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缺花苑安置房BT招标公告

刘缺花苑安置房BT招标公告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开发区刘缺花苑安置房BT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开发区刘缺花苑安置房BT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批准建设,批文号***********,立项编码 。项目业主为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县城东镇;

(2)工程规模:刘缺花苑农民集中居住点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3.76亿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5200.00平方米

(3)招标范围:海安县城东镇;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09月29日到2015年09月19日;工期:7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21000.00 [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建筑工程一级]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不得与所投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9)其他:1、企业报名的业绩条件:企业2009年1月1日至今在招标人处承建单项合同10万㎡及以上(含群体工程)住宅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2、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投标报名及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2)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3)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4)资格条件:①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 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④融资能力:中标后15日内融资肆仟伍佰万人民币借发包方使用。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用合格制的,根据苏建招[2006]372号文规定,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0家时,招标人可通过:“随机抽签法”邀请不少于0家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年09月12日至2013年09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凭南通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专用企业CA证书,登录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网上报名。或请于 ,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报名,地址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3年09月12日至2013年09月17日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相关资料费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09月22日9:00,文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三楼。,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指定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指定信息系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an.gov.cn)、南通市工程建设网(http://www.ntcetc.cn/ntztb/)、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公告时间从2013年09月12日到2013年09月17日止。


9.评分细则

1.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确定的评审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得分相同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中标人。
2.评分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照第27条款,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附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明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需提供证书原件核验)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企业2009年1月1日至今在招标人处承建单项合同10万㎡及以上(含群体工程)住宅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企业信誉良好
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壹级注册(临时)建造师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项目
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C.融资能力:需提供国有商业银行出具的3个月内至少肆仟伍佰万放贷证明或乙方在甲方的已建项目未付工程款证明及延期付款承诺书。
联合体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响应性评审: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投标范围土建、安装(含桩基)及配套(强电管沟、雨污水管道、小区道路、室内消防、配电房、化粪池、室外车库等)工程施工
工期24个月
项目质量合格
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佰贰拾万元整
权利义务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
融资能力符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规定
2.2详细评审标准
2.2.1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
2.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2.3投标报价(100分)
本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为工程结算审计价的100%。
评标基准费率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费率。
2.2.4投标报价得分
(1)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等的得100分;
(2)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比较,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0.1个百分点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0.备注

一、资格预审需上传的资料:(1)南通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2)资格预审材料需上传以下原件扫描件:a.授权委托书;b.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c.企业资质证书;d.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e..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f.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g.企业2009年1月1日至今在招标人处承建单项合同10万㎡及以上(含群体工程)住宅施工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h. 融资能力证明材料:需提供国有商业银行出具的3个月内至少肆仟伍佰万放贷证明或乙方在甲方的已建项目未付工程款证明及延期付款承诺书。(3)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附件)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500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佰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资格预审前从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入至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户名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银行帐号:********136*****6962。
三、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其中廉政保证金2%,廉政保证金的管理按海办发(2013)55号文执行”,可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乙方已完工程等额的未付工程款延期付款承诺书,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给甲方。如不能或不按期缴纳,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退。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退还。
四、本工程招标内容:土建、安装(含桩基)及配套(强电管沟、雨污水管道、小区道路、室内消防、配电房、化粪池、室外车库等)工程施工;本工程招标规模:建筑面积约12.52万平方米。地上18层,地下一层。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县城东新农村安置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海安镇长江东路9号
地 址:中坝南路15号一幢201(海安办事处)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涂祥俊
联系人:谭进

电 话:136*****110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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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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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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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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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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