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城市东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招标公告

吉木萨尔县城市东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吉木萨尔县城市东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已经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吉木萨尔县城市东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8895.71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2.工程规模:新庭路(文明路-准噶尔路)道路工程: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700m,新建机动车道、绿化、人行道、通信及电力预埋管、道路照明、交通工程、给排水管线、雨水管线; 停车场:第三幼儿园东侧、东方世家西侧,公安局南侧.公安局西侧。 道路照明改造:本项目区域范围内现状道路照明改造:文明路(准东路-庭州大道)、文明路(吉彩路-庭州大道)、学府路(准噶尔路-高昌路)、高昌路(锦绣路-准东路); 公交站台改造工程:包括新建站棚、电子站牌、附属栏杆、座椅、站台铺装、LED屏幕等;并包括公交站台旁边人行道修复,修复路段为:准噶尔路(准东路-吉彩路)、书院街(准东路-新庭路)、文明路(准东路-吉彩路)、准东路(准噶尔路-高昌路)、庭州大道(准噶尔路-G335线)、学府路(准噶尔路-高昌路)、锦绣路(准噶尔路-高昌路); 文襄路(庭州大道-滨河路)道路工程:城市次干路,道路长度1100m,配套绿化、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通信及电力预埋管、道路照明及交通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JMTE****************001

吉木萨尔县城市东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

施工图设计蓝图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建筑安装工程建造、建筑配套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及竣工验收移交工作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45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市政行业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并且[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并且[市政行业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或者[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资质: 1.设计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行业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单位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且该项目总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若项目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且该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本单位注册, 业绩要求:施工: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类似施工业绩至少1项(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等印证资料,且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设计: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类似业绩至少1项(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且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所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购买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7、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电子招投标系统 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半流程系统,请潜在投标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企业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请潜在投标人自行查询审核状态,及时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在线申请、网上缴纳保证金、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费。 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支持建设工程信息网CA锁(新疆通用版、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办理的CA锁),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联系CA公司(梁玉英,联系电话:133*****578)查询或更换。 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2021年7月28日11时30分前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科技馆负一层)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4、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后附技术支持公司联系,以免无法完成招投标流程。 5、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7月21日至2021年07月28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1:3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1500.00(元)

五、其他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7室(125区2丘42栋)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吴杰

联 系 人:

高瑾

电 话:

151*****567

电 话: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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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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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总承包 一期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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