息交换标准化指南》;(20)《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国函1997年48号署令第65号;(2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署令第127号;(2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署令第132号;(23)GB8566-882《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24)GB8567-883《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25)GB9385-884《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26)GB/T 12504-90《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27)GB/T 12505-90《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28)GB8566-88《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29)GB8567-88《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已应用的数据、业务标准和规范(1)《重庆海关科技应用项目管理实施细则》;(2)《重庆海关口岸业务和监管场所管理工作规范》;(3)《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执法数据管理办法(试行)》;(4)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法律责任;(5)报关单位的职责和义务;(6)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撤销、注销和监督;(7)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变更和延续;(8)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9)其它单位临时注册登记;(10)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一般进出口企业)注册登记变更、换证和注销;(1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一般进出口企业)注册登记;(12)《H2000通关系统软件开发规范(HS/T2-2006)》。7.2实用性应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工作为导向,以各企业和各监管部门的可接受能力为尺度,充分考虑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信息系统建设的现状,采用成熟的软件开发技术,采用面向对象技术,开发出一套能够满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需求的软件。实用性原则主要包括:使用便捷、功能完备、界面友好、用户体验性良好、可维护性好。7.3可靠性为保障业务的不间断性,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系统的可用性要求较高。系统建设应采用成熟、稳定、可靠的产品和技术,有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考虑数据容灾备份,避免单点故障,保证系统稳定可靠地运行。可用时间百分比在99%以上,平均故障间隔(MTBF)在2小时以上,需确保系统可7×24小时稳定运转,业务恢复时限1小时以内,数据备份采用热备的方式。业务性能需求,系统响应时间1秒以内为好,2秒以内为较好,3秒以内可接受,超过5秒为不可接受;系统预计使用人数为100人;高峰时段的并发用户为500人;日常工作时间为8时到17时;业务高峰时段为9时到11时;每日业务处理量约为10000次作业;其中业务高峰时段处理量约为30000次作业。统计分析要求,少量数据,简单查询时间小于2s,复杂多重查询时间小于8s,批量数据,简单查询事件小于5s,数据计算时间小于30s。7.4先进性 在满足实用性、可靠性原则的前提下,系统建设应尽采用主流的成熟技术,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软件开发平台和软件开发技术。结合管理实际,系统自身运行检测功能要有创新性,有亮点,使平台运行状态、交换数据流动状态可见、可管,维护监测直观。7.5扩展性本次建设的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需满足跨境电商业务需求和海关等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还需要满足作为国家试点项目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的扩展要求。因此,该应用软件将应具有良好的扩展性,遵循业界相关标准,支持开放的标准接口,尽量采用模块化和标准化结构,有很强的扩展、扩容能力,能方便和低成本的进行系统扩容和接入新的系统,使整个系统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7.6安全性系统需要满足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根据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系统特征及安全保护等级如下:确定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二级、确定系统服务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一级、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第二级,需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采取相应措施。7.7可维护性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错误都应该有明确的错误编号,并能在系统的相应维护手册中查到错误处理方法与步骤。系统应该支持通过统一的图形界面,监控各应用构件的运行状态。系统必须支持通过统一的图形界面,能够监控到应用系统所有的报警、异常信息。系统应该采用构件化设计思想,系统框架与业务逻辑分离;要求具备开放的体系结构。系统应该支持通过统一的图形界面能够访问到系统各构件、合约的版本信息及相应功能说明。应用系统必须支持各构件的单独升级,并应该尽可能实现在线升级功能。(三)应用平台软件开发要求★投标人要对下述软件开发要求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详细阐述。1、软件开发总体技术规格确保各子系统能独自运行,将各个系统进行多角度、多层次集成。多角度:界面角度、数据角度、工作流角度。多层次:等级层次、用户技能水平层次。松耦合原则:保证待集成的各系统的独立运行,无论是调用业务系统的功能,还是使用数据和访问数据库,都不能影响各业务系统的运行,各系统之间也不能相互影响。易操作原则:充分考虑不同层面使用者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用户习惯,化繁为简(“黑盒”处理用户不必使用的界面和控件)、工作流程顺畅(每个工作流程从数据输入到产品输出,系统界面切换流畅),保证用户在短时间内经过培训能够学会部署和使用。风格统一原则:界面风格和软件操作风格保持统一,避免让用户感觉整个系统是多个软件的堆积,让用户切身感觉到整个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界面风格:通过制定界面设计规范,让系统每个模块基于统一的风格展示给用户,并在此基础上,基于统一的入口(用户登录和认证)登录在集成主界面中,在主界面中展示不同的软件模块,每个模块的布局合理、美观、紧凑。所有集成图形界面都遵守统一的界面风格来设计与开发,以体现各个系统软件所呈现的整体效果。具体涉及的内容包括如下:界面色调、菜单快捷键和层级、对话框、工具栏、状态栏、系统标题、软件包程序执行文件命名等。统一权限认证:程序界面启动时,必须调用统一权限认证服务。用户在输入登录信息之后,系统可以根据该用户的权限信息确定哪些功能软件可以操作,哪些禁止操作。所有用户进行集中管理。统一权限认证服务可以简化系统中的用户维护工作。同一个用户可以在不同的功能系统中进行角色的切换,也方便了用户的使用。2、软件功能(本章节★部分对应技术评分中技术参数部分)软件功能要求详见《技术概要设计方案》。投标人须按照项目业务实施方案要求,提供全面完整的软件系统设计方案,选择企业备案、商品备案流程、一类进口业务流程和一类出口业务流程的全流程,描述在技术方案中各项内容的实现,展示方式自选,要有必要的文字和图形。具体如下:★2.1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1)网站(2)企业备案子系统(3)商品备案子系统 (4)出口通关服务(5)进口通关服务(6)管理子系统★2.2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系统(1)企业备案管理子系统(2)商品备案管理子系统(3)出口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管理子系统(4)进口通关管理子系统A、一般进口管理子系统B、保税进口管理子系统(5)风险布控子系统(6)管理子系统(四)接口设计要求★接口包括但不限于模块之间接口设计、与共享交换平台之间接口设计、与各单位之间接口设计等。主要有软件系统和企业间的数据交换接口、与海关的数据接口,通过H2010与国税、外管实现数据交换、CA接口和其它接口。投标人应设计与试点平台系统有关系统采用的接口方式,并提供实现以上系统对通信、业务支撑系统连接的详细方案、数据采集交互模式以及操作方式。接口设计总体技术规格:通过规范的数据检索协议与接口、访问协议与接口,统一对所有与数据库相关的模块提供数据检索、提取、存储服务,同时梳理、协调好模块之间的数据依赖关系。统一数据交换服务:本次项目所需由外部系统提供的数据资源均通过共享交换平台统一实现,设计统一的业务数据管理标准,保障试点平台系统功能实现。除本期工程需求之外,投标人同时应预留一定数量的上述对外接口,以满足今后业务发展的需要。(五)集成工作要求投标人负责技术平台之间和人机界面之间的有效集成,做到平台集成效率高、无瓶颈,人机界面易识别、宜使用。业务流程可实现界面化配置等集成管理。(六)安装测试的要求投标人负责组织平台整体调试和分项调试,系统之间对接设备及其内部连线、接口开发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对实施现场调研,保证施工进行。安装调测时使用的工具、设备由投标人提供。调测由投标人负责,并提出设备调测的内容、项目、指标和方法,并提供相应的仪器和工具,投标人有责任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提供的问题作出解答,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测结束后,由投标人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采购人验收。双方应协商指定工程进度表,投标人负责按工程进度表进行施工。测试内容应至少包括:(1)功能测试(2)性能测试(3)稳定性测试(4)压力测试(5)容错测试(6)故障测试(7)安全性测试(8)互通测试(9)其它测试(七)实施方案要求1、项目管理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满足投标项目的建设要求,提出完整的项目管理、系统设计与开发、工程培训、项目施工、项目验收、技术支持方案以及投标人人力资源供给方案。投标方应书面明确实施投标项目的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分工职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提供投标项目的详细工作日程表和人员配备方案,明确工作地点、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应与投标书一致,并经招标人审核、批准。按照招标书中项目组织承诺,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所有项目人员到位并保持稳定,包括项目主要管理者必须保证项目现场工作时间等。如因特殊情况发生任何人员变更,须将变更人及其工作影响、替换人资历等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告招标人审查。因投标人原因的人员变更所造成的任何项目质量、进度不良后果,须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此外,根据项目质量和进度的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充实相应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实施人员。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任何形式的监督检查,并承担因其人员不足、不到位所导致影响项目质量、进度的违约责任。中标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源、进度、质量协调控制不力的情况,招标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中标方必须予以配合,并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交的文档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档),提交的技术文档必须附上本单位的质量审核记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招标人可以采用发送工作联络单方式与投标人衔接工作,投标人不得拒绝接收工作联络单。2、质量管控要求投标单位应按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要求,针对招标项目实施过程及交付结果进行质量规划、管理、控制。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提交正式的质量计划,明确质量控制点、控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记录要求,并经招标人审核、批准。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开展质量保证活动,所提交的进度报告应包括质量报告内容,对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有效执行。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无条件接受招标方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三、实施团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根据设计文件和自身实际明确工作量,落实资源:明确技术开发团队人员及组成,不少于10人。 近2年投标人独立实施,且为本项目组建的开发团队核心人员实施过相关通关系统开发。投标人为“投标人项目开发团队经验”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验收报告、用户联系方式,以及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签名的项目过程记录文件等内容。四、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实施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本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软件开发与集成建设总工期为120天。(其中进口模块必须在2013年11月1日前正式上线运行且保证进口业务流程顺畅,出口模块开发和其它模块完善在总工期内完成)采购合同签定后,3天内进场。软件开发周期:(1)合同签定后,20天内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需求分析报告、概要设计和详细设计;(2)15天内实现与各相关企业及监管部门的数据对接;(3)2013年11月1日前软件系统必须具备上线试运行条件,完成进口模块开发且保证进口业务流程顺畅;(4)在总工期内完成其它功能模块开发;(5)系统试运行期3个月后,完善并具备初验条件;(6)初验后6个月,完善并具备终验条件。(二)实施地点实施地点:重庆市信息产业投资促进中心(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中安国际大厦28楼)或业主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项目验收工作要按照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等相关部委的《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验收细则》要求组织开展。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研发费、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及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包含的所有费用。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投标人在工程最终验收合格后,应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服务和升级,三个月内驻场服务。在质量保障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投标人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模块,以上都应是免费的。此外,在项目开发中、试运行、初验、终验等各个阶段,均需满足如下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保证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在甲方驻地(2)采购人向投标人发出的工作单回复时间不能超1天,且回复内容准确无误、清楚明了。(3)缺陷和一般需求的完成时间(包括投标人的测试时间)不超过7天,其他需求应该在约定时间完成。(4)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应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健壮性,避免因软件系统缺陷造成用户投诉,否则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二)驻场服务保障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后,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三个月驻场服务,执行日常系统运行维护保障工作,实时响应支持技术保障工作,结合招标人实际情况建立系统运行保障体系。(三)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内容投标商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投标人须保证系统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投标人须保持与用户的联系,随时交流系统的应用情况,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为用户解决遇到的问题。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明确承诺达到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驻场服务期间,实时做出响应和安排, 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后台技术服务。质量保证期间: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4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更高能力工程师支持,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投标人有更优惠的售后服务承诺,请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投标人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厂家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和厂家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和厂家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四)操作使用和系统维护培训1、投标人应负责采购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专家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使用操作培训应使业务操作人员、系统管理人员能够顺利地完成日常的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使得业务管理人员可以根据业务需要,灵活运用系统。投标人应提供预培训的详细计划及培训所需的教材和教师讲解和说明。教材和讲解说明要求用中文(或其他经双方商定的文字)编写。系统维护培训应使高级维护人员对系统有着清晰明确的认识,可以顺利并能够高效及时地解决系统突发运行故障;并提供全套培训教材(中文)和培训课程计划表。高级培训的讲师必须是该领域的专家。为使维护人员能独立进行系统的安装、测试、运营和维护等,要求投标人负责对维护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现场培训可在安装调测阶段后进行。(2)使用操作培训和高级培训应包括所提供设备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安装调测、排除故障及软件结构、定制和升级等各个方面,并提供全套培训教材和培训课程计划表。(3)投标人应详细开列各种培训费用,如对合同中确定的培训地点、时间等项目。如果投标人提供变更,应提出书面通知,并承担变更中发生的全部费用。(4)本次工程采购人将派相关技术人员参与投标人的系统开发和项目实施工作。5、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后退还。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投标人同时提供1年以上同等金额的银行履约保函。2、完成需求调研工作,《需求分析规格说明书》、《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及其原型程序通过专家评审,监理方、用户方签字确认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0%。3、软件系统通过初步验收,支付合同总额的25%。4、项目通过最终验收,支付合同总额的30%。5、剩余款项(5%)在免费维护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五、知识产权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所有权、转让权等)全部归甲方(重庆市信息产业投资促进中心)所有。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培训(一)免费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二)付费培训招标文件载明采购人对培训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应承诺配合采购人满足其培训要求,详细列出培训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七、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八、技术文件(一)1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书面技术资料应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理、运营及维护的全套文件。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系统说明文件技术手册(安装、调测、操作、维护、故障排除等)软件资料(用户使用手册)。(二)提供全套技术文件2套、1套光盘。(三)设备开通后,如发生软件升级及设备升级、扩展等有关情况,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四)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主要技术文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软件技术文件:数据库、开发工具、开发语言应用软件技术文件:系统分析文件、系统需求文件、概要设计文件、详细设计文件、业务流程文件、源程序文件、数据字典、安装测试文件、用户操作手册、系统维护手册、其它技术文件。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10分,其中:10分为政策性加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殊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合同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采购机构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本分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标标准(一)投标报价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40%)4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二)技术评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2技术部分(46%)171、技术方案(满分17分)A、总体框架体系(4分)总体框架合理可行,总体框架中各组成部分逻辑关系描述清晰。优的可得4分,良的可得3分,一般的得1-2分,差的不得分。B、应用系统中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总体逻辑关系(4分)从数据流、事件流、消息流等方面清晰描述各应用系统逻辑关系。优的可得4分,良的可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0.5或不得分。C、应用系统中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系统(海关内网)总体逻辑关系(满分4分)优的可得4分,良的可得3分,一般的得1.5分,差的不得分。D、接口设计包括子系统之间、与企业间数据交换接口,与海关间数据交换接口,通过H2010与国税、外管实现数据交换、CA接口、共享交换平台之间、与各单位之间在日常监管和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接口分析与设计(满分3分)优的可得3分,良的可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E、集成工作包括对通讯方式、对网络、硬件环境、对数据工程、对平台安全等方面的整体性技术实现和设计(满分2分)优的可得2分,良的可得1.5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0.5或不得分。提供技术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对应相关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位置。下同。172、应用系统方案(满分17分)A、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平台软件开发与集成总体方案(满分2分)优的可得2分,良的可得1分,一般的得0.5分,差的不得分。B、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企业备案子系统(满分0.5分)优的可得0.5分,良的可得0.35分,一般的得0.2分,差的不得分。C、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商品备案子系统(满分0.5分)优的可得0.5分,良的可得0.35分,一般的得0.2分,差的不得分。D、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出口通关服务子系统(满分2分)优的可得2分,良的可得1.4分,一般的得0.7分,差的不得分。E、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进口服务通关子系统(满分2分)优的可得2分,良的可得1.4分,一般的得0.7分,差的不得分。F、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网站(满分1.5分)优的可得1.5分,良的可得1分,一般的得0.5分,差的不得分。G、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管理子系统(满分1分)优的可得1分,良的可得0.7分,一般的得0.4分,差的不得分。H、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系统企业备案管理子系统(满分0.5分)优的可得0.5分,良的可得0.35分,一般的得0.2分,差的不得分。I、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系统商品备案管理子系统(满分0.5分)优的可得0.5分,良的可得0.35分,一般的得0.2分,差的不得分。J、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系统出口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管理子系统(满分2.5分)优的可得2.5分,良的可得1.75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K、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系统进口通关管理子系统(满分2分)优的可得2分,良的可得1分,一般的得0.5分,差的不得分。L、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系统风险布控子系统(满分1分)优的可得1分,良的可得0.7分,一般的得0.4分,差的不得分。M、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系统管理子系统(满分1分)优的可得1分,良的可得0.7分,一般的得0.4分,差的不得分。评分标准:从功能完备合理、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典型业务流程把握准确且实现方案合理方面;至少一项进口业务和一项出口业务,描述在技术方案中各项内容的实现;如没有描述,技术部分得0分。43、重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数据库(满分4分)从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各类数据采集整合方案、数据资源规划与数据库建设、数据交换与综合使用方案以及与外部系统接口设计合理、可行方面进行评分。优的可得4分,良的可得2.5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14、安装测试方案(满分1分)系统安装部署合理,测试方案完整可行。35、实施方案(满分3分)根据设计方案有充足合理的资源(人员等)安排。方案内容完整,项目计划严谨,组织机构可行,质量管理可控,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位。优秀的可得3分。16、合理化建议或创新点(评审专家根据标书,结合实际经验,认同并确认具有实际意义和在实施中具备可操作性,横向对比,最多1分)37、技术加分(满分3分)由于重庆海关系统采用微软BizTalk作为数据交换系统,采用BizTalk的在该项得3分。注:(1)投标书严禁对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通过复制作为进行应答,必须结合至少一项进口业务和一项出口业务,描述在技术方案中各项内容的实现,展示方式要有必要的文字、图形。如没有或过于简单描述,技术部分得0分。(2)对第二篇技术规格要求★号部分必须有专门应答,否则技术部分得0分。(3)技术总评分得分不及格(及格分为评分权重*60%)的标书,技术部分将视为0分。(三)商务评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3投标人实力(5%)31、近3年投标人直接独立实施过省级或以上电子政务或类似系统,能够提供合同和用户证明。(满分3分,能够证明1次实施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证书/意见(用户盖章)和用户联系方式,原件备查。22、近3年投标人直接独立实施过通关系统软件,能够提供合同及用户证明。(满分2分,能够证明1次实施得1分,最高得2分)项目团队经验(3%)33、近3年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的开发团队核心人员实施过通关系统软件,能够提供用户证明。(满分3分,能够证明1次实施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验收报告、用户联系方式,以及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签名的项目过程记录文件(如会议纪要)等,原件被查。4规范编制能力(3%)3具有制定省级以上及其数据规范、数据交换标准的能力,编制过省级以上相关规范,建设过省级以上业务系统数据库。(满分3分,能够证明1次实施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省级以上行政部门印发的相关标准、规范文件。5售后服务(1%)1售后服务体系(满分1分)拥有成熟、完善的服务体系,服务体系内容指拥有专门为本项目服务的固定团队,满足采购人服务响应要求。根据描述优劣评分,最优的可得满分,较优可得0.6分,一般得0.3分,没有不得分。6信誉(1%)1有国家版权局颁布的相关系统软件著作权,满足条件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7财务状况(1%)1投标人2012年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0万(含)以上的得1分,在5000万(含)至10000万的得0.6分,5000万以下至1000万(含)得0.3分(四)政策性加分8政策性加分(10%)101、投标产品列入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1分,最多得3分;2、投标产品列入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一款得1分,最多加1分;3、投标产品产地为西部地区的得1分。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得1-5分。政策性加分的相关说明:1、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产品清单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提供所投产品在清单中相应页面的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2、关于小微企业:2.1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2.1.1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1.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1.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2.2具体加分说明:2.2.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小型企业得3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得4分、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及以下的微型企业得5分;2.2.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中与小型企业联合的联合体得1分、与微型企业联合的联合体得1.5分。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的;(五)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参加该合同包投标的,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六)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的;(七)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八)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九)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十)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十一)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4、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采购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机构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2)外层信封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人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人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机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机构联系人和电话。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5、中标人变更5.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1.1拟中标金额在500万及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中标候选人;5.1.2拟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中标候选人;5.1.3拟中标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3%的中标候选人;5.1.4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履行定标程序,否则应重新招标。5.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七、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质疑答复方式采购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对质疑答复内容进行公告。(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五)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集中采购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货物类标准执行。中标人应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代理服务费。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率如下: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05%0.05%0.05%*******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0.55%=2.75万元(5000-1000)×0.35%=14万元(6000-5000)×0.2%=2万元合计收费=1 2.8 2.75 14 2=22.55(万元)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2]387号文件执行。交易服务费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渝价[2012]387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服务费费率如下:项目每标包中标金额(人民币,万元)收费费率备 注100(含)以下1.0‰1.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中标人支付。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2.每宗交易收费不低于500元。100-500(含)0.95‰500-1000(含)0.9‰1000-5000(含)0.85‰5000-10000(含)0.8‰10000以上0.7‰注:交易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实例:某项目中标金额为7000万元,计算交易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0‰=0.1万元(500-100)万元×0.95‰=0.38万元(1000-500)万元×0.9‰=0.45万元(5000-1000)万元×0.85‰=3.4万元(7000-5000)万元×0.8‰=1.6万元合计收费=0.1 0.38 0.45 3.4 1.6=5.93(万元)十一、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合同原则上应按照《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签订。5、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6、付款(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3)付款方法:财政直接支付或需方自行支付。7、检查验收(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10、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采购项目编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一)由财政部门付款的情况1、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2、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3、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4、财政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二)由采购人付款的情况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载明付款方式。(三)预付款相关规定首期预付款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支付预付款的必须提交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可以按进度付款,但必须提供采购人的验收报告。五、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__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采购机构:地址: 电话:传真:授权代表:备注: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七)诚信声明(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三)商务条款差异表四、技术文件(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二)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三)技术条款差异表五、其他(一)其他资料 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序号招标内容投标报价(小写)单位(元)实施时间交货地点投标报价(大写):元整备注: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等)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运输费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列不完整的按无分项报价明细处理;2、计价单位以“元”或“万元”计,无此项费用以“0”填写;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盖章。二、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七)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注:(1)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2)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列此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3、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3.1质保期;3.2售后服务能力情况;3.3培训;3.4业绩。 (三)商务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四、技术文件(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二)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果有) (三)技术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五、其他(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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