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S315线英陂街路面改造工程(路面大修)施工招标公告
衡阳县S315线英陂街路面改造工程(路面大修)施工招标公告
衡阳县S315线英陂街路面改造工程(路面大修)施工
1.招标条件
衡阳县S315线英陂街路面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己由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13)0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县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补助。招标人现委托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县境内S315省道,起于英陂牌坊,途经英秋大道、开福路、培元路、蒸园路、洪山路、玉华路等城市道路,终点接清江北路。道路全长4156.522米,其中英陂牌坊至衡阳县三中段长2743.8米,衡阳县三中至清江北路路口长1412.722米。
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道路绿化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本项目分一个施工标段。
本次招标项目计划总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以上的企业,熟悉衡阳当地环境,具有当地类似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经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审合格、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和资金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施工要求的施工企业可以参加本项目各标段的投标。
3.1.2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办理了独立的工商和税务登记),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入湘施工登记备案,取得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招标人不接受有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和考核期内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或连续两次评为C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4.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16日【接待时间为每日9: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人持下述资料:①原件资料:(1)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报名人身份证;(8)投标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9)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10)省外建筑企业在湖南省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商和税务登记证;②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①条所述(1)(2)(3)(4)(5)(6)(7)(8)(9)(10)(11)项全套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章,在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
4.2投标人必须在2013年9月16日17﹕00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基本帐户以转账方式转入贰拾伍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至指定账号,且缴纳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人:衡阳县公路管理局
开户银行:衡阳县沪农商村镇银行
联系人:黄茜,联系电话:135*****828
在2013年9月16日17﹕00之前,投标保证金没有到达指定账户,将取消已确认的报名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定价定向抽取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至衡阳县公路管理局,交招标人签收,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开标。
8.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衡阳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衡阳县西渡镇向阳北路2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82*****898
招 标代理 ;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号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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