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地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霍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地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霍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地面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霍州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霍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07月20日16:5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0日至2021年07月2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金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7月30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山西金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预算金额¥5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4*****029
采购单位霍州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临汾市霍州市开元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郭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山西金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大街南一巷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先生 134*****029

项目概况

霍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地面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大街南一巷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ADZB-*******

项目名称:霍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地面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霍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地面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霍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地面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金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大街南一巷5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73015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ADZB-*******

项目名称:霍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地面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580000元

采购需求:工程内容为霍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内地面改造工程,其中包括路基和路面的改造。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明确企业类型,附证明资料,如实填写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中央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满足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文件、声明函等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并提供建造师本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大街南一巷5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15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金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7月30日15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金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报价人关注。报价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临汾市霍州市开元街

联系方式:郭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金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大街南一巷5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134*****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134*****029   

山西金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0日至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大街南一巷5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金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3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金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临汾市霍州市开元街        

联系方式:郭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金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南大街南一巷5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 134*****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  134*****0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竞争性磋商 改造 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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