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静海分局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静海分局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分2包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供应商有不诚信记录且在暂停期内的谢绝参与)。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交通设施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JHCG-2013-173

三、采购具体要求:

第一包: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交通信号灯制作安装 9套

第二包: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交通标志制作安装 32面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四、投标资质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供应商有不诚信记录且在暂停期内的谢绝参与)。

2、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件、法人授权书。

3、谈判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前,须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进行资质验证,同时填写《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申报(审批)表》(加盖公章)见附件,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证件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已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可免提供上述第2条规定原件资料验证,但须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

五、谈判文件公示时间、发售时间及地点:

1、公示时间: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9月17日

2、发售时间:2013年9月17日15:00至17:00。

3、发售地点: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静海县迎宾大道99号增1号财政局207室。

4、谈判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元整,谈判文件售出不退。

5、谈判文件为电子版

六、谈判规定: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9月24日9:30。

2、谈判时间:2013年9月24日9:30。

3、谈判地点:静海县行政许可中心A区二楼201开标室

行政许可中心地址:静海县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到以示出席。

七、踏勘现场:

本中心不组织踏勘现场,请各拟参加谈判供应商于购买标书前自行与采购人联系。

八、收费情况:

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但递交谈判文件前,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规定交付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现金需放入信封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九、采购代理机构: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静海县迎宾大道99号增1号财政局207室。

联系电话:********

十、采购人: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8*****531

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申报(审批)表编号:基本情况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传真手机邮政编码联系人主页E_Mail联系地址职工人数其中:技术人员其中:行政人员注册情况营业执照号年检情况已检、未检注册资金企业性质1、国有;2、集体;3、中外合资;3、私营公司;4、个体业户;5、其他。经营范围国税登记号年检情况已检、未检纳税方式地税登记号年检情况已检、未检主要税种机构代码证年检情况已检、未检企业性质财务状况上年末资产总额元上年末负债总额元上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元上年末资产负债率%资质证件生产经销产品许可其它相关资质证件采购办意见负责人:年 月 日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组织代码证、行业资质等证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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