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狮泉河(城区段)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狮泉河(城区段)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狮泉河(城区段)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狮泉河(城区段)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BJJ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里地区狮泉河(城区段)整治工程已由藏发改基建【2013】6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阿里地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家投资100% ,招标人为阿里地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监理范围
2.1项目名称:阿里地区狮泉河(城区段)整治工程
2.2招标编号:XZZB-BJJF********
2.3建设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
2.4建设规模:该工程防洪堤级别为2级,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核定整治河段总长2.37公里,在桩号1+000米,1+730米,2+365米分别设置1#、2#、3#闸,共布设18孔平板液压启闭钢闸门等配套设施。
2.5监理范围:本项目建设全部内容监理。
2.6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责任缺陷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
(3)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具备:1)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2)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3)近五年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监理经验;
(4)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同时具备:1)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2)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5)投标人近五年所承担的建设监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承担过类似项目监理经验;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的监理任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监理投标人,请派代表于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及符合条件的相关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8日9:30 时,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阿里地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陕西路14号 地 址:拉萨市金珠西路58号
邮政编码: 859000 邮政编码: 850000
联 系 人: 索朗尼玛 联 系 人: 杜先生、冯女士
电 话: 188*****779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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