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7-20 至 2021-07-27
撰写单位: 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40701
项目名称: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鞍山、抚顺、营口等地区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

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应急发〔2020〕23号)要求,聘请专业技术机构对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进行评估,并出具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报告,评估单位对评估结果负全部责任,省应急厅将对评估情况进行抽查。

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分为以下五种形式:

(一)升级改造情况验收:根据升级改造治理设计进行全面的符合性检查,编制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给出评估结论,明确是否达到升级改造要求。

(二)闭库治理情况审核:根据闭库治理设计进行全面的符合性检查,编制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给出评估结论,明确是否达到闭库治理要求。

(三)隐患治理情况验收:根据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的符合性检查,编制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给出评估结论,明确是否达到隐患治理要求。

(四)尾矿综合利用情况检查:查阅相关资料,明确尾矿综合利用方式,编制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给出尾矿综合利用评估结论。

(五)下游居民搬迁情况检查:对采用下游居民搬迁形式治理的尾矿库,进行搬迁情况确认,编制评估报告,给出搬迁情况是否达到要求的结论。

4、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5、质量保证

5.1 投标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评价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及最新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5.2 评估过程中必须要有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对系统的评价总体质量负责,并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

5.3项目执行过程中需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1号令)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组成员至少5人,应由安全、水工环、岩土工程、选矿、地质、给排水、采矿、机械、电气等专业人员组成,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及现场踏勘,同时手持身份证及评价证书或者职称证书拍照作为踏勘凭证,并录像留存。

5.4中标单位出具的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报告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尾矿库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及检查,检查内容需详实有针对性,针对治理效果未达标尾矿库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5.5本项目需严格按照“一库一策”、“一企一册”实施评估,针对每个尾矿库综合治理实际情况出具专门的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报告(5本)。

5.6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报告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

1.评估的目的、依据及范围与工作程序

1.1评估的目的

1.2评估的依据

1.3评估的范围

1.4评估的工作程序

2.企业简介及尾矿库基本情况

2.1企业简介

2.2尾矿库区基本情况

2.3尾矿库概况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3.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3.2自然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4.评估单元划分与评估方法选择

4.1评估单元划分

4.2各评估单元采用的评估方法

5.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治理方式的不同确定相应评估单元,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综合治理前存在的问题隐患,综合治理采用的方法措施,综合治理达到的效果,隐患是否消除,安全度是否提升等),给出评估结论,未达到治理要求的给出对策建议。

6. 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7.评估结论

本项目4个包组可兼投,01包和03包不可兼中,02包和04包不可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估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90,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溪、辽阳等地区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

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应急发〔2020〕23号)要求,聘请专业技术机构对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进行评估,并出具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报告,评估单位对评估结果负全部责任,省应急厅将对评估情况进行抽查。

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分为以下五种形式:

(一)升级改造情况验收:根据升级改造治理设计进行全面的符合性检查,编制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给出评估结论,明确是否达到升级改造要求。

(二)闭库治理情况审核:根据闭库治理设计进行全面的符合性检查,编制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给出评估结论,明确是否达到闭库治理要求。

(三)隐患治理情况验收:根据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的符合性检查,编制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给出评估结论,明确是否达到隐患治理要求。

(四)尾矿综合利用情况检查:查阅相关资料,明确尾矿综合利用方式,编制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给出尾矿综合利用评估结论。

(五)下游居民搬迁情况检查:对采用下游居民搬迁形式治理的尾矿库,进行搬迁情况确认,编制评估报告,给出搬迁情况是否达到要求的结论。

4、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5、质量保证

5.1 投标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评价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及最新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5.2 评估过程中必须要有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对系统的评价总体质量负责,并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

5.3项目执行过程中需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1号令)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组成员至少5人,应由安全、水工环、岩土工程、选矿、地质、给排水、采矿、机械、电气等专业人员组成,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及现场踏勘,同时手持身份证及评价证书或者职称证书拍照作为踏勘凭证,并录像留存。

5.4中标单位出具的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报告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尾矿库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及检查,检查内容需详实有针对性,针对治理效果未达标尾矿库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5.5本项目需严格按照“一库一策”、“一企一册”实施评估,针对每个尾矿库综合治理实际情况出具专门的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报告(5本)。

5.6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报告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

1.评估的目的、依据及范围与工作程序

1.1评估的目的

1.2评估的依据

1.3评估的范围

1.4评估的工作程序

2.企业简介及尾矿库基本情况

2.1企业简介

2.2尾矿库区基本情况

2.3尾矿库概况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3.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3.2自然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4.评估单元划分与评估方法选择

4.1评估单元划分

4.2各评估单元采用的评估方法

5.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治理方式的不同确定相应评估单元,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综合治理前存在的问题隐患,综合治理采用的方法措施,综合治理达到的效果,隐患是否消除,安全度是否提升等),给出评估结论,未达到治理要求的给出对策建议。

6. 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7.评估结论

本项目4个包组可兼投,01包和03包不可兼中,02包和04包不可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估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80,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凌源、喀左、建平、建昌等地区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

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应急发〔2020〕23号)要求,聘请专业技术机构对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进行评估,并出具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报告,评估单位对评估结果负全部责任,省应急厅将对评估情况进行抽查。

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分为以下五种形式:

(一)升级改造情况验收:根据升级改造治理设计进行全面的符合性检查,编制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给出评估结论,明确是否达到升级改造要求。

(二)闭库治理情况审核:根据闭库治理设计进行全面的符合性检查,编制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给出评估结论,明确是否达到闭库治理要求。

(三)隐患治理情况验收:根据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的符合性检查,编制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给出评估结论,明确是否达到隐患治理要求。

(四)尾矿综合利用情况检查:查阅相关资料,明确尾矿综合利用方式,编制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给出尾矿综合利用评估结论。

(五)下游居民搬迁情况检查:对采用下游居民搬迁形式治理的尾矿库,进行搬迁情况确认,编制评估报告,给出搬迁情况是否达到要求的结论。

4、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5、质量保证

5.1 投标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评价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及最新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5.2 评估过程中必须要有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对系统的评价总体质量负责,并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

5.3项目执行过程中需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1号令)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组成员至少5人,应由安全、水工环、岩土工程、选矿、地质、给排水、采矿、机械、电气等专业人员组成,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及现场踏勘,同时手持身份证及评价证书或者职称证书拍照作为踏勘凭证,并录像留存。

5.4中标单位出具的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报告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尾矿库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及检查,检查内容需详实有针对性,针对治理效果未达标尾矿库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5.5本项目需严格按照“一库一策”、“一企一册”实施评估,针对每个尾矿库综合治理实际情况出具专门的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报告(5本)。

5.6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报告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

1.评估的目的、依据及范围与工作程序

1.1评估的目的

1.2评估的依据

1.3评估的范围

1.4评估的工作程序

2.企业简介及尾矿库基本情况

2.1企业简介

2.2尾矿库区基本情况

2.3尾矿库概况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3.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3.2自然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4.评估单元划分与评估方法选择

4.1评估单元划分

4.2各评估单元采用的评估方法

5.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治理方式的不同确定相应评估单元,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综合治理前存在的问题隐患,综合治理采用的方法措施,综合治理达到的效果,隐患是否消除,安全度是否提升等),给出评估结论,未达到治理要求的给出对策建议。

6. 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7.评估结论

本项目4个包组可兼投,01包和03包不可兼中,02包和04包不可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估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180,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北票、朝阳县等地区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

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应急发〔2020〕23号)要求,聘请专业技术机构对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进行评估,并出具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报告,评估单位对评估结果负全部责任,省应急厅将对评估情况进行抽查。

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效果验收分为以下五种形式:

(一)升级改造情况验收:根据升级改造治理设计进行全面的符合性检查,编制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给出评估结论,明确是否达到升级改造要求。

(二)闭库治理情况审核:根据闭库治理设计进行全面的符合性检查,编制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给出评估结论,明确是否达到闭库治理要求。

(三)隐患治理情况验收:根据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的符合性检查,编制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给出评估结论,明确是否达到隐患治理要求。

(四)尾矿综合利用情况检查:查阅相关资料,明确尾矿综合利用方式,编制综合治理效果评估报告,给出尾矿综合利用评估结论。

(五)下游居民搬迁情况检查:对采用下游居民搬迁形式治理的尾矿库,进行搬迁情况确认,编制评估报告,给出搬迁情况是否达到要求的结论。

4、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5、质量保证

5.1 投标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评价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及最新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5.2 评估过程中必须要有规范的质量保障体系及措施,对系统的评价总体质量负责,并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

5.3项目执行过程中需按照《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1号令)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组成员至少5人,应由安全、水工环、岩土工程、选矿、地质、给排水、采矿、机械、电气等专业人员组成,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及现场踏勘,同时手持身份证及评价证书或者职称证书拍照作为踏勘凭证,并录像留存。

5.4中标单位出具的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报告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尾矿库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及检查,检查内容需详实有针对性,针对治理效果未达标尾矿库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5.5本项目需严格按照“一库一策”、“一企一册”实施评估,针对每个尾矿库综合治理实际情况出具专门的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报告(5本)。

5.6综合治理效果验收评估报告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

1.评估的目的、依据及范围与工作程序

1.1评估的目的

1.2评估的依据

1.3评估的范围

1.4评估的工作程序

2.企业简介及尾矿库基本情况

2.1企业简介

2.2尾矿库区基本情况

2.3尾矿库概况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3.1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3.2自然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分析

4.评估单元划分与评估方法选择

4.1评估单元划分

4.2各评估单元采用的评估方法

5.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治理方式的不同确定相应评估单元,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综合治理前存在的问题隐患,综合治理采用的方法措施,综合治理达到的效果,隐患是否消除,安全度是否提升等),给出评估结论,未达到治理要求的给出对策建议。

6. 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7.评估结论

本项目4个包组可兼投,01包和03包不可兼中,02包和04包不可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估工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尾矿库安全评价资质的评价单位或尾矿库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0日至2021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提交响应文件)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北陵大街45-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ysy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飞
电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公 评估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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