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招标公告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9〕268 号)、《深圳率先打造美丽中国典范规划纲要(2020-2035年)》(深先行示范〔2021〕2号)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1年度土壤环境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计划>的通知》(深环〔2021〕103号)等文件要求,深汕特别合作区需持续推进我区耕地分类管理及种养殖业“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构建完善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农田环境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推动农业生产“减污降碳”,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绿色农业。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包括耕地分类管理、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农业废弃物分类与回收处置工作、农膜源头减量、“美丽田园”建设、“净菜入城”试点建设、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以及黑臭水体排查等工作。

2.服务要求:

(1)开展耕地分类管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维持100%;开展耕地农产品土壤环境影响监测;依法开展复垦耕地污染状况调查与分类。

(2)启动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建立化肥农药使用量统计制度,开展农资经营、使用主体调研,开展农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利用率均提高至40%以上。

(3)开展农业废弃物分类与回收处置工作:实现农业废弃物回收体系在基本农田实现100%全覆盖,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可资源化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20%,所回收的农业废弃物100%实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4)推进农膜源头减量工作:探索建立可降解地膜应用示范基地,加强一膜多用、行间覆盖及可降解地膜应用等技术宣传,禁止生产和使用厚度低于0.01毫米的地膜。

(5)开展“美丽田园”建设:建立田园保洁巡查机制,全面开展“美丽田园”建设工作,提升田园清洁化、生态化、景观化水平。

(6)“净菜入城”试点建设:开展“净菜入城”行动,进城蔬菜在田间完成去土、去根、去黄叶。在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推广净菜上市。

(7)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掌握种植、养殖重点品种基础信息,加强农兽药生产经营监管,组织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及培训,开展农产品农残监测,促进食用农产品质量提升。

(8)黑臭水体排查:开展涉及种植养殖业黑臭水体排查、溯源工作,编制分类整治工作指引,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整改。

3.服务成果:

(1)《深汕特别合作区2021年耕地分类管理工作总结》

(2)《深汕特别合作区耕地农产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报告》

(3)《深汕特别合作区复垦耕地污染状况调查与分类工作总结报告》

(4)《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工作总结》

(5)《农膜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6)《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7)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台账

(8)《深汕特别合作区黑臭水体巡查指导工作总结报告》

3.服务标准:按照服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按采购方指定时间完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7月21日上午9:00至2021年7月27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nynchyyyj@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郭登晖
联系方式:189*****76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2019-2021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标签: 治理 农业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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