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静海分局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公安局静海分局交通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分2包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供应商有不诚信记录且在暂停期内的谢绝参与)。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交通设施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JHCG-2013-173
三、采购具体要求:
第一包: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交通信号灯制作安装 9套
第二包: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交通标志制作安装 32面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四、投标资质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供应商有不诚信记录且在暂停期内的谢绝参与)。
2、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件、法人授权书。
3、谈判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前,须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进行资质验证,同时填写《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申报(审批)表》(加盖公章)见附件,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证件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已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可免提供上述第2条规定原件资料验证,但须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
五、谈判文件公示时间、发售时间及地点:
1、公示时间: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9月17日
2、发售时间:2013年9月17日15:00至17:00。
3、发售地点: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静海县迎宾大道99号增1号财政局207室。
4、谈判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元整,谈判文件售出不退。
5、谈判文件为电子版
六、谈判规定: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9月24日9:30。
2、谈判时间:2013年9月24日9:30。
3、谈判地点:静海县行政许可中心A区二楼201开标室
行政许可中心地址:静海县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到以示出席。
七、踏勘现场:
本中心不组织踏勘现场,请各拟参加谈判供应商于购买标书前自行与采购人联系。
八、收费情况:
本项目不收取成交服务费,但递交谈判文件前,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规定交付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现金需放入信封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九、采购代理机构: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静海县迎宾大道99号增1号财政局207室。
联系电话:********
十、采购人: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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