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新城初级中学等单位电子显示屏等设备招标公告
濉溪县新城初级中学等单位电子显示屏等设备招标公告
濉溪县新城初级中学等单位电子显示屏等设备采购询价函采购编号:SXZC-HXJ13064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拟以询价的方式就濉溪县新城初级中学等单位所需标的物进行采购,并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注意事项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013年9月22 日上午9:00时整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此价格为交货地验收价格,包括包装费、装卸费等验收前所有费用。投标资料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密封方式送达我中心,逾期(或未密封的)拒收。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到达开标地点进行登记,如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的,责任自负。
2、本中心询价采购函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体合同格式由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提供。
3、卖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为出厂全新的,均为生产厂家设备原装配置。为用户单位在卖方送货、安装、调试后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有质量、技术或数量不足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货物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卖方将买方出具的验收报告原件(具体格式由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提供)和销售发票复印件各一份交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经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付款人(濉溪县财政局)付款。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本公司销售发票。
4、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包(LED电子显示屏)被询价的供应商,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且具备所投货物的相关经营范围;所投产品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应在报价资料中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售后服务、企业规模、业绩资料及认证等其他资格证明及近三年内成功案例,所有报价资料均需装订成册并盖章。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拒绝对本中心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本中心在此后的三年内将不邀请该公司参加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5、本项目共二包,各供应商(单价、总价、总报价)只能报一个价格,多报价方案不被接受,交货期各供应商可酌情填报,但交货期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供应商应提供的标书共三份,投标书应使用A4纸、汉语宋体字编制(手写标书无效),一正二副,无线胶订成册。每本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于同一袋中,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组、正本或副本数量、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封口加盖骑缝章,不响应制作投标书要求的,招标采购中心有权拒收标书,责任自负。
6、询价小组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将按照先审查供应商资质、报价资料是否齐全,再比较货物品牌响应、技术要求,综合考虑报价、交货日期等因素。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同前提下,把合同授予最低报价和有较好履约能力的供应商。中标结果将会及时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布。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货物实物样品到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供评审人员现场评比,但合同不一定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7、本项目如有更改,我中心将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开发布澄清函,澄清函为询价函不可分割的部分,请供应商注意查阅,否则责任自负,采购结果将会及时公布。
二、货物清单
第一包(电子显示屏) 预算价(21.1772万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范围 | 性 能 参 数 | 单 位 | 数 量 | 用户 单位 |
1 | 户外LED电子显示屏 | 泰德、雷迪森、联合聚创 | 显示屏尺寸:22.5m2(长:6.25m×高3.6m);/屏体要求:室外全彩LED显示屏,亮度要求:10000CD/平方米以上;管芯要求:科锐、日亚、仕兰;IC采用台湾聚积5020;密度点:15000/㎡以上;规格W*H/点:32*16扫描方式:恒流1/4扫;驱动器件:LED屏专用驱动器件,灯驱分离75接口;像素组成:1R1G1B(1红1绿1蓝);平整度:任意相邻像素间≤0.5mm;模块拼接间隙<1mm;可视距离:≥300m;最佳视角:水平120度,垂直60度;驱动电源:创联5V/40A,必须满足最大带载量;环境温度:存贮 -35℃~+85℃/工作-20℃~+50℃/相对湿度:≤90~95%;寿命:10万小时以上;/配电设备:品牌正泰(主控、漏保、交流接触器);电源开关:自动定时开关;工作电压:380V±10%(三相五线制);/结构规格:全防水标准箱体22.5m2;钢结构壁挂式框架结构,带维修走道及维护后门,屏体后部带有散热百叶设计;整体框架厚度60cm-80cm。/散热防水:格力空调,自动温控式;单元箱体要求必须带漏水设计;/控制系统:1、联想品牌电脑1台(独显2G以上显存);2、灵星雨同步控制系统1套(包括:接收卡30张,发送卡1张)支持视频、图片、文字、时间、温度、计时、表格等信息发布;操作系统:支持WinXP、Win7等主流操作系统;通讯接口:数字高清接口、RJ45网口;有效通讯距离:≥2000m;/音响系统:功放主机:100W以上;室外音柱:2支,全天候设计,全铝合金外壳,选用防水单元,室内外均宜,寿命长,声音清晰、明亮;配有安装支架,安装便捷;功率:50W以上;.输入电压:70-100V ;.灵敏度(1m,1W):92dB;.最大声压级(1m):110dB;.频响:80-16,000Hz;/本项目的LED电子显示屏必须采用同一批次的LED电子显示屏,一次性投料生产并保证一致性。中标签订合同时必需提供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要求: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除部分分项有特殊要求外,其余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以厂家承诺为准。/服务响应时间为: 1小时到达现场/产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被询价的供应商,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含100万元)。 | 台 | 1 | 濉溪县新城初级中学 |
第二包(液晶电视) 预算价(7.0万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范围 | 性 能 参 数 | 单 位 | 数 量 | 用户 单位 |
1 | 液晶电视 | 海信、东芝、三星 | 55英寸,高清3D影像,海信K610系列,东芝ZF1C系列,三星UA55F6420系列,屏幕比例16:9,分辨率1920×1080,大尺寸型1080p系列画中画:支持(单协调器),含电视机吊架及安装。 | 台 | 10 | 濉溪二中 |
三、售后服务
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等做出书面承诺。
四、交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交货,交付用户方验收使用。(供应商也可根据自身情况报出合理交货日期)
★ 投标文件送投地址:濉溪县闸河路仲家巷43号
联系人:李彩虹
电话:****-*******/*******传真:****-*******
投标保证金及相关资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 濉溪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网页:http://www.sxzbcg.cn
电子邮件地址: ahsxzbcg@163.com
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供应商报价函格式:
供应商报价函
致: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收到贵中心编号为SXZC-HXJ13064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询价采购函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濉溪县新城初级中学等单位所采购的标的物做出如下报价:
一、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2、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3、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4、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公司完全理解本项目合同不一定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二、货物报价表
下表须按主材分明细报价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或生产厂家 | 型号 | 详细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合 计 |
三、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濉溪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四、服务承诺(货物的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等做出书面承诺)。
投标人签字: 电 话: 手 机:
地 址: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件地址: 开户行/账号:
(公司盖章)
年月日
合同格式:
濉溪县招标采购办公设备项目合同
采购编号:SXZC-HXJ13064
买 方: 电话:
卖 方: 电 话:
买方通过见证方组织的采购活动,经评审小组的认真评审并经局领导批准,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第X包)。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按照《政府采购法》与《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1、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
本合同所采购货物的名称、技术规格和数量按照下表中规定的执行
序号 | 名 称 | 品 牌 | 型 号 技 术 参 数 要 求 | 数 量 | 单 价 |
1 | |||||
2 |
2、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
⑴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⑵卖方提交的投标书;
⑶采购结果通知书;
⑷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有的话)
3、合同金额
根据询价函的要求和卖方承诺,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整)。
4、项目完工时间
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日后开始计算, 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与义务,设备安装调试即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编目、上架)由用户方负责组织验收,将发票复印件两份及验收报告一份提交濉溪县招标采购中心。
5、付款条件
招标采购中心在收到由买方签署的项目验收合格的报告,以及卖方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人:濉溪县财政局)一次性付合同款95%;质量保证金5%(付款人:濉溪县财政局)半年内付清。
6、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在见证方见证下,经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买方: 卖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合同签定生效日期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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