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亨村后门坑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竞价公告

翠亨村后门坑周边环境整治工程竞价公告

翠亨村后门坑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竞价公告

中山市葆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后门坑经济合作社的委托,拟对翠亨村后门坑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竞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报价要求及评标方法:

1.项目名称:翠亨村后门坑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2.项目编号:BS-202107-JJW-004
3项目内容:包括道路硬底化、排水管、停车场、休闲公园铺装、绿化、健身设施、树池、休闲坐凳、栏杆、垃圾亭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价为728683.96元,投标报价上限为728683.96*(1-12%)=641241.89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为31289.81元。报价超过641241.89元(含税)的或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含税)低于31289.81元的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警戒线值及报价合理性评审数据表
1)投标报价警戒线值:546512.97元(以中介预算审核价728683.96元下浮25%)。

2)报价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报价警戒线值的且主要材料投标报价低于《报价合理性评审数据表》表格中对应的材料评定标准值的,必须在报价文件附上低于评定标准值材料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提供材料供应商的供货基本资料(材料等级、数量、材料的含税单价、生产厂家名称、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仅限需生产许可证的部分材料)及联系电话)或提供报价人(供应商)以往购买(销售)同类材料相近价格的购销发票)。

若报价人未按要求提供合理、有效的分析依据、证明材料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报价合理性评审数据表

序号

材料编码

评审主要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招标控制价中的单价(元)

评定标准

评定标准值(元)

备注

1

********-****

水泥仿木栏杆


m

360.32

≧80%

288.26


2

********-****

成品600x400x50水泥沟盖板


35.00

≧85%

29.75


3

********-****

普通预拌混凝土 C30


m3

645.13

≧85%

548.36


4

********-****

普通预拌混凝土 C25


m3

633.64

≧85%

538.59


5

********-****

普通预拌混凝土 C20


m3

608.60

≧85%

517.31


6

********-****

普通预拌混凝土 C15


m3

597.00

≧85%

507.45


7

********-****

600x300x150混凝土路侧石


m

25.95

≧85%

22.06


8

********-****

φ800铸铁井盖


265.00

≧80%

212.00


9

********-****

细叶龙船花 苗高×冠径

30-35cm×30-35cm

6.37

≧70%

4.46


10

********-****

台湾草

件装 30cm×30cm/件

m2

7.69

≧70%

5.38


11

********-****

勒杜鹃 苗高×冠径

50-60cm×50-60cm

15.49

≧70%

10.84


12

********-****

U-PVC双壁波纹管(S2)DN300


m

44.11

≧80%

35.29


13

********-****

青砖

100厚

m2

112.22

≧80%

89.78


14

********-****

青砖

50厚

m2

56.11

≧80%

44.89


15

20210601-0015

青砖 240×120×50


千块

950.00

≧80%

760.00


16

20210601-0016

灰砂砖 240×115×53


千块

409.74

≧80%

327.79


17

20210601-0017

角石

φ3-4cm

m3

85.00

≧85%

72.25


18

20210601-0018

石屑


m3

145.53

≧85%

123.70


19

20210601-0019

中砂


m3

214.08

≧85%

181.97


20

20210601-0020

复合普通硅酸盐水泥

P.C 32.5

t

513.97

≧85%

436.87


注:报价人的分项报价中上述材料的“材料编码”必须与本表中“材料编码”一致,否则导致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5、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由投标人提供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12年4月—2021年6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C级或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

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开标前三个工作日)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竞价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标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为无效文件。

6、投标人须到招标代理处登记参与投标。

7、报价人在南朗镇纳入“中山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库”有在建项目未完工的不予参与此次竞价。

8、纳入“中山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库”的项目工期短,在同一时段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实施工作任务,为保证工作质量,各投标人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情况,慎重参与投标,一旦中标后,按照报价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马上进场施工,达不到进场施工要求的,承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按报价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
三、参与投标所需资料:

投标人凭以下资料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1、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1)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

报价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
报价保证金账号:

收款人:中山市葆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中山石岐支行

账 号:9550880204643800185

五、报价方式

1、总价包干报价,按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包竣工图纸资料编制等。如出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等与设计图纸不符,则以设计图纸为准。

2、中标后,如必须需变更、修改设计的工程内容时,中标人不得拒绝承担,所增减工程的工程量不超过中标工程量的10%,工期不作调整。

3、增加工程及设计变更:建设方要求变更时该工程承包价按中标价与中介预算价的下浮率计算。(该中介预算价将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并以此为准。)。

六、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必须完工并验收合格。

2.误期赔偿: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09)》有关条款,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承包人需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1天处罚误期赔偿费3000元,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

3.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包括资料整理);质量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从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计算,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如属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由施工方全部负责无偿保修。

4.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施工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施工期内不发生死亡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3‰的范围内。

5.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人在向招标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修书,如属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由中标方全部负责并无偿保修。

七、人员要求:

1.在工程主体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驻现场必须超过80%的施工工作日(到位情况以建设单位旁站人员或监理单位考勤签到检查为准),若施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不按要求到位的,扣罚承包人中标价的5%。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工地管理现场应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对于不符合要求或不称职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更换。

2.《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

序号

人员名称

人数

专业及级别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人

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级别: 二级或以上

(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证必须是一级资格)

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安全员

1人


投标文件中提供安全员证(或培训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员工。

2.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人员由投标人为其购近三个月(2012年4月—2021年6月)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未能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则视为无效投标。

3.拟投入本工程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其中一项不满足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4.项目负责人现场要求:

①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出勤不少于26天。

②中标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按项目负责人未到场处理 。

③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500元/人·天收取违约金,最高扣减不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在结算时一并扣除。

④中标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执行诚信扣分以及依法进行处罚。

⑤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执行诚信扣分以及依法进行处罚。

5.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①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执行诚信扣分以及依法进行处罚。

②中标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事先通知监理单位,并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③中标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执行诚信扣分以及依法进行处罚。

④中标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500元/人·天收取违约金,最高扣减不超过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在结算时一并扣除。

八、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提供预付款,工程施工进度款按当月完成工程价款的80%支付,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97%,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修金,于保修期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九、评审:
一、报价文件的初审

(1)竞价评审小组将依法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报价人是否提交了报价保证金、是否按竞价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报价人是否满足资格要求、是否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等。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2)竞价评审小组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为评审价: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报价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3)在详细评审之前,竞价评审小组要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价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文件应该是与竞价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报价文件。竞价评审小组决定报价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报价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报价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4)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价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报价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

(5)在初审过程中,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1)报价人未按竞价文件的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3)报价人不符合报价人资格的基本条件;

4)报价文件主要资料不齐全或签署不及格的;

5)报价资料虚报或者谎报的;

6)报价不是固定价或报价方案不是唯一的;

7)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又不接受竞价评审小组修正的总价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而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的;

8)报价超出项目控制价上限值的;

9)报价有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10)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11)竞价评审小组认为其它构成报价未实质性响应竞价文件要求的;
(6)竞价评审小组对报价合理性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报价人的报价不合理:

1)报价人拒绝对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说明的或说明理由不充分的。

2)报价文件中应提供分析报告、证明材料而未提供,或提供分析报告、证明材料不合理的,或提供分析报告、证明材料不属实的。

3)报价人采用无牌无证产品或不合格产品的。

二、竞价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依本办法进行评审,对报价是否合理不能达成统一意见时进行表决,超过半数以上认为报价不合理的,视为报价人的报价不合理。

三、报价被认定为不合理的报价人,应被否决,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四、报价文件的澄清

(1)评审期间,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竞价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竞价评审小组专家签字)要求报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报价人对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报价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3)竞价评审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五、详细评审

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报价人的报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1)评审最低评标价方法:在通过初步审查且有效的报价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并列。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报价的排序:从报价中按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1、2、3......n名次。

(3)中标人的确定及成交价: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报价进行排名,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排序确定排名第一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通过初步审查的报价不足3家时评审中止,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若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即报价相同),则由采购人随机确定中标人。以中标人的报价为成交价。

十、本项目规定的时间(本项目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登记参与项目及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

(2)递交竞价文件时间:2021年07月2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9日14时30分。
(4)报价地点:中山市葆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福田五街12号之二)

十一、本竞价文件规定的地点及其他要求:

1、地点安排:

1) 登记及获取文件地点: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山市葆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福田五街12号之二)获取竞价文件。竞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探。

3)递交竞价文件地点:中山市葆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福田五街12号之二)

2、竞价文件登记参与所需资料。

登记参与竞价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红色公章),现场登记、查验。

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4、凡已经登记参与项目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5、投标单位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和电子文件(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件PDF格式)一份。
6、装订要求: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正副本字样,正副本文件内容(包括签名、盖章)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副本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用同一文件袋密封,在文件袋上必须标记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字样、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7、报价费用

7.1. 凡已经登记参与项目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7.2. 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

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

100以下

1.0%

100-500

0.70%

500-1000

0.55%

1000-5000

0.35%

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
(6000-5000)万元×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7.3.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以工程收费标准收取。

7.4. 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7.5. 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帐、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

7.6. 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代理服务费必须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7. 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8、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后门坑经济合作社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0-85506989

9、有关此次竞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中山市葆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福田五街12号之二

电话:0760-88331761

邮编:528400

联 系 人:吴先生

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后门坑经济合作社

2021年07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整治工程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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