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2013年-2015年政府投资建设评审咨询服务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城口县2013年-2015年政府投资建设评审咨询服务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城口县2013年-2015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咨询服务代理机构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城口县2013年-2015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咨询服务代理机构采购
采购编号: CKJYZX-2013A-013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按要求合格供应商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09月13日 10:3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10月09日 08:30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10月09日 08:3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10月09日 10:0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 时间: 2013年10月09日 10:00
开标 地址: 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采购人地址: 城口县葛城街道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水务局二楼
经办人名称: 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

城口政府采购招 标 文 件采购计划编号:CKJYZX-2013A-013采购项目名称:城口县2013年-2015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咨询服务代理机构采购采 购 人: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目 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2 -一、招标项目内容- 2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2 -五、投标有关规定- 4 -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 5 -一、招标项目要求(签订合同时附配送表)- 5 -二、招标项目需求- 5 -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 6 -一、服务质量保证- 6 -二、付款方式- 6 -三、知识产权- 6 -四、其他- 6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8 -一、评标方法- 8 -二、评标标准- 11 -三、无效投标条款- 12 -四、废标条款- 13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14 -一、投标人- 14 -二、招标文件- 14 -三、投标文件- 15 -四、开标- 18 -五、评标- 19 -六、定标- 19 -七、中标通知书- 19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20 -九、签订合同- 21 -一、合同主要条款- 22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 25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31 -三、商务(经济)、技术部分- 37 -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城口县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城口县2013年-2015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代理机构备选库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号名称数量投标保证金(万元)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咨询服务代理机构62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工作人员8个小时内能到达招标人办公所在地,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二)特定资格条件: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业三年以上,具有固定的办公场地,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本次招标的所有时间为北京时间(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前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3日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kjyzx.cn/)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向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交费者将被拒收投标文件。(二) 投标地点: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口县葛城街道办北大街禹田花园1栋二楼)。(三)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3年10月9日8:30。(四)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0月9日10:00。(五)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9日10:00。(六) 开标地点: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当日上午8:30-10:00持银联卡,在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处以POS机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缴纳。由法定代表人缴纳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提供本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行号、银行名称、本公司名称及地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的代理人缴纳时,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提供本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行号、银行名称、本公司名称及地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保证金退付(1)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返还,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付时可直接与交易中心联系。五、投标有关规定(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二)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三)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联系方式(一)采购机构: 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女士、徐女士邮编:405900电话:(023)****************传真:(023)****************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办禹田花园二楼(二)采购人: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23)********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南大街17号第二篇项目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一、招标项目要求(签订合同时附配送表)1、服务费计提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发〔2012〕444号)制定的基本标准下浮到60%。2、服务要求:(1)原则:财政投资评审应当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投标人应当依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2)财政投资评审服务的时间为: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3)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对财政投资评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发生争议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书面反映,并接受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4)社会中介机构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财政投资评审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有权取消其在本县从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咨询服务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责令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二、招标项目需求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参加咨询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资格证明文件(下述有效的证明文件在招标会资质审查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注册会计师证、业绩证明、办公场地证明,具体要求详见本篇第四部分第4条第2款第4项(资格后审必备条件标准)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质量保证(1)乙方评审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财政部、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的要求开展评审工作,并对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2)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委托业务再委托给其他评审机构。(3)对评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可能发生争议的事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反映,并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4)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情况,编制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评审报告内部复核机制,做好各类资料的保密和存档保管工作。(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项目的有关情况,不得接受被评审单位或个人的请吃送礼和收取费用。二、付款方式服务费支付方式:乙方评审结论报告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由甲方通过银行一次性按合同项目约定金额拨付给乙方全部服务费。三、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其他(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定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前六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服务代理机构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满分为100分。(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诚信声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参加咨询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殊资格条件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3投标保证金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签章齐全。投标方案投标人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招标文件第一篇和第二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评委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评委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六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二、评标标准序号项 目内 容标准1中介机构资质信誉(1)2010年至2013年8月荣获部级造价主管部门或协会奖项的每项得3分,省市级造价主管部门或协会奖项的每项得2分,区县级及其财政部门表彰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10分;20分(2)造价资质乙级得8分,甲级资质得10分。2执业规模(1)投入本项目的从事工程造价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4人)得10分,注册造价工程师每增加1人加2分,加分不超过加6分;20分(2)在重庆市范围内的办公场地(不含设在其他区县的分设机构办公场地)在120㎡及以上得2分,自有房屋产权加2分,租赁不加分。3执业业绩及管理每个投标单位选送2012年至2013年8月之间审核完成的预、结算建设工程项目10个进行评测(填入附件4-5、同时附项目委托单位证明、合同和报告)。(1)项目规模:送评项目的金额(送审金额,以单个合同和单个报告较小者,下同)1500万元及以上者每个得2.5分,1000(含)万元至1500万元者每个得2分,500(含)万元至1000万元每个得1.5分,500万元以下每个得1分。(2)审减率:送评项目平均审减率10%及以上的得10分,每高1%加1分,最多加5分,每低1%减1分。(3)工程类别:送评项目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中有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或雕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国土整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和水利工程的得10分(以单项工程的主体工程划分,每个送评项目只能划分一个工程类别),每少一个类别扣1分。 (4)报告质量:报告要素齐全、规范、严谨、表述准确,质量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不得分。(5) 项目质量管理与风险控制:管理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有证明资料)好的得4分,一般的得3分,较差的得2分,未订立管理和控制制度的不得分。57分4服务费计提标准计提标准在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发〔2012〕444号)制定的基本标准下浮到60%的基础上每下浮1%得0.3分,最高得3分。3分合计100分三、无效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的;(五)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六)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的;(七)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四、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服务机构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服务机构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投标文件有下列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超过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公章;(4)投标代理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和投标人身份证明的;(5)未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或有虚假响应情况及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无法辨认,严重影响评审工作;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2、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质疑的,在招标文件发出起7个工作日内,向城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盖章的书面质疑函,可传真。中心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kjyzx.cn/)上答疑。3.2、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kjyzx.cn/)上告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如招标文件有实质性修改又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按法律规定顺延开标日期,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kjyzx.cn/)上以更正公告形式告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3.4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澄清、更正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不管下载与否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澄清、更正文件。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经济)技术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合页的投标文件无效。(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1)投标文件应由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经济)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2)投标书部分应包括:①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②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④证明投标人满足资格后审必备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见投标文件附件4)资格审查必备条件标准(见下表)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1营业执照有 效提供原件审核2税务登记证有 效提供原件审核3组织机构代码证有 效提供原件审核4资质等级满足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要求且有效提交合格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审核5注册造价工程师4人及以上提供原件审核;相关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必须在有效期内6注册会计师1人及以上提供原件审核;相关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且必须在有效期内7业 绩2012-2013年9月类似工程项目业绩10个提交有效合同、报告原件,或业绩证明、留存合同、报告文字说明部分复印件8办公场地证明在重庆辖区内的总部或分公司或办事处办公场地,使用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自有或租用的且合法、有效提交有效原件说明:A、上述所列条件为必备条件,有一条不满足,其投标资格无效; B、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逐页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C、对提供虚假、不实材料的投标人,招标单位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资格;D、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后审必备条件标准所列材料)均需带至开标现场备查;E、业主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必要的相关考察,如发现有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向采购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服务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采购机构上缴国库:(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骑缝章,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服务费计提标准承诺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填写。2、投标人的服务费计提标准承诺为一次性,即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2)外层信封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机构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五)开标过程应由采购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五、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机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3、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采购机构联系人和电话。4、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5、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投标人进行处罚。七、中标通知书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内容、时限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二)质疑答复时限采购人、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质疑答复方式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对质疑答复内容进行公告。(四)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2.1质疑书内容不符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之规定的;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五)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九、签订合同(1)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需方签订合同。(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3)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4)合同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单位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城口县公管办、财政局备案。(5)履约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2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中标人只是作为建立备选库的成员,招标人对中标人能够得到多少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的业务收入不作承诺,按照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财政投资评审服务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3.社会中介机构应遵守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的评审控制制度。4.评审费用标准按城口县财政投资审评中心按不高于招、投标时的标准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5.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后,无违约情况下,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6.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社会中介机构的项目审核从业人员执业操守进行审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对审查项目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考核 ,在三个年度综合考核中总分位居前2名的社会中介机构,将直接入选下一轮备选库。7.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付全部责任。8、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9、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违约条款如下:(1)投标人投标时申报的投入本项目的从业人员必须首先保证本项目的评审需要,在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审时,必须根据评审任务的特点,在投标申报的从业人员中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评审人员完成评审任务,并书面提供参审人员名单及评审工作计划。否则,视为违约,停止6个月的委托业务,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出现上述情况两次及两次以上的,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全额收缴履约保证金。(2)社会中介机构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完成审查工作的,视为违约,逾期每日按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应付该项目工程报酬总额的10%承担逾期违约金。逾期三日以上,视为社会中介机构放弃对工程项目的审查权利,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重新安排选择其他备选库成员单位进行审查。(3)社会中介机构对送审工程预(结)、决算的核减率与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的复审机构的核减率误差超过±3%或对一般性问题进行瞒报、错报、漏报的,视为社会中介机构违约,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减半支付该项目的审查费;社会中介机构对送审工程预(结)、决算的核减率与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委托的复审机构的核减率误差超过 ±5%(含本数)或对重大问题进行瞒报、错报、漏报的,视为社会中介机构严重违约,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拒付该项目的全部审查费,并停止1年的委任业务;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社会中介机构有两次及以上重大违约的,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全额收缴履约保证金。(4) 社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或以之为自己和他人谋利。(5) 社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遵守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社会中介机构对审查项目进展情况、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发生争议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县财政局书面反映,并接受县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6) 社会中介机构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审查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向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支付违约金贰万元,县财政局有权取消其在本县从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核资格,责令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10、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政府采购购销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采购项目编号: )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合同 CKJXZX- 2013A— 委托单位(甲方):城口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委托单位(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乙方作为甲方备选库的成员。现甲、乙双方就城口县2013年-2015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委托事项乙方受甲方委托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过程预(概)算、结(决)算进行审查,并发表评审意见。乙方只是作为甲方备选库的成员,甲方对乙方能够得到多少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的业务收入不作承诺,具体按照甲方关于财政投资评审社会中介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委托时限委托时限:2013年10月日至2015年11月31日三、时间要求1、甲方应于项目评审委托通知书下达之日向乙方提供评审所需的主要资料。2、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正式的《评审报告》。在出具正式《评审报告》两日前需将《评审报告》初稿交由甲方审核。3、如果评审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评审工作如期完成的,或者甲方要求提前出具《评审报告》的,均应通过双方协商后变更约定事项。四、服务费用(一)服务费支付标准:按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渝价发〔2012〕444号)制定的建筑类基本标准的60%计取服务费。单个项目服务费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二)服务费支付方式:乙方评审结论报告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由甲方通过银行一次性按合同项目约定金额拨付给乙方全部服务费。五、权利与义务(一)甲乙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1)确定并下达委托评审任务,向乙方提出评审的具体要求;(2)审核批复乙方的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评审意见作出处理决定;(3)根据实际需要对乙方报送的评审报告进行抽查或复核;(4)对乙方的项目评审从业人员执业操守进行审查,对乙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对乙方审查项目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考核,乙方服务期满在综合考核中总分位居前2名,可直接进入下一轮备选库。2、甲方的义务(1)对乙方开展评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配合乙方开展评审工作,并督促项目业主提供被评审项目的全部资料。(2)确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委派相关专业人员配合乙方评审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工程量复核及查阅有关技术档案资料,负责乙方与被单位的协调。(3)按规定向乙方支付评审费用。(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的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受托评审项目完整的评审资料。(2)有到受托单位评审项目所在地现场勘察的权利。(3)乙方按规定要求完成评审业务后,有权按甲、乙双方的约定收取服务费。2、乙方的义务(1)乙方评审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按照财政部、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的要求开展评审工作,并对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2)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委托业务再委托给其他评审机构。(3)对评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可能发生争议的事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反映,并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4)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情况,编制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监理评审报告内部复核机制,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审项目的有关情况,不得接受被评审单位或个人的请吃送礼和收取费用。六、违约责任1、本次投标保证金贰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履行完合同无违约情况下,甲方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3、乙方投标时申报的投入本项目的从业人员必须首先保证本项目的评审需要,在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审时,必须根据评审任务的特点,在投标申报的从业人员中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评审人员完成评审任务,并书面提供参审人员名单及评审工作计划。否则,视为违约,停止6个月的委托业务,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出现上述情况两次及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全额收缴履约保证金。4、乙方未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查工作的,视为违约,逾期每日按甲方应付该项目服务费总额的10%承担逾期违约金。逾期三日以上,视为乙方放弃对工程项目的审查权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重新安排选择备选库其他成员单位进行审查。5、甲方将对乙方承担的审查项目的质量进行抽查。误差超过±3%的,甲方减半支付该项目服务费;误差超过±5%的(含本数)的,甲方拒付该项目的全部服务费;在本合同期内有两次及以上误差超过±5%(含本数)的,甲方除拒付该项目的全部服务费外,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全额收缴履约保证金。6、乙方工作人员接受被评审单位或个人的请吃送礼或收取任何费用,甲方停止委托业务。7、乙方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财政投资评审结果严重失实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在本县从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咨询服务资格,并没有收其履约保证金,责令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七、奖励措施甲方进入中介机构备选库的机构的项目审核从业人员执业操守进行审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对审查项目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考核,在第二年度综合考核中总分位居前2名的入库机构,直接进入下一轮备选库。八、解决争议的方式1、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2、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城口县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1、本合同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管办、财政局各壹份。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本合同的附件: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中标通知书。委托单位(甲方): 委托单位(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日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目 录一、资格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七)诚信声明(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九)其他资料二、商务(经济)、技术部分(一)投标函(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 一、资格审查部分(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签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七)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九)其它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附件4-2 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项目编号:2011ZFCG00 年 月日主要情况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员工人数2011年月注册造价工程师,财务审计人数2011年月末专职从事工程造价,财务审计)专业工作人数主要客户名称时间项目内容送审咨询金额其他情况1、“经营范围”填写工商部门核准并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内容。2、表格不能满足使用时可自行增加。3、提供2009至2011年月年主要客户委托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委托机构、投标人公章)。副本附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4-2 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项目编号:年 月日主要情况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员工人数2011年月注册造价工程师,财务审计人数2011年月末专职从事工程造价,财务审计)专业工作人数主要客户名称时间项目内容送审咨询金额其他情况1、“经营范围”填写工商部门核准并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内容。2、表格不能满足使用时可自行增加。3、提供2009至2011年月年主要客户委托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委托机构、投标人公章)。副本附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三、商务(经济)、技术部分(一)投标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九、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二)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服务费计提标准服务承诺按市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渝价发〔2012〕444号)下浮到60%及以下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三)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及商务承诺1、投标人基本情况项目数据资料说明企业性质职工人数营业额资产总额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注:(1)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2)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列此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表一:澄清通知澄清通知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小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 2.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结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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