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云0127破2号昆明尊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1)云0127破2号昆明尊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昆明尊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1年7月1日,嵩明县人民法院根据昆明尊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尊宇地产)的申请作出(2021)云0127破3号裁定书,裁定受理尊宇地产的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尊宇地产清算组为尊宇地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实现尊宇地产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债权清偿率,切实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重整程序,管理人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尊宇地产概况
(一)基本情况
昆明尊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昆明平瑞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是于2006年12月13日由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准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工商登记信息为:
公司名称 | 昆明尊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王云华 | 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注册时间 | 2006年12月13日 | 经营状态 | 存续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统一信用代码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营业期限 | 2006-12-13至2026-12-12 | 核准日期 | 2018-02-01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登记机关 |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曾用名 | 昆明平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嵩明县嵩阳镇兴旺街兰茂小区7-4号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鲜花礼仪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普通机械及配件、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 |
(二)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比 | 认缴出资日 |
1 | 诸颖遐 | 710.0万人民币 | 71% | - |
2 | 刘一宏 | 290.0万人民币 | 29% | - |
其中尊宇地产股东诸颖遐已于2016年3月14日去世,其持有的尊宇地产股权以公证的方式确认由股东刘一宏继承,但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一宏。
(三)世纪名园主要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情况
序号 | 宗地号 | 宗地面积 | 规划建筑面积 | 使用权类型 | 终止期限 | 抵押情况 |
1 | SM-J2010(201)-15 | 5735.59㎡ | 28021.91平米 | 出让 | 2081.9.27 | 已抵押 |
2 | SM-J2010(201)-16 | 7633.66㎡ | 23805.44平米 | 出让 | 2081.9.27 | 已抵押 |
3 | SM-J2010(201)-18 | 3504.83㎡ | 52481.73平米 | 出让 | 2081.9.27 | 已抵押 |
2.房产及在建工程情况
尊宇地产世纪名园项目主要资产为15#、16#、18#地块的在建楼盘,经管理人初步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15#地块
15#地块规划建设一栋住宅楼、附属商业裙房及地下停车场。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已建设完成22层,预计有9层尚待续建完工。15#地块所属部分房产已向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但尚未完成房产初始登记。
(2)16#地块
16#地块规划建设两栋住宅楼、附属商业裙房及地下停车场,其仅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截止目前为止此地块仅完成六通一平,尚未进行动工建设。
(3)18#地块
18#地块规划建设一栋住宅楼、附属商业裙房及地下停车场。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截止目前为止此地块仅完成工程基础护坡和桩基工程,尚未进行楼盘建设。18#地块所属部分房产已向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但尚未完成房产初始登记。
经公开资料查询及管理人初步了解的情况,做以下说明:
1.管理人在本招募公告中披露的尊宇地产土地使用权、房产续建情况等信息,仅为意向投资人参考使用,不作为投资建议,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调结果作为参与本项目的投资依据。
2.尊宇地产世纪名园项目曾进行过规划调整,且名下所建楼盘存在车位不足、绿地率难以满足规划、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失效需续办等情况,故提请意向投资人对此予以注意。
意向投资人可在尽职调查阶段,向管理人了解具体情况。
(四)负债情况
鉴于目前正处于债权审核认定阶段,故暂不予披露,意向投资人可在尽职调查阶段,向管理人了解具体情况。
二、项目优势及投资价值
(一)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尊宇地产所投资建设的世纪名园项目位于嵩明县入城口的玉明路与盟台路交叉口附近,东临盟台路、北邻玉明路延长线,距杭瑞高速入口仅有1公里之隔。因地处进出嵩明县城的必经之路上,所属区域道路纵横、路网密度较高,故此交通十分便利。
(二)周边区域开发程度较高、区位优势显著,资产价值优良。
该项目处于嵩明县城入城口中央商务区内,周围配备有学校、医院、超市、客运站、美食街等便利的生活配套设施及比较齐全的公共服务设施,区位优势明显;且项目续建完工后有较多可售房源,基于当地房地产市场销售态势良好,资产开发价值明显。
(三)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效推进项目。
嵩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尊宇地产引发的相关问题,在府院联动的机制下,派出以嵩明县委政法委、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嵩阳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加入尊宇地产清算组,并积极推进世纪名园项目土地供需矛盾下车位不足及绿地率过低、规划证照办理、土地出让招拍挂等方面事宜的协调处理,依法依规协助解决尊宇地产相关问题。
三、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及较强的履约能力,保证能够在约定的时限内支付尊宇地产后续重整所需资金,并有充足资金支持尊宇地产重整后的项目续建、维护。
3.意向投资人具备与尊宇地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开发运营能力和管理能力,知名房地产企业、房地产开发运营经验丰富、具有不良资产处置重组或破产重整项目经验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可联合参与本项目的投资,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家企业符合上述1至3的条件,且联合体应书面明确牵头方成员及各方组成及权利义务、职责分工等,并需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二)招募流程
1.报名方式
现场提交报名材料或邮寄纸质版报名文件。
管理人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中段987号俊发中心12层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陈律师,电话: 138*****281,邮编650000。
2.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18时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3.意向投资人应按期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若为联合投资的,需说明各主体角色分工、组成及权利义务等);
?意向投资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复印件,提交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会、董事会等内部决策机构同意参与尊宇地产意向投资人招募的决议原件;
?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2018-2020年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现金流等;若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及财务指标);
?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主要为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
?关于愿意参与尊宇地产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并对招募过程中所知晓的尊宇地产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承诺对债务人、管理人向意向投资人提供或意向投资人在尽调中获取但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权人或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投资人仅用作内部投资分析及制作意向投资方案之用,除此之外不得另做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意第三方,否则自愿向管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生产经营资质及荣誉证书等;
?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上述材料均应装订成册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向管理人提交的意向投资资料应一式两份。对采用线下报名方式的意向投资人需提供与纸质资料相一致的电子扫描文档一份,相应的扫描件可储存在U盘中,随着纸质资料一起密封提交给管理人。
4.确认报名成功尽职调查阶段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文书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在3日内对符合要求的意向投资人出具书面通知书,并安排配合尽职调查工作;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提交报名文书资料的3日内要求意向投资人补充材料。
报名成功后意向投资人需于3日内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签署《保密协议》后,意向投资人可自行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以配合,尽调时间最长为10日,自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之日起算。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对欲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
管理人在尽职调查期间所提供的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依据。
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考察,意向投资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5.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后3日内(如意向投资人不进行尽职调查,则在收到管理人通过资格初审书面通知后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交易)方式、偿债资金来源、经营方案、续建工程施工及销售方案(包括续建资金来源、工程管理、销售进度、交房办证期限计划等)。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需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二)意向投资人磋商评审阶段
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重整方案提交期限。
重整投资人报名成功后,管理人将与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并根据投资人的资金实力、支付方式与期限、投资方案可行性、运营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评审并确定重整投资人。
在招募期间,如果只有一位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经管理人评审,可直接确定该意向投资人为正式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有权在此阶段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投资意向金”,该等意向金的金额及缴纳期限,管理人将在评审阶段另行确定。
(三)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确定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书面通知该投资人在5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期限和方式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约定执行)。如有缴纳投资意向金的,可根据《重整投资协议》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尊宇地产重整计划草案获嵩明县人民法院批准后,履约保证金将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和重整计划无息转为重整投资人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
(四)投资意向保证金或重整履约保证金的没收
当意向投资人或者获选投资人出现下列情形时,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或重整履约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1.意向投资人获选后未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2.获选投资人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后,书面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
3.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无故退出或者不按《重整投资协议》履行义务;
4.意向投资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
(五)投资意向金或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最终未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或主动退出且不符合没收保证金条件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书面要求退还意向保证金的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路无息返还投资意向金(如有)。
如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后因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重整的,管理人有权罚没其已缴纳的投资意向金及履约保证金,并重新招募投资人。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引入意向投资人,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为使意向投资人了解尊宇地产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管理人制定招募公告。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本公告有关项目情况简介及相关数据仅供参考,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3.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效力;
4.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在招募中发现意向投资人有任何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鉴于尊宇地产清算组已于2020年12月30日发布《昆明尊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以下简称:《预招募公告》)进行投资人预招募,前期已成功向清算组报名和提交《意向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可直接进入磋商评审阶段,无需重复报名,除此外《预招募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6.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并适时予以公告;
7.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如需了解详细信息可与管理人进一步联系。
热忱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与本次尊宇地产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
特此公告。
昆明尊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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