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垃圾转运站运行附属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垃圾转运站运行附属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300-00116
项目名称:朝阳市城市发展服务中心垃圾转运站运行附属设施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00,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00
基本配置:6*2,动力装置 YC6JA180-50;
变速装置 大八档法士特8JS118;
货箱长度:4800mm;
副货架液压系统,操作室内搬把操作;
副架四角代集装箱旋锁,操作室内按钮操作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60日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具体要求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
2、供应商在开标时携带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城市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新华路一段9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乌广宇 朱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