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13-304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3年10月9日组织货车摇枕组成;侧架组成及维修配件的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
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标段 |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期限 | 供货时间 | 供货地点 | 备注 |
1 | 1 | 摇枕组成(含固定支点座、横跨梁托) | K6 1位 | 渠道 | 一年 | 电话 通知 | 包西车辆段集宁车辆段 |
2 | 摇枕组成(含固定支点座、横跨梁托) | K6 2位 |
3 | 侧架组成(含支承座、保持环、侧架立柱磨耗板、折头螺栓及母) | K6 |
2 | 4 | 摇枕组成 | D21型1位(C63) | 渠道 | 一年 | 电话 通知 | 包西车辆段 集宁车辆段 |
5 | 摇枕组成 | D21型2位(C63) |
6 | 侧架组成 | D21型 (C63) |
3 | 7 | E型密封圈 | DN10 | 渠道 | 一年 | 电话 通知 |
8 | E型密封圈 | DN15 |
9 | E型密封圈 | DN20 |
10 | E型密封圈 | DN25 |
11 | E型密封圈 | DN32 |
4 | 12 | 车钩托梁磨耗板 | QCH194A-84-00-001 | 渠道 | 一年 | 电话 通知 |
13 | 13A型从板尼龙磨耗板 | QCP860-00-70 |
14 | 16/17型从板尼龙磨耗板 | QCP860-00-71 |
15 | 缓冲器箱体上下面尼龙磨耗板 | QCP860-00-72 |
16 | 缓冲器箱体侧面尼龙磨耗板 | QCP860-00-73 |
4 | 17 | 13系列车钩托梁尼龙磨耗板 | QCH199-84-00-001 | 渠道 | 一年 | 电话 通知 |
18 | C70、C80 车钩支撑座尼龙磨耗板 | QCH255-84-00-003 |
19 | 16/17型车钩尾框托梁尼龙磨耗板 | QCH255-84-00-005 |
5 | 20 | 摇枕外弹簧 | D21型 (C63) | 渠道 | 一年 | 电话 通知 |
21 | 摇枕内弹簧 | D21型 (C63) |
6 | 22 | 斜楔 | D21型 (C63) | 渠道 | 一年 | 电话 通知 |
二、主要事项:
1、技术性能、质量等相关要求:有原铁道部批准生产资质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产品必须通过CRCC认证。配件需按照铁道行业标准的技术条件或原铁道部下达的有关产品技术质量标准加工、生产,符合原铁道部《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运(2011)207号、《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运[2012]202号)的相关技术要求。
2、质量保证要求:执行原铁道部颁布的质量保证期限,在质量保证期内,供货方应对由于材料、配件等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行车事故的损失负责,费用由供货方负担。使用单位及时通知供货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缺陷、故障及行车事故的索赔。
3、售前售后服务要求:1、按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2、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接需方通知后三日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4、配件、附件要求: 配件技术证件(合格证)随货交付需方。
5、交货日期要求:按合同要求及通知日期发货。
6、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发票付款。
7、验收方式:按原铁道部规定的验收标准由使用单位现场验收。
8、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9、其他要求:必须是具有货车摇枕、侧架生产资质,产品通过CRCC认证,以及采购项目所列货车维修配件的生产资质和CRCC认证,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的生产厂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具备摇枕组成、侧架组成的生产资质和CRCC认证,以及采购项目所列货车维修配件的生产资质和CRCC认证,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的生产厂家。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2013年 10 月 7日 11 时 30 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3年 10 月 9日 08 时 30 分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锡林北路115号,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
****-******* 联系人:周承、穆富平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 联系人:王俊平 传真:2242748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
****-******* 联系人:王娟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百度查询--《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网》
七、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开户行-工行呼和浩特铁路支行;开户名称: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站;帐号:
****************892-138;如汇款出现问题,开户名称改为:呼和浩特铁路局资金结算所,但“-138”必须填写到备注栏或附言上。汇款人名称必须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招标文件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前须到铁路局财务处(路局大楼134房间)开收据,截止开标前10分钟财务处不再办理,凭收据到铁路局招标办公室办理投标其他手续。汇款事宜联系电话:财务处0471—
*******。
由于招标方原因需要重新组织的招标,已交纳过标书费的投标人,需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注明已交纳标书费的招标编号、包件号、开标日期、联系人及电话,到铁路局财务处签认盖章作为交款凭证。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
****-*******,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标段、序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附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公章) 日期 (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邮编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传真电话 |
电子邮箱 |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 |
九、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呼和浩特铁路局招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