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效果图制作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效果图制作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效果图制作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效果图制作技术服务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7Y00-FW-GKZB-21-0154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效果图制作技术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为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拟承担的所有工程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提供优质效果图制作、模型制作、多媒体制作、动漫制作的协作公司,并要求能提供方案模型。本次招标范围内无具体工作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具体项目确定工作量,各项目工作量大小不一,且工作内容不存在必然的连续性,存在多次合作的情况。
2.4 招标范围完成满足我公司拟承担的工程设计项目有关方案设计的表现图制作的质量和深度要求的效果图制作、模型制作、多媒体制作、动漫制作的协作公司,并要求能提供方案模型及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工作等。本次招标给出各服务项目最高服务限价(详见附件1),各投标人结合自身公司实际,在最高服务限价基础上报出整体优惠费率,根据投标人数量,将确定不多于五家入围单位,与其签署为期三年的服务框架协议。具体合作时,根据排名顺序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依次或指定开展合作。
2.5项目实施地点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6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7 质量标准满足各专业方案设计表现图制作的质量和深度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效果图制作技术服务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 建行太原市二营盘支行
开户单位: 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40*****308********1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7月21日 09时00分-2021年07月26日 18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8月10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联系方式招标人: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西一巷9号
联系人:闫睿
电话:177*****384
电子邮件:yr7y00@163.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无
招标人: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1 年 07 月 20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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