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氯化碳综合利用生产1.5万吨/年四氯乙烯环保技改电加热器招标公告

四氯化碳综合利用生产1.5万吨/年四氯乙烯环保技改电加热器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四氯化碳综合利用生产1.5万吨/年四氯乙烯环保技改项目已由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备案项目编码311102C********8),招标人为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加热器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四氯化碳综合利用生产1.5万吨/年四氯乙烯环保技改项目是配套公司年产8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

本次招标项目为电加热器,包括热油电加热器(H01102)和反应器电加热器(H01101),共2台,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具体交货时间由买方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

包括电加热器的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车板交货)、保险(交货验收前)、指导安装、调试、检验、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和图纸、现场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验收合格、质量保证等。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实收)为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4)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CC认证、防爆设备及材料的防爆合格证;

(5)投标人具有相同或类似电加热器的设计、制造能力,近三年内销售并成功应用业绩至少5 台(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有用户提供两年及以上的运行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对该项目所需的电加热器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2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

邮编:408017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传真:***-********

E-mail: ghfz64689556@163.com

2013年9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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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项 目 名 称:四氯化碳综合利用生产1.5万吨/年四氯乙烯环保技改项目电加热器项 目 编 号:CQTYSLYX-2013-009招 标 人: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2013年9月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11 总则11A投标人112.投标人资格及要求113.投标费用12B招标文件124.招标文件125.招标文件的澄清126.招标文件的修改12C投标文件137投标文件计量单位138.投标文件的组成139.投标文件的编制14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1. 投标报价1412. 投标保证金15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D投标文件递交151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515.投标截止时间15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E开标及评标1617.开标1618.评标1619.评标程序1720.投标文件的澄清1721.招标过程保密18F授予合同1822定标方式1823中标通知1824.签订合同1825.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26.纪律和监督19G 保密协议20H.其他20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1、编制依据212、评标原则213、评标委员会214、评标工作纪律215、评审内容22第五章商务要求26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27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1.定义372.技术规范373.许可证和保密374.包装要求385.装运标志386.交货方式397.装运通知398.保险399.付款方式3910.中标服务费3911.技术资料3912.质量保证4013.检验4014.索赔4115.交货4116.违约赔偿4117.不可抗力4318.税费4319.违约终止合同4320.破产终止合同4421.合同修改4422.通知4423.计量单位4424.适用法律4425.安全施工及防护4426.合同价格44合同格式45A封面样式45B购销合同4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8(1)投标文件封面491、商务部分50(1)投标函50(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51(3)投标保证金53(4)开标一览表53(6)商务条款偏离表57(8)所投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一览表58(9)企业资信证明及近一年年度的财务报表58(10)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58(11)投标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582、技术部分59投标方案(格式自拟)59技术规格响应表59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593、资格证明文件60(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60(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61(三)投标产品鉴定证明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63(四)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63(五)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63(六)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材料63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四氯化碳综合利用生产1.5万吨/年四氯乙烯环保技改项目已由涪陵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建设(备案项目编码311102C********8),招标人为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加热器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四氯化碳综合利用生产1.5万吨/年四氯乙烯环保技改项目是配套公司年产8万吨甲烷氯化物项目,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本次招标项目为电加热器,包括热油电加热器(H01102)和反应器电加热器(H01101),共2台,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具体交货时间由买方通知为准。2.2招标范围:包括电加热器的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车板交货)、保险(交货验收前)、指导安装、调试、检验、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和图纸、现场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验收合格、质量保证等。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实收)为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4)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CC认证、防爆设备及材料的防爆合格证;(5)投标人具有相同或类似电加热器的设计、制造能力,近三年内销售并成功应用业绩至少3个合同包(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有用户提供两年及以上的运行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各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对该项目所需的电加热器进行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2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5.2 逾期送达(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同时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单位: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邮编:408017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传真:***-********E-mail: ghfz64689556@163.com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所对应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总 则1.1.1项目名称:四氯化碳综合利用生产1.5万吨/年四氯乙烯环保技改项目电加热器项目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 1.2资金来源:国有出资比例:100%项目总投资:约6500万元1.3招标人: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传真: ***-********1.4招标范围:包括电加热器的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车板交货)、保险(交货验收前)、指导安装、调试、检验、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和图纸、现场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验收合格、质量保证等。A投标人A2.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A.2.6对投标人的其它资格及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实收)为 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4)投标人具有有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CC认证、防爆设备及材料的防爆合格证;(5)投标人具有相同或类似电加热器的设计、制造能力,近三年内销售并成功应用业绩至少5个合同包(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有用户提供两年及以上的运行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 A.2.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B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B.5.1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9月23日17:00时前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2、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答复时或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时,应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和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答疑截止时间2013年9月24日17时00分前。3、无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内容和补充内容,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全部答疑内容和补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B6.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投标人自行在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网上招标人答疑区查阅。C投 标 文 件C.9.3特别提醒:(格式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必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装订要求:1、提供单独密封供唱标使用的资料:开标一览表、投标函和电子光盘单独用一个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供开标时唱标使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在开标时单独提交。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均应附上述文件,正本中要求签字、盖章的均应按规定签字或盖章。2、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资格证明部分、技术部分组成,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及完整电子光盘一份) ,三部分内容必须装订成一册,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全称和招标编号,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投标文件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C.10.1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C.11.1投标货币:人民币C.11.21、投标报价:(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1.4条和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项中所述的全部内容的投标报价,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其投标总价中考虑。(2)投标人必须提供整套设备质保期内所需的随机备件、易损易耗件及专用工具和清单,其费用进入投标报价之中。(3)投标人应提供质保期满后备件、易损易耗件及专用工具报价清单(清单均需注明生产厂家、联系方式及价格),其报价必须单独列出,不进入投标报价之中。(4)必须提供主要材料及配套设备的生产厂家详细名单。2、特别提醒:1)若因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有漏报、漏项的情况发生,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要求,漏报、漏项部分已包含在其投标报价之中。该投标人若中标,其投标报价不调整。2)若因投标人对设备运行有重大影响的备品、备件有漏报,将导致废标。C.12.1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以是转帐或电汇,投标人可任选一种。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贰万元整)(人民币)3.银行账户:(1)收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账号:****************联 系 人:常 文联系电话:***-******** 2.收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涪陵渝涪支行营业部账号:****************5903联 系 人:常 文联系电话:***-********注: 1.投标人在填写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时,必须注明所投标项目的简称“四氯乙烯技改项目电加热器”,并于开标现场提交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银行转账单、银行汇票、电汇等)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和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其转(汇)款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小时(即2013年10月9 日06时30分前),若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则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4.为了方便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和退回,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工程建设保证金特开设了以上二个银行账户,任选其一即可。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投标人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5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保证金须在第一中标候选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C.13.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正本数量:1份,副本数量:3份,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文件1份;D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DD14.1投标文件密封: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统一装入 “投标文件”大袋中(也可自行装袋密封),再密封并在大袋上按本表第14.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D14.2项目名称:四氯化碳综合利用生产1.5万吨/年四氯乙烯环保技改项目电加热器招标编号:CQTYSLYX-2013-009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 在2013年 10 月9日9时30 分前不得开启D.15.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涪陵区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开标及评标E.17.1开标时间:2013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涪陵区政审批服务中心3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18.1.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业主代表1名,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4名。E2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特别提醒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以下资料供查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1.(2);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双面复印件。招标人保留对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复核的权利。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未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相关技术及商务的偏离,评标结束后在签订合同时发包人有权根据本招标文件的原则予以修正,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如投标人拒绝接受,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投标人拒不接受修正或未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招标人保留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 总则1.1项目概况1.1.1项目名称、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人1.3.1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投标人2.投标人资格及要求2.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2.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2.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及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2.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4.2与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招标人有控股关系;2.4.3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施工或货物投标;2.4.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以上代理商参与一个合同的投标;2.4.5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2.4.6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的。2.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5.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投标文件格式)。2.6对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B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商务要求;(5)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6)合同条款及格式;(7)投标文件格式;(8)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5款和第6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于2013年9月23日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5.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向各投标人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5.3 不论投标人是否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下载阅读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都将以修改后的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6.3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6.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http://www.flzbjy.com)网上发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http://www.flzbjy.com)网上发布,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随时关注。不论投标人是否在(http://www.flzbjy.com)网上下载或阅读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C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计量单位7.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8.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标部分等组成(包含所有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光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8.1.1资格证明部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规定的内容及招标文件其它要求编制。(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2)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3)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CC认证、防爆设备及材料的防爆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4)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盖,注: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提交)(5)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盖)8.1.2商务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4)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5)商务偏离表;(6)所投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一览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7)企业资信证明及近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8)投标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8.1.3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及装订顺序:(1)产品组成系统说明,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提供产品样本;(2)技术方案;(3)技术要求偏离表;(4)关键元器件明细表(包括制造国别和厂名);(5)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6)详细的交货清单;(7)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8)投标人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9)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10)产品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11)同类产品的业绩证明(如果有,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9.投标文件的编制9.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文件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9.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9.3投标文件用A4幅面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0.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1. 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对于非标准货物的投标,还应填报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11.4投标人如需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11.5如遇本须知第8.1.3(9)条,引起价格变动时,应加以详细说明。除此以外,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投标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投标价。12. 投标保证金12.1本项目约定投标人应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12.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开标时当场退还投标文件。12.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各投标单位自行联系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1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8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13.2投标人应填写全称,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同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3.3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数量、电子文件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13.5投标文件如果有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同一人签署人(为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13.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D投标文件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4.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投标截止时间15.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5.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要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的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送达招标人,其修改或撤销方能被招标人接受。16.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6.3投标人撤销投标要求的,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要求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16.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E开标及评标17.开标17.1主持人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17.2招标人视项目情况可请公证人员参加开标过程的公证。17.3招标人应请有关监督部门的人员参加开标过程的监督。17.4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17.5宣布开标纪律。17.6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7.7核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17.8核验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17.9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投标人须知第15条规定密封的,则当众原封退还。在确认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后再由工作人员拆封唱标。17.10将按《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期、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及其投标文件的修改等内容,工作人员将做好唱标记录。相关工作人员及监标人、见证人将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17.11开标结束。评标结果在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zbjy.com)上公示。18.评标18.1评标委员会18.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8.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9.评标程序19.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9.2评标结果19.2.1中标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综合得分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19.3评标报告19.3.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19.3.2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20.投标文件的澄清20.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等专门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0.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20.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21.招标过程保密21.1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的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21.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1.3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现场对投标人保密。F授予合同22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中标通知23.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后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在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查看中标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在公示结束无投诉后5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3.2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且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名次并列时由招标人选择报价较低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不得在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23.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3.4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23.5中标通知书将是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4.签订合同2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24.3 投标人中标后又提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不实质性响应,经双方协商,在24.1条规定的时间内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5.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1)招标公告截止后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人的。25.2不再招标(1)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2)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它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26.纪律和监督26.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6.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6.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标。26.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6.5监督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26.6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G 保密协议27.凡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本招标文件涉及的资料的知识产权属招标人;投标文件及工程实施期间的设计文件、图纸、验收记录、设备材料检测报告及测试验收报告等有关文件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招标人,但招标人不得将上述资料透露给第三方或挪作它用。H.其他 其他补充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2、评标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坚持依法评标的原则;3.采用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业主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重庆市批准设立的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4人,业主代表1人。4、评标工作纪律4.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坚持评标原则,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2评标在封闭、保密的方式下进行,有关评定过程信息对投标人及其他无关人员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所有评委和工作人员在评标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评标情况泄漏给参加评标工作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并集中封存保管,由评标区提供的工作电话对外联系。4.3所有评委和工作人员未经监督部门授权不得接待投标人或与投标人有关联的人员。4.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任何试图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的做法都将导致取消相关投标人可能的中标资格。4.5评标委员会及评委的评分细节应接受评标监督人员的监督和质询。4.6评委和工作人员在评标期间均不得私自离开评标委员会指定的区域或场所,如确需离开,应经监督部门同意。4.7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细节。4.8评委和工作人员应注意保存评标资料,不得遗失或带离评标委员会指定的场所,评标结束时应及时清理、归档。4.9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评标委员会可提请招标人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视其违纪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权就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5、评审内容5.5.1 初步评审1)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投标文件初审合格方能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初步评审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说明1形式评审(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函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必须按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4)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装订完好,内容齐全;(5)报价的唯一性:只能有一个报价;形式评审合格方能进入下一评议程序。2资格评审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A2.1-A2.5条所列内容,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2.6、A.2.7条所列内容;资格评审合格方能进入下一评议程序。3响应性评审(1)投标有效期:90天;(2)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12.1一致;(3)交货期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4)无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为重大偏差的情形。响应性评审合格方能进入下一评议程序。2)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应逐项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方面出现重大偏差时,由评标委员会评定该投标为废标。经评委会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经评委会认定仍具竞争力的,评委会可以继续进行评审,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一)与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二)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三)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四)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五)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六)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为废标。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认定该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方面出现重大偏差:⑴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⑵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⑶ 投标文件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⑷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⑸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⑹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⑺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⑻ 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有遗漏的;⑼ 质量保证期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10) 投标文件中有虚假陈述的;(11) 未按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和“设备材料分项报价表”要求进行报价或报价有重大遗漏的投标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5.2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所有被认定为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分标准及计分办法具体的评标细则:技术部分45分;商务部分10分;投标报价部分45分。计分办法项目分数评分办法报价部分(45分)投标报价45分1)评标基准价: 在所有有效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不超过六分之一的最高价和同等数量的最低价(投标人不足6家则不去最高价和最低价;投标人家数为6-11家,则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人家数为12-17家,则去掉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依次类推)后,进行算术平均,所得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2)各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得基本分30分。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基本分3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时,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低一个百分点加1.5分,最多加15分;每高一个百分点扣1.5分,扣完为止。扣分后余下的分值即为投标报价最后得分,分值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商务部分(10分)付款方式3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分。业绩4分近三年,有3个相同或类似电加热器成功运行得合同业绩(附用户使用证明、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得2分;每增加1台加0.5分,最多加2分。培训和售后服务2分有详细、可执行、系统的服务承诺和培训体系的,并做出实质性承诺,最优的得2分,其余按0.5分递减,扣完为止。资信证明1分根据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评价为良好及以上或无不良记录(0.5分);投标人至少提供两份用户出具的履约评价合格证明材料(0.5分)技术部分(45分)技术部分45分1投标方的设计、制造、检验等标准满足本工程设计及使用要求。(3分)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满分3分),完全满足要求得3分,若有任意一条不满足则扣0.5分,扣完为止。2 供货范围齐全 (5分)供货范围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每缺供1项扣1分,扣完为止。3技术先进、成熟、可靠,操作方便,可维修性强(18分)3.1 技术方案评价与比较: 技术先进、方案设计合理、运行稳定、效率高、能耗低(满分12分)最优得12分,其余酌情扣减,扣完为止。3.2操作方便性(满分2分):最优得2分,其余酌情扣减,扣完为止;3.3维修方便性(满分4分):最优得4分,其余酌情扣减,扣完为止;4主要部件满足本工程情况。(满分9分)4.1 加工设备优良性(满分4分),最优得4分,其余按1分递减,扣完为止;4.2材料选择(满分5分),最优得5分,其余按2分递减,扣完为止;5分供应商品牌配置 (满分6分);配置最优的得6分,其余按2分递减,扣完为止;6主要元件承诺使用寿命及可靠性(满分2分),最优得2分,其余酌情扣减,扣完为止;7质量保证措施(满分2分),最优得2分,其余酌情扣减,扣完为止;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各投标文件评分。2、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3、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若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且报价相同,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名优先。第五章商务要求本表中所述内容,是对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相应内容之间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招标人(买方)名称: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现场名称:本项目位于重庆市涪陵白涛化工园区。2付款方法和条件为:1 货到买方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50%,卖方出具同金额增值税发票;2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交付生产运行正常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同时卖方出具同金额增值税发票;3 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一次付清,同时卖方出具同金额增值税发票。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个月4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发货后18个月或装置正常运行后12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 6合同的生效:中标人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适用于本合同的额外变动:见《商务要求》 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一 总则1、本规格书为“四氯化碳综合利用生产1、5万吨/年四氯乙烯环保技改项目”热油电加热器(H01102)、反应器电加热器(H01101)技术规格书。2、投标方应具备以下条件:(1)技术装备精良(2)产品质量可靠(3)信誉好(4)良好的使用业绩及售后服务等。(5)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近3年类似设备的合同复印件(盖鲜章),以供业主确认。3、投标方应按招标书的要求提供相关设计文件,供业主和设计院使用。4、投标方供货设备出厂前应完成全部制造和必要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进行表面防腐、涂漆及符合运输要求的包装。5、投标方交货设备应提供以下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与实物相符的设备总装图。(2)设备质量合格证。(3)有关操作手册。6、标准、规范、规定电加热设备按GB3836.1.2.3-2000标准制造,,经国家防爆监督检验站检测认证;防爆配电箱按电控,设备制造标准GB7251.1-1997和GB3836-2000执行;压力容器支座按JB/T4712-92标准执行;压力容器无损检测JB4730-94电控设备第一部分低压电器电控设备GB7251.1-1997;包装通用技术条件JB/ZQ4286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GB151-1999钢制管壳式换热器GB324-1988焊缝符号表示法GB985-1988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6-1988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JB/T 4709-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GB 14048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998低压电器基本试验方法GB1497低压电器基本标准JB/T2379-1993金属管状电热元件GB4942.2低压电器设备外壳防护等级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09颁发《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察规程》IPC-1331电加热过程设备的安全标准UL 823防爆电加热器国际标准BS 7351-1990工业用金属电热管标准ASTM D3215-2002工业电加热管用高温氧化镁粉UL1030工业用电加热器标准ASTM B344-01工业用电热管镍铬电热丝标准HG/T20592-2009 钢制管法兰垫片和紧固件以上标准、规范、规定按现行最新版执行。二 工艺技术条件热油电加热器热油电加热器用于工艺用户的加热,使用户在规定的时间内从25℃逐渐升温至~280℃。工艺系统正常运行时,电加热器不能关闭,使系统维持在工艺所需的270℃左右。1、电加热器技术要求(1)加热介质:导热油。(2)导热油流量:正常15m3/h,最大20m3/h。(3)用于工艺加热物料的热负荷280400KCaL/h:(4)介质最高操作温度:320℃。(5)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4MPa(G)。(6)电加热器功率:350kW,效率97%。(7)电加热器防爆要求:防爆区(ExdⅡBT4),防护等级IP54。(8)电源:380V/50HZ,3 相。(9)电加热系统采用闭路循环加热;加热器为卧式。(10)电加热器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措施。(11)电加热器应有良好的保温措施。2、电加热器控制要求(1)具有常规的电气保护,如短路保护、过载保护、超温保护等。(2)具有PID 温度调节功能,根据工艺需要的热油出口温度,控制电加热器功率。即采用多级控制技术,自动调节电加热器输出功率;加热系统通过程序设置介质升温曲线。(3)设有独立于温度控制的超报警系统,当加热器内部超过设定温度时,它将不可复位地关闭加热器。(4)控制系统可向DCS 系统提供加热系统处于运行、停止、超温报警等信号。(5)为避免热油局部温度过高,应控制加热密度即电流密度(要求2~2.5w/cm2);同时应在加热器结构设计上考虑避免因热油短路,出现死角造成局部过热。(6)电气控制设有导热油泵A/B启动联锁保护,确保电加热器运行时导热油泵已启动。(7)需有带现场显示的压力传感器将压力值输入控制柜。(8)电气控制柜主回路需有总断路器,使其故障时断开主电源。反应器电加热器该电加热器用于工艺用户反应器的加热,使用户在规定的时间内从常温逐渐升温至25~480℃。工艺系统正常运行时,电加热器关闭;但偶尔有需要启动电加热器的可能。1、电加热器技术参数序号参数名称规格要求说明1加热设备(1)立式反应器(2)直径:φ1800mm(公称直径、壁厚21mm)(3)电加热器安装在反应器壳体外部的支撑环上,电加热器由厂家现场安装,并安装氮封夹套,最后保温厚度为150mm。业主和设计院负责主持电加热与反应器供货商之间的条件联络(4)反应器R01101工作温度为595℃,要求电加热器能使反应器R01101内部温度达到430℃,反应器表面温度达到500℃,电加热器能承受650℃高温。制造厂供货2加热设备操作工况(1)介质起始温度: 常温(2)最高操作温度: 600℃。3电加热器功率约300kW,效率97%4工作环境(1)防爆区ExdⅡBT4,(2)防护等级IP54。5电源要求(1)380V(2)50HZ(3)3 相6其它(1)电加热器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2)电加热器应有良好的保温措施(3)加热元件安装后采用3mmd 的钢板绝外壳缘保护,可在停用时通入氮气冷却。注:需焊接在反应器上的电加热器支撑元件,由电加热器厂家提供,反应器厂家配合焊接。2、电加热器控制要求(1)具有常规的电气保护,如短路保护、过载保护、过热保护、风机保护等。(2)具有PID 温度调节功能,根据工艺设备需要的操作温度,控制电加热器功率。(3)通过可控硅调压器来自动调节加热功率,自动调节电加热器输出功率。加热功率由数对加热元件组成,功率均匀分配。(4)反应器操作温度在20~595℃,温度较高,因此加热元件选用耐高温等级的材料。(5)由于反应器的工作温度很高,在电热元件设计时,需两端设置较长的不发热区,降低接线盒内的温度。投标文件时候需注明不发热区的长度。三 主要供货范围序号设备名称安装及环境要求说明一热油电加热器除第6项外,其他均为投标方供货。1电加热器(1)安装在防爆现场(2)防爆区dⅡBT4, 防护等级 IP54。包括内部连接管线、阀门等撬块2现场仪表接线箱3现场防爆接线箱4电气控制柜安装在非防爆区域(装置配电室)(西门子PLC 程控、主要元器件采用施耐德)5开车备品备件――6电缆投标方设计,业主自行采购。6.1动力电缆(1)总电源至电气控制柜(2)电气控制柜至现场防爆接线盒6.2控制电缆(Control Cable)(1)过热保护(2)介质温度传感器(3)控制衔接(4)控制电源二反应器电加热器除第6项外,其他均为投标方供货。1反应器电加热器(1)安装在防爆现场(2)防爆区dⅡBT4, 防护等级 IP54。2电气控制柜安装在非防爆区域(装置配电室)(西门子PLC 程控、主要元器件采用施耐德)3现场防爆接线箱及高温导线(电缆(1)安装在防爆现场,防爆区ExdⅡBT4,防护等级IP54。(2)现场接线箱到加热器高温电缆(含电缆挠性接头)4防爆测温器热电偶5开车备品备件――6电缆投标方设计,业主自行采购。6.1动力电缆(1)总电源至电气控制柜(2)电气控制柜至现场防爆接线盒6.2控制电缆(Control Cable)(1)过热保护(2)介质温度传感器(3)控制衔接(4)控制电源备注: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热油加热器、反应器电加热器主要设备和元器件的生产厂家。四 设计文件资料热油电加热器1、加热器(1)提供电加热器系统带控制点流程图。(2)给出温度25~320℃范围内,导热油经过电加热器时的阻力降。(3)提供电加热器外形尺寸、安装尺寸、主要进出管口的位置及管径、地脚螺栓的定位尺寸及规格等。(4)提供电加热器的净重及操作状态下的重量。(5)提出安装及检修要求。2、电气(1)电气控制柜外形图(2)提供控制原理图及接线端子图,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规格。(3)现场防爆接线盒资料3、自控电加热器控制系统向 DCS 提供的信号:运行信号(无源触点)、 停止信号(无源触点)、故障信号(无源触点)、温度信号(出口温度)、电流信号(4-20mA)反应器电加热器1、电加热器电加热器本体制造图,包括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主要管口的位置及管径、螺栓定位尺寸及规格等。2、电气(1)电气控制柜外形图(2)提供控制原理图及接线端子图,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规格。(3)现场防爆接线盒资料3、自控电加热器控制系统向 DCS 提供的信号: 运行信号(无源触点)、停止信号(无源触点)、超温报警(无源触点)、电流信号(4-20mA)五 技术联络会召开业主、中标供货商及设计院的三方技术联络会,对以下技术条件进行对接和确认:(1)热油电加热器对接条件联络会(2)图纸审核会(需要的话)六 供货周期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七 设备制造检验及质量控制(1)部件检验与试验项目名称检验与试验内容电加热芯和测温元件检验项目外形尺寸及材质报告冷态绝缘电阻、发热元件、功率误差、爬电距离、电气间隙、隔爆间隙容器检验项目外形尺寸及材质报告、X射线检验报告、压力实验检验报告电气控制盘检验项目电气元件的型号规格、制造厂家电气功能试验(空载情况)逻辑功能调整试验(2)成品检验与试验电加热器检验项目水压试验、模拟通电实验电气控制盘检验项目电气控制盘模拟通电实验(电气绝缘强度和功能试验)设备检验项目电加热器与电气控制盘联机带载功能试验外观检验项目内包装检测、软件资料检验(3)测试内容序号项目内 容备注加热元件绝缘电阻200MΩ (1000V兆欧表)冷态介电强度2000V/1min 1.2万伏的介质击穿试验装置冷态电阻电桥热态泄漏电流100kVA的泄漏电流试验装置热态绝缘电阻(仅供参考)20MΩ1000V兆欧表外形尺寸烟雾试验烟雾试验箱电加热器管板着色检验无缺陷冷态电阻电桥水压试验(导热油加热器)0.6MPa的水压试验设备绝缘电阻(仅供参考)10MΩ (1000V兆欧表)介电强度2000V/1min 1.2万伏的介质击穿试验装置外形尺寸压力容器和管道按国标GB150及容规控制系统元器件检验符合设计要求控制盘外观检验符合设计要求控制功能检验符合设计要求注:其他未提及的不得低于行业标准八 分工1、投标方提供安装指导、负责现场调试、技术交流、维护保养培训。2、业主方提供电气柜的电源。九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1、质保期:设备抵达现场起18个月或正常开车后12个月先到为准2、投标方应保证其提供的电加热器是全新的未使用的,采用一流工艺最佳材料,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投标方应保证其合同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在合同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故障负责,投标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按卖方承诺的时间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对造成的损失买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索赔3、在质保期满前,如因投标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投标方免费修复、更换,更换后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其重新投入运行后的12个月。如电加热器出现质量问题,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如果需要,必须在24-48小时内赶到现场。4、成套电加热器所使用的材料、制造工艺及检验要求均应不低于国家行业等指定颁发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材料的选择应按相关标准中的要求进行,材料变更必须征得买方的同意,制造厂应做好记录,并附在相关的资料中。5、投标方在电加热器设备安装、调试及开工试运行时,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并定期走访用户,了解加热器运转情况。6、业主方需购买设备配件时,投标方随时可提供生产厂家或代办。7、投标方提供免费操作培训,包括电气仪表专业的维护和保养、操作人员的使用注意事项。8、在初始调试时,由投标方提出调试方案,业主方予以确认进行现场调试。初始使用每个工况时,卖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9、投标方应保证其制作的电加热器应符合技术规格书及本协议的相关要求,不得有材料上的缺陷、控制系统的缺陷和制作上的缺陷存在。10、投标方所提供的电加热器应保证其质量,在质保期内能够安全顺利使用,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投标方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因此而引起的停车,除经双方协商维修的必要时间外,投标方每延期一天按单台电加热器合同价的0.5‰罚款,累计天数计算至该台电加热器修复完全至正常运行为止,罚款总额不超过该台电加热器合同价的10%,同时质保期相应后延。当被确认无法修复时,将免费更换此台电加热器。十 油漆、包装、运输 设备参照《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JB2536-1980的规定执行。容器外表面除锈,漆红丹漆。控制柜颜色为:浅灰色RAL7035。交货状态:电加热器、配电柜、备品备件分别为独立的整体。电加热器为一个包装,配电柜为一个包装,备品备件为一个包装。运输方式:汽运交货地点: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十一 到货验收买卖双方人员同时在场对卖方所提供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装箱单上所列明细进行。买方提前一周通知卖方开箱验收,如卖方未如期到达,买方可自行开箱验收。十二 附录1 附录1 :中国境内铁路运输货物限界条件?? 重量: ≤50 吨?? 长度: ≤18 米?? 高度: ≤3.1 米?? 宽度: ≤3.4 米2 附录2 :现场基础数据2.1 现场气象条件(1)温度:℃年平均气温 18.5月平均最高温度 35.7月最低平均温度 3.8极端最高温度 43极端最低温度 -2.7(2)降雨和蒸发(mm)年平均降雨 1056.9日最大降雨 113.1年最大降雨 1522年平均蒸发量 1141.2(3)大气压力(mmHg)年平均大气压 734.6夏季平均大气压力 726.56冬季平均大气压力 742.7绝对最高大气压 754.1绝对最低大气压 719.3(4)湿度(%)年平均相对湿度: 77年平均最低相对湿度 36极端最小相对湿度 13最大约平均湿度 88最小月平均湿度 68(5)风(m/s)最平均风速 1.4~1.7最大风速 24(6)雷年平均雷电次数 53天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定义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固定价格。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 “买方”系指购买货物的单位,本合同系指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1.7 “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1.9 “性能考核期”系指买方对合同项下货物的各项工艺性能保证值进行规定时限的运行测定。2.技术规范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许可证和保密3.1卖方同意向买方转让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和许可证,使用本工艺进行合同装置的工程设计、建设和操作以制造可在任何国家销售和使用的产品。3.2 卖方保证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供工艺和货物不侵犯任何专利权或技术秘密。卖方将免除买方在使用卖方提供的工艺货物和服务时,任何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侵犯专利权、技术秘密、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索赔要求。如任何第三方对上述侵权行为提出诉讼,卖方应负责处理与第三方的事务并承担可能引起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3.3 买卖双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技术资料、图表、商务条款及价格披露给第三方。保密期限应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十(10)年,在此期限内如因卖方原因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卖方应赔偿损失。3.4 在3.3条项下各方的义务将不适用于下述信息:(1) 在合同生效之日前已成为公众知识的;(2) 无须承担保密义务可从第三方取得的;(3) 在保密期内被第三方公开的。3.5 合同到期后,卖方仍有权在合同装置的操作中使用本工艺继续对合同装置的操作并可在中国境内外销售其产品。4.包装要求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4.3 设备出厂前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包装,如因包装不当,造成设备破损,由卖方负责无偿修复或更换。4.4 设备中如有特殊部件需在用户现场对接的,出厂前进行封堵或包装。4.5 一般性的包装保护应符合有关的标准规范。4.6 所有设备及附件均能在无保护措施的条件下,在现场至少堆放六个月,卖方应据此对所有部件进行清洗,防锈和保护。4.7包装物卖方如需回收,由卖方自行负责。5.装运标志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1) 收货人: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2) 合同号:(3) 装运标志:(4) 收货人代号:(5) 目的地:(6)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 毛重/净重(公斤): (8) 尺寸(长×宽×高, 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交货方式6.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卖方负责将货物送到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并安装调试合格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2 在现场交货,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卖方已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8.保险由卖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卖方承诺装运的货物。9.付款方式9.1 货到买方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50%,卖方出具同金额增值税发票;9.2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交付生产运行正常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同时卖方出具同金额增值税发票;9.3 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一次付清,同时卖方出具同金额增值税发票。10.中标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人支付。11.技术资料合同项下技术资料将以下列方式交付:11.1 卖方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7 个日历天内按数据表要求返回详细设计用基础数据、向买方提供有关图纸及资料, 15 个日历天内返回详细设计用全部数据、提供全部图纸及资料。11.2 合同生效后3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安全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11.3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11.4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12.质量保证12.1 卖方应保证其制作的设备符合设计图纸及合同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加工质量,不得有材料和制作上的缺陷,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合同约定的性能要求。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12.2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索赔。12.3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买方应在4-8小时内给与答复并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2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12.4免费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发货后18个月或产品正常使用后12个月(以先到日期为准),质保期间因产品质量造成不能正常使用时,卖方应无偿更换有问题的产品,同时质保期相应延后。12.5卖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实行终身服务。13.检验13.1 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13.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包括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所承担的责任。13.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将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对于出现的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并保留法律诉送权。13.4 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13.5 卖方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15日通知买方。14.索赔14.1 买方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条款第12.2款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14.2 在根据合同第12条和第13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的意愿接受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 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4.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8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15.交货15.1 卖方应按照“招标设备清单”中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5.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买方可收取违约损失赔偿或终止合同。15.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并经买方确认后,酌情处理。16.违约赔偿16.1机械性能保证: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应保证其质量,在质保期内能够安全顺利使用,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负责进行维修并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因此而引起的停车,除经双方协商更换零部件的必要时间外,卖方每延期一天按单台设备合同价的0.5‰罚款,累计天数计算至该台设备修复完全至正常运行为止,罚款总额不超过该台设备合同价的10%,同时质保期相应后延,更换后的新部件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计算。当被确认无法修复,将更换此台设备。机械性能保证期结束后,卖方对买方选购的备品备件提供优惠的价格。16.2工艺性能保证:买方将对卖方提供的货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如达不到技术协议中的性能参数,应视具体情况由卖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实际费用,且于15日内支付给买方违约金,(此项违约责任的确定在签订合同时再详细商谈)违约金按下列计算:(1) 生产能力指标达不到,每低于生产能力的1 %,扣除该项设备金额的 2%支付违约罚金。(2) 能源消耗指标达不到,能源每消耗超标 1 %,扣除该项设备金额的 2 %支付违约罚金。违约金的支付并未解除卖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3) 在最坏情况下,买方要求合同设备必须达到下列指标:1) 设备的生产能力不得小于设计能力的100%;2) 设备的能源消耗不得超过设计指标的 100%;如果其中任何一个指标在质保期未能满足上述要求,卖方有3个月的时间进行改正。如果3个月结束时该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即认为设备失败,卖方应按设备合同总价的40%进行赔偿,赔偿金应在6个月内支付给买方。16.3逾期交货: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0.5%偿付违约金,但逾期违约损失赔偿费最高限额为货款的30%。逾期交货超过60天,买方可视为不能交货。卖方不能交货的,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货款的30%,且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6.4 中途终止合同:买、卖双方中途终止合同的,偿付对方货款总额30%违约金。16.5 技术文件(1) 逾期递交设计资料:卖方逾期递交设计资料的,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逾期一天支付 1000.00 元,但不得超过15天,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2) 设计资料错误: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设计用资料必须保证是与合同设备一致的,如因卖方提供的设计用资料问题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需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费用。16.6 售后服务:设备在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出现的问题,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立即通过传真答复,需要服务人员到买方时应在 24 小时内到买方现场解决,卖方每迟延24小时处罚 1000.00 元。16.7产品品质特别保证:卖方应当对其所提供的货物进行品质特别保证。卖方承诺如果卖方所提供的货物被买方检验为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有假冒伪劣产品之嫌疑的,买方有权暂时扣留其产品并向国家相关执法部门举报,若经第三方或国家相关部门验定确属不合格产品或属假冒伪劣产品的,卖方除免收合同货款之外,卖方还必须以合同价值的双倍对买方进行赔偿。若该赔偿不能弥补买方损失的,另行承担补足责任。其他条款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16.8 其他违约责任:其它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均按《合同法》的规定承担。17.不可抗力17.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7.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8.税费18.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18.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8.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9.违约终止合同19.1出现下列任何情况,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卖方索赔:(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的利益。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0.破产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无能力履行合同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21.合同修改欲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2.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3.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4.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5.安全施工及防护 25.1 卖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卖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25.2 卖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买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买方批准后实施。26.合同价格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合同格式A封面样式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四氯化碳综合利用生产1.5万吨/年四氯乙烯环保技改项目 购销合同购销产品:电加热器合同编号:买方: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卖方:签订日期:二0一年月 日签订地点: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B购销合同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四氯化碳综合利用生产1.5万吨/年四氯乙烯环保技改项目中所需通过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招标办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拟中标单位,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为最终中标单位。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货物供货范围: 2.合同价格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3.付款方式:4.交货期: 5. 交货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6.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份,具同等法律效力:1) 买方招标文件2) 卖方投标文件3)技术附件4) 投标过程中的来往澄清文件5)合同洽谈补充技术要求6)中标通知书7)技术联络会纪要附件文件中有矛盾的地方以文件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7. 运输方式及费用: 8.验收及质量保证:见技术附件。9.违约责任:10.争端的解决: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向合同签订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裁决。11.本合同于 年月日在中国重庆涪陵区白涛街道签订。本合同一式六份,买方执四份,卖方执二份,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公章)卖方:(公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年月日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文件封面1、商务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开标一览表;(5)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6)商务偏离表(7)所投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一览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8)企业资信证明及近一年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9)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10)投标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技术部分按照投标人须知中技术部分要求,投标人自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方案(包括投标功能、技术参数、安装及调试方案和进度表等);(2)技术规格响应表;(3)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3、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格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三)投标产品鉴定证明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四)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出具)(五)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六)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1、商务部分(1)投标函 投标函致:(招标人 我方根据已收到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资料,并已充分理解了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投标,经我方研究决定,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总价,承担 (项目名称)、(设备或材料名称) 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等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为此,我方就以下内容分别做出承诺: 1、按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投标文件 份;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内容并同意放弃对上述文件的内容有不明及误解的追究权利;3、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资信的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及相关陈述全部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日历天内交货至 (交货地点);并保证我们提供的设备(或材料)及相关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7、如果我们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8、如果我们中标,我方将接受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要求;9、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中标服务费付给招标人;10、如果在投标截止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贵方不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日 期: 地址:邮编:电话: 传真:(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身份证号)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 日注:附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一并递交,另需提供一份原件在开标时出示。(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4)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投标价(人民币万元)投标保证金交货时间说明投标价合计(大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交纳,此表中可填写 “已交”或 “否”。 2、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与法人代表授权书一同密封单独提交。 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投标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厂名投标价(总价)投标价(单价)税金管理费利润检测费技术服务费运保费其他费用交货日期交货地点主材费辅材费加工费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投标总金额:人民币(小写)万元,大写: 说明:1、项5=投标价组成(单价)×项3+项9+项10+项11+项12+项13+项14+项15投标人:(盖章)2、投标价组成(单价)=项6+项7+项83、除填写本表外,投标人还应填具以下资料:(1)货物分项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现场技术人员服务报价表(3)特殊工具清单及报价表(4)备品、备件清单及报价表(5)所需进口元器件、原材料清单及报价表年 月 日 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及规格产地制造商数量(Kg)单价(元)合计备注或参数说明11.11.21.3…22.12.22.3…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现场技术服务报价表序号专业职 务人 数单价(元/人日)工日 (人日)往返交通费总价123…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特殊工具清单及报价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和型号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23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备品备件清单及报价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和型号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23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所需进口元器件、原材料清单及报价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和型号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23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6)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对应商务条款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8)所投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一览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9)企业资信证明及近一年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10)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11)投标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2、技术部分投标方案(格式自拟)(包括投标货物选型、功能、技术参数、材料材质、关键零部件、发运计划、安装及调试方案和进度表等)技术规格响应表技 术 规 格 响 应 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 序号模块名称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投标人提供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响应程度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中确定的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将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逐一列出,以证明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投标货物资格证明材料、投标货物详细技术资料、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料 3、资格证明文件(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注明用途,再次复印无效字样。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代号电话主管部门企业负责人及职务地址信箱号传真经济类型全权代表及职务一、单位 简历 及机 构单 位优 势及 特长二、单位概况职工总数 人生产工人人工程技术人员人上 一年 主要 经济 指标指标名称计 算 单 位实 际 完 成流动资金 万元自有资金 万元工业总产值万元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净值 万元银行贷款 万元实现利润万元厂区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主要产品1、2、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3、4、5、三、主要产品情况产品名称型号上年产量上年产值产品技术先进水平优质品率一等品率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 (三)投标产品鉴定证明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四)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出具)(五)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六)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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