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新增湿式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新增湿式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新增湿式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0724-1300C12N2238 涉及包号:/01

项目分类:能源化工

公布日期:2013-9-12项目负责人:盛祖强 ***-********-***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新增湿式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1300C12N2238
日 期:2013年9月12日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委托,就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新增湿式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设计、供货及技术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工程项目位于珠海市临港工业区,为国产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由中港双方合资建设,出资比例为中方即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占55%,港方即长江基建集团公司占45%。3、4号机组工程分别于2007年2月先后建成投产。
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2×600MW)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一炉一塔脱硫装置。本次改造设计湿式静电除尘器入口烟气量*******m3/h(标态、湿基)。新增湿式静电除尘器设计总阻力不大于700Pa(从脱硫吸收塔出口膨胀节至脱硫GGH入口膨胀节之间),其中本体阻力不得超过200Pa。本工程采用先进、可靠、经济、成熟的湿式静电除尘器工艺,投标人如使用国外公司核心技术的,该核心技术持有方必须为有湿式静电除尘器的丰富经验和工程业绩的公司,且该核心技术持有方作为其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服务范围具体见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计划在机组检修期间实施,其中3号机组项目计划于2014年5月(暂定)开工建设,4号机组项目计划于2014年 11 月(暂定)开工建设。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模式采用EP+C模式,本次招标范围为EP部分,包括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2×600MW)燃煤机组烟气新增湿式静电除尘器技术改造(含与原有系统的接口)从初步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含防腐)、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土建施工指导、设备安装指导、调试指导、人员培训、试验、检验、售后服务以及参加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等技术服务。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设计、供货以及技术服务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对于因新增湿式静电除尘器工程建设而必须对原有设备、管道、烟道(脱硫吸收塔出口至GGH入口)、钢结构、平台扶梯等进行改造的相关工作也均由投标人负责。本项目采用先进、可靠、经济、成熟的湿式静电除尘器工艺,投标人如使用国外公司核心技术的,该核心技术持有方必须为有湿式静电除尘器的丰富经验和工程业绩的公司,且该核心技术持有方作为其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服务范围具体见招标文件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技术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且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设计、销售及售后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企业,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注册资金额度为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
(3)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并独立于买方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能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工程安装指导、调试、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能力和经验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9)同一母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10)投标人如使用国外公司核心技术的,核心技术持有方(拥有2台及以上设计、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的燃煤火电机组湿式静电除尘器设备的业绩,设备具有3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作为其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负责技术支持和性能保证,且关键部件采用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原产国进口的成熟产品。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的合作协议书(副本),列明投标设备的制造企业与其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的合作方式及工作范围;同时投标人与其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针对本项目(将本项目写明在内)联合共同出具承诺函,承诺:
A)本项目新增湿式静电除尘器本体由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设计(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设计范围具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B)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确认对投标人做技术支持或转让(具体见合作协议书);
C)若中标,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承诺将对本项目由其设计范围内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审核并签署确认,该费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11)同一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12)业绩条件
——投标人应采用成熟工艺技术,投标设备须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
——业绩:
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方或其技术转让方必须拥有2台及以上设计、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的燃煤火电机组湿式静电除尘器设备的业绩,设备具有3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
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或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
投标报名(附申请报名资料)——申请报名资料审阅(核查通过)——购买招标文件
特别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提交了合格的报名资料,和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投标申请人可以先行办理我司会员的免费注册。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9月12日上午9点00分至2013年9月18日下午16点30分。
5.1只有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通过资格核查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正式投标人,本招标项目的报名申请文件可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下载,以及必须在粤电商务网(www.gdydb2b.com)上报名,并可下载招标文件。
5.2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取全部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该包的正式投标人。
(2)当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该包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亲自递交报名申请资料至本公告第6点所述的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提交满足要求的资格申请报名材料正副本各一套、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本(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招标代理邮箱chenity@foxmail.com,标题注明公司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同时邮寄1份报名资料副本至招标人联系人(李卓 电话:****-******* )。
(注:邮寄报名资料的有效接收时间:2013年9月18日16:30分前,以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时间为准,之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
5.4报名材料,请按照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将复印件书式装订成册,装订的纸张规格为A4,设封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5.5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方将组织对参与报名的投标人资料进行核查,只有通过资格核查,并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各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购买标书,未经通知的投标人请勿购买标书。
6、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gmgitc.com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电 话:(8620) 87768198-638/639/663
传 真:(8620) 8767 3286
联 系 人:盛祖强(gmgszq@foxmail.com)、曹小玉(chenity@foxmail.com)、 龚天祎(********3@qq.com">********3@qq.com)
(2)投标保证金收取之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曹小玉
电 话:(8620) ********-***
传 真:(8620) ********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行号********2097)
账 号:***************
(3)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 邮编:519050
商务联系人: 李 卓 ****-*******
技术联系人: 陈泽华 ****-*******
7、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网址为:粤电商务网:www.gdydb2b.com、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www.gmgitc.com 以及: 。所有相关信息以粤电商务网站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公布为准。
8、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购买购标登记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新增湿式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招标编号:0724-1300C12N2238涉及包号:/01项目分类:能源化工公布日期:2013-9-12项目负责人:盛祖强 ***-********-***项目内容:项目名称: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新增湿式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标编号:0724-1300C12N2238日 期:2013年9月12日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委托,就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新增湿式静电除尘器改造项目设计、供货及技术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工程项目位于珠海市临港工业区,为国产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由中港双方合资建设,出资比例为中方即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占55%,港方即长江基建集团公司占45%。3、4号机组工程分别于2007年2月先后建成投产。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2×600MW)燃煤机组烟气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一炉一塔脱硫装置。本次改造设计湿式静电除尘器入口烟气量*******m3/h(标态、湿基)。新增湿式静电除尘器设计总阻力不大于700Pa(从脱硫吸收塔出口膨胀节至脱硫GGH入口膨胀节之间),其中本体阻力不得超过200Pa。本工程采用先进、可靠、经济、成熟的湿式静电除尘器工艺,投标人如使用国外公司核心技术的,该核心技术持有方必须为有湿式静电除尘器的丰富经验和工程业绩的公司,且该核心技术持有方作为其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服务范围具体见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计划在机组检修期间实施,其中3号机组项目计划于2014年5月(暂定)开工建设,4号机组项目计划于2014年 11 月(暂定)开工建设。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模式采用EP+C模式,本次招标范围为EP部分,包括珠海发电厂一期3、4号机组(2×600MW)燃煤机组烟气新增湿式静电除尘器技术改造(含与原有系统的接口)从初步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含防腐)、设备及材料供货、运输、土建施工指导、设备安装指导、调试指导、人员培训、试验、检验、售后服务以及参加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等技术服务。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设计、供货以及技术服务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对于因新增湿式静电除尘器工程建设而必须对原有设备、管道、烟道(脱硫吸收塔出口至GGH入口)、钢结构、平台扶梯等进行改造的相关工作也均由投标人负责。本项目采用先进、可靠、经济、成熟的湿式静电除尘器工艺,投标人如使用国外公司核心技术的,该核心技术持有方必须为有湿式静电除尘器的丰富经验和工程业绩的公司,且该核心技术持有方作为其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服务范围具体见招标文件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技术文件。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且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设计、销售及售后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企业,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力。(2)投标人注册资金额度为2000万人民币及以上。(3)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并独立于买方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4)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能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工程安装指导、调试、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能力和经验的证明文件。(5)投标人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8)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9)同一母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10)投标人如使用国外公司核心技术的,核心技术持有方(拥有2台及以上设计、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的燃煤火电机组湿式静电除尘器设备的业绩,设备具有3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作为其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负责技术支持和性能保证,且关键部件采用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原产国进口的成熟产品。应向招标人提供与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的合作协议书(副本),列明投标设备的制造企业与其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的合作方式及工作范围;同时投标人与其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针对本项目(将本项目写明在内)联合共同出具承诺函,承诺: A)本项目新增湿式静电除尘器本体由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设计(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设计范围具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B)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确认对投标人做技术支持或转让(具体见合作协议书);C)若中标,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承诺将对本项目由其设计范围内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审核并签署确认,该费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11)同一技术支持方或技术转让方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12)业绩条件——投标人应采用成熟工艺技术,投标设备须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业绩: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方或其技术转让方必须拥有2台及以上设计、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的燃煤火电机组湿式静电除尘器设备的业绩,设备具有3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或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如下:投标报名(附申请报名资料)——申请报名资料审阅(核查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特别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提交了合格的报名资料,和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投标申请人可以先行办理我司会员的免费注册。(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2)发售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5、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9月12日上午9点00分至2013年9月18日下午16点30分。5.1只有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通过资格核查的投标申请人才能成为正式投标人,本招标项目的报名申请文件可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mgitc.com”下载,以及必须在粤电商务网(www.gdydb2b.com)上报名,并可下载招标文件。5.2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1)取全部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该包的正式投标人。(2)当满足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该包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5.3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亲自递交报名申请资料至本公告第6点所述的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提交满足要求的资格申请报名材料正副本各一套、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本(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招标代理邮箱chenity@foxmail.com,标题注明公司名称及所投项目名称)。同时邮寄1份报名资料副本至招标人联系人(李卓 电话:****-******* )。(注:邮寄报名资料的有效接收时间:2013年9月18日16:30分前,以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时间为准,之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5.4报名材料,请按照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将复印件书式装订成册,装订的纸张规格为A4,设封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5.5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后,招标方将组织对参与报名的投标人资料进行核查,只有通过资格核查,并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投标人,才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各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购买标书,未经通知的投标人请勿购买标书。6、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址:www.gmgitc.com)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电 话:(8620) 87768198-638/639/663传 真:(8620) 8767 3286联 系 人:盛祖强(gmgszq@foxmail.com)、曹小玉(chenity@foxmail.com)、 龚天祎(********3@qq.com)(2)投标保证金收取之联系人及方式联 系 人:曹小玉电 话:(8620) ********-***传 真:(8620)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行号********2097)账 号:***************(3)招标人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 邮编:519050商务联系人: 李 卓 ****-*******技术联系人: 陈泽华 ****-*******7、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网址为:粤电商务网:www.gdydb2b.com、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www.gmgitc.com 以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所有相关信息以粤电商务网站及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公布为准。8、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购买购标登记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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