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DYZCZ2013-02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3-09-12 16:00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3、此次采购的“台式计算机”、“文件高速拍摄仪”须获得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销售授权。4、非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投标人,须在本地设置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有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以承担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自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9月25日止,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3:00-16:00时,在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手续:1、投标人经年审有效的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均需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非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在本地设置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备案登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3、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购买人的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标书发售方式 同上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3-09-13 09:00到2013-09-25 16:00
标书售价 同上
标书发售地点 大邑县箭道街21号(一楼)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2013-10-09 11:00
开标时间 2013-10-09 11:00
投标地点 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
开标地点 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见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大邑县箭道街21号(一楼)邮 编:611330 联 系 人:张老师联系电话、传真:***-******** 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同上

投标邀请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拟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办公设备实施政府采购。此次采购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现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DYZCZ2013-023二、项目名称:大邑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三、招标内容及要求此次采购的设备需安装到大邑县行政辖区内的晋原镇、安仁镇、西岭镇等11个乡镇24个站点,要求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使之达到可使用状态,故投标人应对各阶段的时间安排方面作充分的考虑。本次招标的内容包括台式电脑、针式打印机、触摸查询机等,为1个包。具体配置及要求详见:附件1《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办公设备配置方案》。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合法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3、此次采购的“台式计算机”、“文件高速拍摄仪”须获得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销售授权。4、非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投标人,须在本地设置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有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以承担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六、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七、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自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9月25日止,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3:00-16:00时,在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八、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手续:1、投标人经年审有效的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均需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非本地(成都市行政辖区)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在本地设置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备案登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3、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购买人的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九、对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及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涉及的材料,招标采购单位将在结果公示期内抽查原件。中标候选人应在接到招标采购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将要求的原件提供给招标采购单位审查。若有以下情况,则投标人涉嫌虚假应标: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审查,且未对招标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作出有效说明和证明的;2、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内的复印件明显不符,涉嫌篡改的。若有虚假应标情况,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依次选择下一序位的中标候选人,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虚假应标单位进行处理。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0月9日11:00时(北京时间),如遇节假日顺延。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十一、开标地点: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十二、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http://www.sczfcg.com)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三、集中采购机构: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大邑县箭道街21号(一楼)邮编:611330联 系 人:张老师联系电话、传真:***-********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二○一三年九月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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