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先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维修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维修项目;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各类小型车辆(轻型货车、中、小型客车)
二标段:常用工程机械和大型运输车辆
3、服务范围:
一标段共有各类小型车辆(轻型货车、中、小型客车)40辆,其中集团综合办公室现有办公用车5辆(别克商务7座小型客车1辆,丰田海狮中型客车1辆,一汽大众迈腾轿车1辆,宝骏730小型客车1辆,停用车辆中型金龙客车1辆)、集团公司生产用车轻型货车17辆、生产用车中、小型客车18辆(依维柯客车中型客车1辆,小型客车17辆);
二标段共有各种常用工程机械和大型运输车辆19辆(主要集中于管线公司),其中2台徐工吊车(1台12吨、1台25吨)、2台半挂车、2台解放重型牵引车、5台铲车、2台现代轮式挖掘机、1台小松-8链轨挖掘机、2台拖式柴油发电组机、1台解放雄狮洒水车、2台解放货运翻斗车;
具体车辆使用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4、维修服务内容:车辆维修采用承修制,投标方对招标方机动车辆实行24小时维修服务,车辆保养及故障维修、抢修,零件小修理,总成维修、轮胎修补、车辆整形喷漆等,维修中的所有配件﹙含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液、漆料等﹚、总成、辅助材料等均由承修单位提供。
5、维修服务期限:2年;
6、选取单位数量:每标段选取一家供应商,投标人可就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可中一个标段;
7、维修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一标段应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准的三类及以上车辆维修企业和工商部门批准的小型车汽车维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维修等级资质证书;二标段应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准的二类及以上大型货运车辆维修企业和工商部门批准的大中型货车整车、特种车维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维修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5、近三年(2018年-2020年)以来的类似规模业绩不少于一项;
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邮件方式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0日至 2021年07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09@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法人授权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维修等级资质证书;
(4) 一般纳税人证明;
(5) 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0年的财务报告,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2020年12月31日止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及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同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章;
(6) 近三年(2018年-2020年)至少一项同类规模业绩合同;
(7) 供应商近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报名记录期间的的承诺书
(8) 报名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截图(截图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及招标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及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邮寄至代理机构;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单位名称:吉林省先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自由大路支行(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行号:********0076
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为“标书款”、项目简称等,以便核实。
五、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11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重庆路618号亚泰富苑(亚泰鼎盛国际)2单元261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1299号
联系人:钱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先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重庆路618号亚泰鼎盛国际2单元2611室
联系人:王女士
邮编:13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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