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电子政务平台项目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电子政务平台项目建设,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电子政务平台项目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含CMMI三级及以上);具有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请于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含CMMI三级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营业执照等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诚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54号)持报名单据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9时30 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赵龙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554号
联系人: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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