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南县华阁镇、明山头镇土地整治预制构件工程招标公告

2013年度南县华阁镇、明山头镇土地整治预制构件工程招标公告



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南县华阁镇、明山头镇土地整治项目预制构件工程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南县华阁镇、明山头镇土地整治项目预制构件工程(项目名称简称“预制构件工程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指[2013]1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南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核准文号:南招核[2013]23号),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南县华阁镇、明山头镇土地整治项目预制构件工程

2.2项目编号: 0623—1385N*******

2.3建设地点:南县华阁镇、明山头镇境内

2.4计划工期: 120 天(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均实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针对本项目进行一次性投标,且投标不对应具体标段,重复投标无效。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建设地点

合理定价

(万元)

备注

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南县华阁镇、明山头镇土地整治项目预制构件工程

第一标段

南县明山头镇

215.43

公开招标

第二标段

南县明山头镇

219.73

第三标段

南县华阁镇

235.06

第四标段

南县华阁镇

224.84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是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2012年以前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 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按照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的规定,上年度经省整治局核定的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下一年度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下一年度各类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3.5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南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由南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报南县检察院对中标单位进行核查,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在报名及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3.6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培训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报名时留存上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3.7根据湘土整发[2012]53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后一日内将受理的投标报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注册建造师证证号、项目经理培训证编号等)报省整治局,对各投标人有伪造项目经理培训证重复投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省整治局将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3.8为保证项目所需的预制构件能及时到位,确保该项目预制构件工程进度和质量,中标候选人须在公示之日起四日内在本项目区范围内准备好该项目的生产场地和机械设备,在中标公示期后第五天,业主将组织对其进行验收,对于拒绝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一律取消中标资格,由备选候选人依次替补,备选候选人以同样要求接受验收。

3.9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禁止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采用 “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确定中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为防止挂靠、围标串标行为,每个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在2013年10月8日前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之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南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县支行

帐 号:4300 1501 ******** 3626

备 注:“预制构件工程项目”项目投标保证金。

注:各投标单位转账后须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确认到账。招标人根据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的先后顺序依次编号,该号即为开标时依次抽签的顺序号。

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查询专线: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 ****-******* 139*****867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一)单位介绍信;(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三)营业执照副本;(四)税务登记证副本;(五)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六)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七)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八)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项目经理培训证; (九)企业相关生产设备、设施说明书(说明书自制,内容包括:生产设备型号、日生产能力、预制件生产场地具体位置、生产场地面积等情况)及无预制场地的提供预制场地租赁合同等数据原件到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和图纸。

【上述证件中,正在年检的需提供市、州级以上相关证件核发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以上数据需提供原件供查验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红油章)的复印件留存。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必须是在报名有效期内】。

6.2报名时间:2013年9月 12日至2013年9月 18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6.3报名地点:南县南洲镇兴盛大道中顺大酒店415房间

6.4招标文件、图纸、清单、光盘等相关数据1000元/套,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0 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市金山南路66号)

9、本项目行政监管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招 标 人:南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南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 系 人:蒋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731—********186*****698(蒋)

传 真:07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