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车港镇环湖西路、东方路等沿线照明亮化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油车港镇环湖西路、东方路等沿线照明亮化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油车港镇环湖西路、东方路等沿线照明亮化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012-330411-04-01-745202 ;已由 嘉兴市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全省统一赋码:2012-330411-04-01-74520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嘉兴市新港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东方路沿线 2.2建筑规模:本次二期工程招标为改造提升油车港镇东方路沿线亮化效果。本项目主要包含东方路沿线(长约2.0公里)及周边重要节点(沿线建筑物、景观,乔木及桥梁、构建物等)的景观亮化。 2.3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油车港镇环湖西路、东方路等沿线照明亮化工程(二期),二期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东方路沿线及周边重要节点照明亮化工程的初步设计深化及估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图纸变更、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参建单位的配合工作、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 2.4工期要求:设计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①施工质量标准:合格。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2.6标段划分:1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二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并提供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工计划。(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具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3)当联合体各方具有企业资质要求中的同一资质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0元;收款单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028;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电汇(除超级网银外)、保险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9日09时30分。 3.7其他条件:企业资质要求:同时满足:(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建筑)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泛光照明工程(不含单独路灯照明和室内照明工程)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或泛光照明工程(不含单独路灯照明和室内照明工程)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或者泛光照明工程(不含单独路灯照明和室内照明工程)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4) 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5)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6) 进入嘉兴市的省外企业需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同时项目负责人具有泛光照明工程(不含单独路灯照明和室内照明工程)的设计业绩或泛光照明工程(不含单独路灯照明和室内照明工程)的施工业绩或者泛光照明工程(不含单独路灯照明和室内照明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泛光照明工程(不含单独路灯照明和室内照明工程)的监理业绩。(2)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至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3)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 | ||||||||||||
4. 资格审查方式 |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7月20日至 2021年08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8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一号楼18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 ||||||||||||
8.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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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嘉兴市秀洲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
10. 备注: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帐(提醒:请投标人在开标三个工作日前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帐,本项目(标段)保证金收退双方互不开具收据,以收款人开户银行实际到账信息为准。 3、提交方式:网银、电汇(除超级网银外)、保险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1)采用网银(超级网银除外)、电汇的(要求注明投标/竞买项目名称),缴纳至:户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账号:详见本项目网上招标公告。(2)采取投标保证金保险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的,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保证电子保函专栏办理,网址:http://jxszwsjb.jiaxing.gov.cn/index/index.html?type=3,客服电话:400-153-8889、400-857-6077。。 | ||||||||||||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0日 |
标签: 施工总承包 设计 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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