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峨米线房建工程二标段项目
经理部物资﹝防火门窗﹞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CKEMZF-WZCG-2021-0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峨米线房建工程二标段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成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峨米线房建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普通门窗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成昆铁路峨米线房建工程二标段工程主要包含两座站房和生产生活房屋,其中德昌西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车站为线侧下式站房,建筑面积2977.65m2,建筑高度14.6m,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车站设基本站台一座(尺寸为550*8*1.25),二站台一座(尺寸为550*10.5*1.25);冕宁站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泸沽镇,车站为线侧下式站房,建筑面积2985.65 m2,建筑高度17.1m,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550m×8.0m×1.25m基本站台及雨棚一座,设550m×10.5m ×1.25m中间站台一座;生产生活房屋总建筑面积为41151 m2。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20日至2021年07月24日,每日8:00-12:00至14:30-18: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峨米线房建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为电子版,如需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说明并支付工本费。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须现场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递交时间:2021年07月28日14时45分至15时00分。
7.2递交地点: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峨米线房建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德昌县德州镇果园村)。
7.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8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峨米线房建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德州镇果园村
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186*****528
监督电话:****-*******
2020年7月20日
附表1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 招标人名称 | 到货地点 | 备注 |
/ | 1 | 防盗门 | -- | m2 | 700 | / |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省凉山州德昌县德州镇果园村、西昌市太和镇沙锅营、冕宁县泸沽镇 | 含人工安装、机械工具、材料运输及税金。 |
2 | 木质平开门 | -- | m2 | 2500 |
3 | 塑钢门 | -- | m2 | 1000 |
4 | 塑钢窗 | -- | m2 | 2600 |
5 | 纱窗 | -- | m2 | 2200 |
6 | 不锈钢防盗网 | -- | m2 | 900 |
7 | 密闭隔音窗 | -- | m2 | 10 |
8 | 塑钢门联窗 | -- | m2 | 20 |
9 | 地弹门 | -- | m2 | 20 |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 生产供应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要产品)。已接工程或正在实施工程不会对本工程物资供应产生影响。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资质财务状况良好。
2.4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主要产品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或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满足使用需要。
2.5 供货业绩: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2018-2020以来)在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其中铁路站房或铁路段所项目不少于1个)的供货合同复印件。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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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表 |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文件物资种类 | |
招标编号 | | 招标文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法人委托人 | |
年月日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