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海申请公示
用海申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现对下列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若对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地址:海门区长江南路398号
电话:139*****110 联系人:江欣洲
附件:坐标表 ****************23348.docx">中心渔港建设(闸外)海域论证(简本)********.docx
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3日
项目名称 | 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
海门东灶中心渔港建设项目(闸外) | 南通海恒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 南通港吕四港区东灶港作业区二港池 | 渔业用海(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 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 | 2.0624公顷 | 40年 | |||||||||||||||||||||||||||||||||||||||||||||||||||
经纬度 | |||||||||||||||||||||||||||||||||||||||||||||||||||||||||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