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公安局氐星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娄底市公安局氐星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娄底市公安局氐星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项目(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E********13D05992 | 项目所属区域: | 市辖区 | ||||||
采购人: | 娄底市公安局氐星分局 | 保证金: | 10193元 | ||||||
内容 | |||||||||
娄底市公安局氐星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项目(第二次)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娄底市公安局氐星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项目(第二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政府采购编号:娄经财采计【2021】00177 2、委托代理编号:HNJFLD-2021-015 3、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公安局氐星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平基土石方工程项目(第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509664.11元; 6、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
1、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2、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 3、方式:用湖南CA证书登录后下载 4、售价: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在提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投标人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公告中的申请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为gef格式)、项目投标的壳文件和加密程序,申请和查询电子保函/保证金账号,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3日15时3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电子显示屏)。 3、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8月3日16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金润投标人工具箱)和操作说明书请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 (1)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电子投标文件为gef格式。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金润技术客服:客服电话:********733,客服QQ:********23,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3)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保证金交纳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零壹佰玖拾叁元整(10193.00元)。 2、交纳时间:2021年8月2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账方式或电子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3.1 交纳方式一(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投标人随机获取相对应本项目的银行信息(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银行账号:投标人随机获取的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3.2 交纳方式二(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须针对所投项目的具体标段,电子保函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4、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或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的附件《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其他 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九、采购项目联系(质疑)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娄底市公安局氐星分局 地 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新合作建材城西门06栋 联 系 人:贺立时 电 话:180*****3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娄底吉星金融大厦5楼522室 联系人:曹嘉林 电话:173*****270 监管部门: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 系 人:熊主任 电 话:139*****818 | |||||||||
发表日期: | 2021-07-21 | ||||||||
附件: |
招标
|
湖南金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