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电梯及安装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儿童医院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QZ*******

二、项目名称:电梯及安装服务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 2013年09月13日——2013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30~17:30时(北京时间),联系人:苏先生 吴先生,联系电话:****-********

五、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2、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若投标供应商没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则可以与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资质的安装公司联合投标,或委托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的公司安装;

3、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病床电梯B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4、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自动扶梯B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5、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B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

6、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佰肆拾贰万元整(¥:*******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7、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于即日起,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XSCGQZ*******招标文件.doc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缴交。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

十二、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XSCGQZ*******项目名称:电梯及安装服务采 购 人:泉州市儿童医院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九月十三日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招标货物一览表5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6第一章商务要求6一、应答要求6二、安装过程监督检验(简称安装监检)6三、安装和调试7四、培训7五、文本资料(需移交给采购人的资料和在初验过程中需提供的核对资料)8六、保修期及售后服务8七、供货范围8八、报价要求9九、付款方式9十、应充分响应的商务条款10第二章设备技术要求11一、电梯的技术与规格要求11二、执行标准16三、主件质量要求16四、其他要求:16第三章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17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18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一、概述211.适用范围212.定义21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14.废标与无效投标界定215.联合体226.投标费用及风险227.投标代表228.专利说明23二、招标文件说明239.招标文件构成23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23三、投标文件的编写2411.要求241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2413.投标文件的组成2414.投标文件格式2415.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25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2517.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2518.投标有效期26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7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721.递交投标文件2722.投标截止时间2723.迟交的投标文件27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7五、开标2825.开标28六、评标2826.评标委员会2827.澄清有关问题2928.评标原则2929.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3330.中标原则3331.保密33七、授予合同3332.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最终审查3333.中标通知书3434.签定合同34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供参考)35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1格式1 投 标书41格式2 开标一览表42格式3 投标报价表(一)43格式4 保修期满后常用易损件报价表47格式5 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48格式6 技术规格参数和商务偏离表49格式7 资格声明函50格式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2格式9 售后服务承诺53格式10质量保证承诺53格式1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54格式12项目管理班子54格式13技术商务应答书55格式14中标服务费缴交承诺书55格式15进口部件清单56格式12中小企业声明函57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儿童医院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XSCGQZ*******二、项目名称:电梯及安装服务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四、现场踏勘:自行踏勘时间 2013年09月13日——2013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30~17:30时(北京时间),联系人:苏先生 吴先生,联系电话:****-********。五、投标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能力的国内供应商;2、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若投标供应商没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则可以与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资质的安装公司联合投标,或委托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的公司安装;3、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病床电梯B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4、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自动扶梯B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5、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B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6、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佰肆拾贰万元整(¥:*******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7、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于即日起,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缴交。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八、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0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十二、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九月十三日附:招标货物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及要求1病床电梯(≥1600kg、≥1.75m/s、9层9站9门)4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2自动扶梯2部备注:1、交付期: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要求与该工程土建、水电施工密切配合,同步安装。)。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泉州市儿童医院新门诊住院楼(建设大厦)。3、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空调机、照明产品(包括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高压纳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包括台式机、笔记本)、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本次采购的产品若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必须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选择,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应详细标明强制节能产品的品牌、规格及型号并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目录的复印件以便评标委员会考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目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阅和下载。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第一章商务要求一、应答要求1、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本招标项目整体响应,不得拆分报价。报价时应列出相应配置项目(含货物的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和产地等)的每个设备及附件的单价及投标总报价,以便于评审和比较。2、本招标项目中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品牌及一个投标总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品牌及总报价。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是投标供应商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出现重大负偏离的(电梯速度、载重量、梯门站数出现负偏差或所要求的控制功能缺少的为重大偏离),其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整套设备各组成部分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功能齐全的,并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格型号及配置要求的货物(包括零部件);货物及其辅助装置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货物的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5、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目前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的经营资金状况、财务盈亏状况、技术力量、主要业绩及资质证书等内容。6、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投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特点。中标供应商在安装过程监督检验(简称安装监检)合格后必须提供给采购人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技术说明书、产品技术标准(含安装监检标准)、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产品原产地出厂合格证及出厂货物明细表等。7、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货物、配件、材料、工具及各种技术资料,并负责所供货物、配件、材料及工具的包装、运输和安装调试等,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运行均要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和标准。8、投标供应商应能长期提供优良的技术支持及零配件优惠供应,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备品备件价格表。未提供的投标供应商可能会被拒绝参与本项目。9、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主要内容,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0、投标供应商若有其它优惠条件,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二、安装过程监督检验(简称安装监检)1、安装监检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GB/T7025.1-3-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现行国家其它标准,若各标准存在不一致时,应服从高标准;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装安全规范;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投标文件的承诺。2、安装验收程序:货物出厂检验、货到初步验收和安装中的监检及最终安装结束后的验收三个阶段。(1) 出厂检验:货物在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有效的可靠性试验报告(含限速器调试正本及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在货物生产过程中,采购单位有权根据项目进度,随时委派工作人员对货物生产过程进行中间核验,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充分的条件让采购单位委派的工作人员对货物生产过程进行核验。核验结果应符合合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中标供应商的相关承诺。(2) 货到初步验收和安装中的监检:货物送达约定的安装地点后,由采购单位会同监理方等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的安装监检(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安装监检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初步安装监检后货物仍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保管。中标供应商对货物安装调试过程,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及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检验记录须提供给采购单位。(3) 最终安装结束后的验收:货物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采购单位负责联系货物使用地监督管理部门,并会同监理机构、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联合安装监检,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办理《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安装监检应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安装监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三、安装和调试1、由中标供应商对所有电梯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所需井道灯、安全保护罩、专用灯座等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为全包工程。2、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实地测量井道及安装场地的技术数据等工作,所需的各类材料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在中标后10个日历日内提供安装现场(含井道)安装图。3、中标供应商应配合项目建设进度(设备运达安装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施工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并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4、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建设工地现场与采购人共同安装监检到货设备,并派专业人员在现场与土建、水电施工配合,做好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电梯安装的运输、起吊、脚手架、施工调试过程中的电线电缆、水电、安全防护措施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只提供电源、水源。5、中标供应商应派技术人员进行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调试人员应为制造商派出的高水平技术人员。6、电梯安装包含对安装场地(含井道、机房尺寸)的调整(含导轨等材料),以确保电梯能安全就位,调整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四、培训供应商应结合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无偿地对采购人派出的管理、维保人员(共计2人)进行电梯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技术监督局和厂方针对性的培训),直到受训人员能独立排除电梯的常见故障,以保证电梯的良好运行。五、文本资料(需移交给采购人的资料和在初验过程中需提供的核对资料)-----技术说明书(含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主要部件的技术文件等);-----原产地证明(含提供本批货物进口主、部件的报关单、商检报告及制造厂产地证明及中文翻译文本);-----每一单台货物详细的安装手册﹑调试手册和使用保养维修手册;-----安装图纸(含机房井道图、部件安装图、电气安装图等);-----安装完毕后立即进行的安装监检试验程序说明;-----出厂货物明细表(含包装和装箱的详细情况说明等);-----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含送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的内业资料等)。六、保修期及售后服务1、中标供应商或安装单位必须在福建省内设立货物维修站;货物维修站必须是具备国家认可的符合本项目相应的货物维修保养资质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的派出机构,该维修站应拥有本次所出售货物的备品、配件、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并对货物进行终生维护和修理。2、免费质量保修期为安装监检合格、交付使用且各种资料移交齐全后12个月,在质量保修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中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中标供应商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并能在2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1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应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家技术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应说明售后服务措施及保修服务承诺文件。4、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时对12个月的质量保修期满之后三年内电梯的维护保养费进行报价,投标供应商应对此报价承担履约责任,采购人有权根据其报价的情况选择是否由其继续进行维保服务,如不报价则视同免费提供维保服务。5、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时对12个月的质量保修期满之后三年内电梯所需的主要备品配件、易耗品等进行报价以供采购人参考,如不报价则视同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6、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时所提供的货物品牌机型[包括:乘客电梯的面板、轿厢(含装修、轿门、轿顶)、厅门]的参考设计样式图(叁套或以上设计方案),中标后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确定相应的样式。投标供应商所提供样式的费用均应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七、供货范围1、投标供应商必须能按照货物的内容提供必需的所有货物、备品配件、材料、附件及专用工具。2、专用工具: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货物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并在投标时列出清单。3、备品配件: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货物正常运行12个月所需的备品配件。投标时应另列出12个月的免费保修期满后货物常用易损件的清单,清单应详细说明常用易损件的规格型号及单价。八、报价要求1、根据投标报价表的内容,有设备组件或零部件的货物要求报出各组件或零部件的单价;详细说明常用易损件的规格型号及单价。2、货物总价和以上说明的安装、调试、培训、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其它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需在投标报价表中详细标明。3、货物的报价应包括中标供应商完成客用电梯设备安装全过程直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颁发运行许可证并正式交付使用所产生的总包干费用,包括完成本安装电梯所需的交通费、预埋费、预埋部件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辅助材料费、井道纠偏费用、井道照明系统安装费用、设施费、机械费、工具费、保管费、吊装费、保险费、检测费、调试费、管理费、协调费、二次搬运费、手续费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以及各种税金、利润等一切安装税费,等各种费用。采购人只承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电梯监检费,土建配合费。双方确认,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国内外市场价格和税费政策有任何变动,本电梯设备安装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变动。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详细勘察电梯安装现场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电梯安装、使用的技术要求,并根据勘察结果作出合理判断,由此发生不能正常安装的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招标文件的技术内容(含土建参数等)仅供投标供应商参考。九、付款方式1、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定合同时必须按合同总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全部供货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无质量及售后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1)设备货款的支付方式(本款均指应支付给电梯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设备货款):①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期限为所有电梯验收完毕(暂定为6个月)、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20%的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约的保证,采购单位收到中标供应商保函及等额正式发票后的10个日历日内预付合同设备总价10%的预付货款作为合同定金。②采购单位则在中标供应商的货物全部到达安装现场,经初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后1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设备批次总价80%的货款(应提供95%的货款正式税务发票)。货物安装完毕,系统初步调试合格交付采购人试运行使用后10个日历日内支付至已安装设备货款的5%;③货物全部安装调试完毕,经有关部门联合检验合格并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且中标供应商已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及所有投标承诺后,采购单位在10个日历日内支付该批次合同总价5%的货款余款(应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并撤消前期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10%的履约保函。(2)安装费的用支付方式(本款均指应支付给电梯安装公司和中标供商的安装费):待设备到达现场后,电梯安装公司和中标供应商进场施工前10日内提供正式发票,采购单位支付批次安装费的50%给安装公司,电梯安装工程竣工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并收到正式税务发票后10日内支付剩余50%的安装费。注:本次报价不包含二次装修配合费及电梯监检费用。3.维修保养费支付方式在中标供应商开始实施有偿保养维修期间,采购人于每年度维修保养工作结束并经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定期检验合格后向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该年度的电梯维修保养费。十、应充分响应的商务条款招标文件中提出的付款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保修期限等重要商务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充分响应,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酌情认定为实质性或重大负偏离。 第二章设备技术要求一、电梯的技术与规格要求(一)本次采购4部病床电梯、2部自动扶梯及安装服务,投标产品为国际著名品牌及在中国合资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应亲临电梯安装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中标后应根据现有电梯井道的实际状况进行整改,完成电梯的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的所有工作,并承担整改、安装所需的所有费用。本招标文件的土建参数仅供投标供应商参考。1、电梯的基本参数及性能指标要求(1) 病床电梯使用类型病床电梯数量4部额定载重量≥1600kg 额定速度≥1.75m/s电源要求交流三相380V、50HZ; 交流单相220V、50HZ;电压允许波动范围±10%停站数 9层9站9门驱动方式变频变压调速(VVVF)控制方式32位CPU控制曵引比2:1拖动系统矢量型变频变压变调速拖动系统(VVVF)井道尺寸 3000 mm(宽)× 2400 mm(宽)机房尺寸5000 mm(宽)×6400 mm(深)轿厢尺寸1500mm(宽)×2300 mm顶层高度 5000 mm提升高度32000 mm底坑深度1800mm 各层层高根据安装现场确定开门尺寸1100mm(宽)×2100 mm(高)土建门洞根据安装现场确定门机采用微机变频变压门机控制(VVVF),无连杆、由齿带传动、无微动开关门套、地坎首层采用发纹不锈钢大门套其余楼层采用烤漆钢板小门套,地坎采用硬质铝合金。厅门各层均采用发纹不锈钢材料。轿厢形式装饰轿厢壁和轿门:采用发纹不锈钢装修,轿厢天花板采用发纹不锈钢材料,轿厢顶设有滚动式换气扇,地坎采用硬质铝合金,踢脚板采用发纹不锈钢,轿厢两侧装有不锈钢扶手。平层精确度±5mm噪声运行中轿厢内噪声≤55dB(A);开关门噪声≤60dB(A);机房噪声:≤80dB(A)安全系统电梯具有完整的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人员安全,避免各种危险和伤害的发生开门方式旁开门控制方式32位微机控制轿厢信号装置操纵箱设在轿厢前部左侧,设有数字式楼层指示器和上下运行方向指标箭头及其他必要的显示装置讯号器面板、轿厢操纵板采用发纹不锈钢,微触按钮和轿厢呼唤记录灯及轿厢位置指示器,设有楼层登记及显示按钮、电梯位置及显示、三位状态(自动、司机、检修)转换钥匙、五方通话、紧急呼叫等按钮,控制按钮为微触摸式按钮,其面板为发纹不锈钢。层门信号装置大楼各层电梯要求均设有数字楼层显示器和运行方向指示器,其面板均为发纹不锈钢。注:上述土建参数仅供参考,投标供应商应到现场测量以施工现场的数据为准并承担调整的相关费用。(2) 扶梯使用类型扶梯数量2部梯级宽度1200mm 额定速度0.5m/s电源要求交流三相380V、50HZ; 交流单相220V、50HZ;电压允许波动范围±10%提升高度4200mm倾斜角度30度底坑尺寸4190mm(长)1590mm(宽)×1100mm(高)土建宽度无(位置为建筑内中庭)土建门洞根据安装现场确定梯级主体发纹不锈钢材料(不包含两侧不锈钢装修部分)(二)电梯功能要求(1) 病床电梯编号名称功能 说 明1全集选控制轿厢内选层指令和厅外层楼召唤指令,自动优选与电梯运行方向一致的信号,并顺向依次应答的自动控制功能。2上电自动开门每次系统通电后,轿厢在门区时,轿门自动打开。3自动关门延时轿门完全打开后,保持开门状态,延时2-5秒后自动关门。4并联运行控制相邻的2部电梯须配有并联功能(两部电梯使用为两组独立的厅外召唤箱)5关门错误报警主板输出关门信号,经过一定时间门联锁未闭合,重新开门后在关门重复6次仍未接通,则停梯待修并故障报警。6门联锁保护全部门联锁闭合,电梯方能运行。如运行中门联锁断开或抖动,电梯将立即进入保护状态。7本层厅外开门电梯在本层平层后,按下召唤按钮层门将自动打开。8关门按钮提前关门自动状态下,在保持开的状态时,可以按关门按钮使门立即响应关门动作、提前关门。9到站自动开门电梯选择自动运行时,每次运行到目标楼层,自动开门和关门。10检修运行电梯进入检修状态下,电梯以检修速度向上或向下运行,方便检修人员检修。11慢速自救运行当电梯处于非检修状态下,未停在平层区。此时只要符合启动安全要求,电梯将自动以慢速运行至平层区,开门放人。12井道自学习在电梯高速运行前。启动系统的井道学习功能,学习井道内各种数据(层高,保护开关位置,减速开关位置等)并永久保存这些运行数据。13上电自恢复由于停电或电源故障引起轿厢位置在两层之间,当电源恢复后轿厢将自动运行到平层位置,恢复运行。14光幕保护门光幕保护系统在门口形成一个光幕保护安全网,触动光幕,电梯关门动作立即停止,自动开门,保护乘客安全。15超速保护电梯正常运行中,控制器检测到编码器反馈的速度大于电梯额定速度115%,这种状态维持500毫秒,电梯减速停车。重复上述动作两次后,如果没有得到修正,主控制器不再输出运行信号,故障报警。16超载保护超载时不关门,超载灯亮,蜂鸣器鸣响,电梯不启动。17逆向运行保护检修运行时系统检测到电梯连续3秒内运行方向与指令方向不一致时,就会立即停车,故障报警。18防终端越程保护当电梯运行至楼层终端时,若运行减速未至预定值,系统将强迫减速,保护电梯安全运行。19接触器触点检测保护系统检测电机回路接触器动作是否可靠,如发现异常,将停止电梯进入故障保护状态,并给出精准的故障类型。20安全回路保护电梯任何一个部位发生故障,安全回路断开,电梯将立刻停止运行。21运行超时保护电梯运行时间超过楼层全程运行总时间时,电梯将自动停梯故障报警。22即时关门电梯停站开门到位时,按下关门按钮,门立即被关闭。23停梯开门电梯停站开门到位时,按下开门按钮使门重新开启。24电梯变频驱动精确调整电动机转速,令电梯启动、运行、停止时的速度曲线平稳、圆滑,获得良好的舒适感。25轿厢风扇/照明自动开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召唤或指令信号,轿厢内的风扇和照明会自动关闭,以节能。26锁梯功能通过钥匙开关,电梯被召唤到基站(服务完成后),并自动退出服务。27电梯门重复开关有时因阻碍或干扰,电梯门未能关闭,电梯门会重复打开或关闭,直到杂物被清除。28防止失速内部计数器保护由于曳引钢丝绳打滑而无法正常运行时,电梯停止运行。29本层重开门关门途中,可以按本层站召唤按钮使门重新开启。30极限保护系统检测到极限开关动作,整个系统将立刻进入保护状态。31变频器故障保护系统收到变频器故障信号就紧急停车,并在有故障时防止电梯运行,故障恢复是自动恢复运行。32编码器信号丢失保护电梯在运行过程中,检测到编码器信号丢失或脉冲数过少,自动停梯保护。33消防员操作功能当启动消防开关后,电梯将自动取消内选外召信号,返回消防基站,进入消防员操作状态。34故障自动停靠当电梯运行时发生故障,停止在非门区,安全回路正常情况下,电梯慢速行驶至平层位置开门。35满载和直驶当电梯达到额定载荷时,只响应内选,不响应外召。36防捣乱功能为避免空梯运行,通过对载重量进行逻辑判断,把不正常的指令做消号处理,避免恶作剧和轿内错误指令。37轿厢警铃轿厢操作盘上装紧急按钮,当电梯发生故障时,轿厢里内持续按压警铃按钮,报警铃将持续鸣响。38轿内层楼、方向指示轿内显示电梯所在层楼及当前运行方向。39层站层楼,方向指示层站显示电梯所在层楼及当前运行方向.40自动返回基站电梯在预设时间内无召唤和任何指令时,轿厢停靠至基站,关门待梯。41五方通话轿厢、机房、控制中心、轿顶和底坑五方的对讲,可以实现乘客、机房、轿顶、底坑和监控人员通话。(与控制中心通话电线,由采购人负责安装)42到站钟提示功能电梯减速平层过程中会鸣响到站钟,以提醒轿厢内乘客或厅外候梯乘客电梯正在平层。43停电应急照明装置在轿厢内设置应急照明装置,当发生停电时自动启用应急照明。44再平层功能当由于乘客进出轿厢等原因引起负载变化,使轿厢与地坎误差超过预设值后,电梯会自动执行再平层功能,使轿厢回到准确平层位置。45待机节能功能无人乘梯时,电梯进入待机状态,除外呼按钮微亮外,整梯其他部分不再消耗电能,待机功耗小于50VA。有人乘梯时,电梯立即唤醒恢复正常使用。46监控管理在轿厢内应留有安装监控装置的孔洞和位置,以便控制室可以对轿厢进行时时监控。其中监控管线应接至机房外的合适位置。以便与相关专业对接。必须免费提供与楼宇自控系统(BA)所需的接口(如电梯停靠位置、满载状况、上行、下行状况、故障及报警状态),以利BA进行监视。47无障碍设置功能轿厢两侧约1米处均应安装扁型不锈钢材质扶手,控制按钮为微触摸式按钮并配盲文。48门禁系统保安功能病床电梯均需配备门禁系统保安功能。(2) 扶梯1、错、断相保护:输入动力电源错相或断相时,使自动扶梯停止运行。2、非操纵逆转保护:运行中出现意外反向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3、工作制动器动作监测:工作制动器不能正常释放或制动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4、工作制动器:工作制动器动作,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制停,并使其保持停止状态。5、蜂鸣器:提示乘客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启动、故障、或逆向进入等信息。6、梳齿板安全装置:异物卡入踏板和梳齿板之间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7、接触器动作监测:接触器动作异常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8、驱动链安全装置:驱动链断裂或者发生异常伸长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9、盖板安全装置:取出检修盖板后,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或防止启动。10、紧急停止按钮:发生紧急情况时,操作该装置停止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运行。11、电气安全回路保护:串联在一起的电气安全装置一旦动作,则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12、制停距离监测:制停距离超过规定最大值的1.2倍时,防止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再启动。13、检修操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可处于检修运行模式,方便其安装调试。14、扶手带去静电装置:该装置防止扶手带产生静电。15、超速限速装置1:运行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16、扶手入口安全装置:异物卡入扶手入口处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17、扶手带速度检测:扶手带速度低于设定值,且持续一段时间后,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18、电动机过载保护:电动机过载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19、自动加油:根据预先设定的时间,自动对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链条进行加油润滑。20、梯级链安全装置:梯级链断裂或者发生异常伸长时,使自动扶梯停止运行。21、围裙防夹安全装置:装于围裙板上带有刚性基座的装置,防止异物或脚夹入围裙板及梯级之间的间隙。22、过电压保护:变频装置电压过高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23、旁路变频:启动、停止及低速待机运行时采用变频装置供电,额定速度运行时采用市电直接拖动的方式。24、照明手动关闭:通过操作开关手动打开或关闭照明设备。25、变频装置过热保护:变频装置过热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26、过电流保护:变频装置电流过大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27、欠电压保护:变频装置电压过低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28、电源相位监测:自动监测电源相位与频率,旁路变频实现无冲击切换,全变频实现功率因数的自适应控制。29、运行方向指示:提示乘客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运行方向、停运或禁止进入等信息。30、乘客感应装置故障:乘客感应装置故障自诊断,发生故障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取消待机模式。31、自动运行:通过乘客感应装置实现有乘客时以名义速度运行,无乘客自动切换至待机模式。32、直接启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启动和运行时均采用市电直接拖动的方式。变频梯为后备功能。33、梯级去静电装置:该装置防止梯级产生静电。34、梯级缺失安全装置:自动扶梯缺失梯级时,该装置动作,并停止自动扶梯运行。35、梯级下陷安全装置:梯级的任何部分下陷而不能再保证与梳齿板啮合时,使自动扶梯停止运行。36、启动开关粘结监测:启动开关发生粘结时,防止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再启动。37、运行方向可选: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可选择方向运行。38、过低速保护:运行速度低于设定值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39、梯级下照明:梯级出入口处突显梯级边缘的照明。40、弯曲导轨安全装置:物体夹在梯级的踢板和毗邻梯级的踏板之间,导致梯级运行异常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41、围裙板安全装置:异物夹入梯级和裙板之间时,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42、停止待机: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在无负载情况下停止。43、乘客感应装置:微波非立柱型:乘客感应装置采用微波传感器。(三) 电梯安全性要求:1.安全设施要求1.1限速器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要求;1.2安全钳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要求;1.3缓冲器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要求。2.电气安全要求:电梯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的有关条款规定。3.电梯可靠性要求:可靠性必须达到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的要求。4.电梯其它要求:电梯其它要求按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规定。5.投标电梯应配备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GB7588第9.10条)及配置独立的双机电磁制动器。6.国家现行有关其它安全技术规范。二、执行标准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技术要求外,本次采购的全部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施工、试验、验收、性能要求、技术要求、可靠性、安全设施、电气装置的安装、施工及验收等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下述现行的国家标准:1.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2.GB1688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3.GB50182-19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4.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5.GB/T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6.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9.现行国家其它标准,若各标准存在不一致时,应服从高标准。三、主件质量要求1.电梯的主件、部件及配件等质量应是生产厂家新型的、先进的、性能最稳定的合格产品,配置应符合上述各品牌电梯相应机型的标准配置或更高配置要求。2.电梯曳引机要求: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并标注功率。。3.门机:采用微机变频变压门机控制(VVVF),门机控制及驱动采用16位及以上CPU控制。4.轿厢及厅门板材厚度≥1.5mm,门套、地坎、踢脚板材质厚度≥1.2mm。四、其他要求:1、所有电梯的零部件、功能配置及整机性能必须满足投标承诺且不得低于制造商投标机型的标准配置,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2、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其投标产品满足土建施工图的井道尺寸要求,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3、设备安装过程由中标供应商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允许将安装工程转包或分包。4、投标供应商中标后须提供满足要求的相关电梯井道及按钢结构设计图纸安装、土建布置、预埋件详图等经制造商盖章确认的图纸。5、2#电梯兼无障碍电梯,3#电梯,4#电梯兼消防电梯,5#电梯兼无障碍电梯。第三章技术与商务应答内容根据电梯技术与规格的需要,要求投标供应商按照投标电梯的规格型号,对照下列技术、商务应答条款以及对商务要求中的内容应答,并保证应答内容真实、可信。如果出现应答内容与事实不符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供应商的商务请求。1、电梯的品牌、机型及产地(应尽量祥细)情况。2、电梯的拖动系统。包含:曵引机、调速控制系统等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及配置情况。3、控制系统。包含:变频器、微机控制系统及主控制板的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及配置情况;4、电梯所具备的功能介绍及配置情况。5、门机系统。包含:变频门机、变频控制装置、门传动机构、门锁机构、光幕保护等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及配置情况。6、安全保护装置。包含: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配置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及配置情况。7、各品牌电梯其他的质量及配置。包含:外招面板、轿内操纵箱面板、按钮不锈钢材质、地板材质、轿厢装饰及外观装修(含提供的轿厢图片资料等)等情况。8、提供体现电梯设备自主研发能力水平的资料。注:上述的电梯各系统、配置、主部配件应详细标明产地(含进口的应标明国别;国产的应标明省份、城市)、制造商及主要技术指标。9、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本使用功能前提下,能提供更优的电梯的使用功能情况等。10、电梯的安装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期进度控制措施等施实方案。11、服务、质量保证条款。 12、电梯的售后服务承诺书。13、12个月的免费保修期满后三年的易损件的价格(附清单)及维修收费标准。14、随机配置的备品配件、专用工具清单(附明细表)。15、其他售后服务承诺。16、提供可以证明企业资信、企业综合技术实力、企业履约能力及企业信誉的材料。第三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内容2.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厦九楼电话:****-********传真:****-********;邮编:362000。2.2采购人:泉州市儿童医院3.2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投标供应商须知第3.1条款规定的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特定条件: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能力的国内供应商;2、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若投标供应商没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则可以与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资质的安装公司联合投标,或委托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的公司安装;3、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病床电梯B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4、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自动扶梯B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5、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B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6、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佰肆拾贰万元整(¥:*******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7、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15.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经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代表未参加时);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5、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6、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复印件(若投标供应商没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则可以与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资质的安装公司联合投标并提供联合投标协议原件,是委托安装的提安装委托协议原件;7、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病床电梯B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8、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自动扶梯B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9、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B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必须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如果投标供应商虚报上述证明文件骗取中标,其中标资格无效。17.1.4投标供应商必须在2013年10月09日17:30前以转帐、电汇等形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注明用途、招标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银行帐号名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银行 帐 号:***************开户 银 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17.2.2中标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100以下1.5%100-500 1.1%×80%18.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19.1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柒份,报价部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不得出现其他与总报价有关的任何价格内容(总报价为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分项价的总和,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单价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2投标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的应是投标代表。投标代表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材料的和与本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会场。29.2中标候选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只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供应商。30.1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后,对各合格投标供应商进行量化打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出现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最终确定符合采购要求,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交由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34.1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持《中标通知书》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概述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仿制以及对外公开,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取得采购资格、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2.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并获得资金/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或称买方、业主。2.3“投标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系指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其它类似的义务。2.6“进口产品/货物”系指整机原厂原装进口产品/货物。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3.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3.2本次政府采购规定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规定的特定条件(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3.3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的;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的。3.4投标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5投标代理人在用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3.6 投标的全部货物如果为相同品牌相同型号,则视为一家并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进入评标程序。4.废标与无效投标界定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招标采购应予废标: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2.1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4.2.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字、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4.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2.4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4.2.5提交的是可选择性报价的;4.2.6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要求有重大偏离的;4.2.7干扰或试图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评标结果的决定进行影响;4.2.8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4.2.9超过预算审核价的;4.2.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2.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2.12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或联合体投标各方权利和义务规定不明确的。5.联合体5.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5.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部分第3.1条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5.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6.投标费用及风险6.1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及风险。7.投标代表7.1投标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证明文件。8.专利说明8.1中标供应商应保证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损失。8.2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招标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所有损失,且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二、招标文件说明9.招标文件构成9.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9.1.1目录;9.1.2投标邀请;9.1.3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9.1.4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1.5投标供应商须知;9.1.6投标文件格式;9.1.7政府采购合同(供参考)。9.2除非有特殊理由,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共设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3投标供应商对本招标文件内容如有疑义,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必须为原件并由法人代表或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逾期或不按规定提交资料的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10.1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口头提出的澄清要求也应予以答复,但答复内容均不能成为依据。1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om),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上述网站查阅澄清或修改的通知;否则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10.3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变更后的时间将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om),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上述网站查阅变更后的时间通知,否则将视为已知晓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0.4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1.要求11.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供应商承担。11.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其中技术响应文件,包括配置表等应由制造商确认),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弄虚作假者,将依据有关规定和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处理。1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文件及投标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形式书写;涉及到的外文资料应给予正确翻译成中文。12.2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3投标涉及到的价格、金额一律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13.1.2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3.1.3技术商务应答书;13.1.4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投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13.2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目录或资料清单”。14.投标文件格式14.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及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注明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和价格等(见格式)。14.2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报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每个分项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14.3投标供应商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或从国外进口的货物的报价,其货物的交货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4.3.1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14.3.2技术规格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14.3.3配套设备或设施的数量和费用;14.3.4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它税。14.4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格式的要求响应的文件,投标供应商可以自拟文件格式。15.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5.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是合法有效。15.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6.1投标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提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货物和服务符合性的证明应包括投标价格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16.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6.3.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和配套设施建设的详细描述。16.3.2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6.3.3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商务偏离表》中。16.4投标供应商在阐述上述本须知第16.3.3条款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规格型号仅起参考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规格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17.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17.1投标保证金17.1.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7.1.2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7.1.3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可以转帐支票、汇票或电汇等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17.1.4投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提交本次招标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1.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1.6中标供应商应持与采购人签定的《政府采购合同》一份及合法有效的收款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后,予以无息退还 (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除外)。17.1.7落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落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 (落标供应商应凭合法有效的收款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7.1.8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1.8.1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17.1.8.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17.1.8.3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17.1.8.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围标、串标的;17.1.8.5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中标服务费的;17.1.8.6在投标或评审过程中违法违规的。17.2中标服务费17.2.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7.2.2中标服务费按标准和规定收取(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2.3中标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17.2.4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必须在收到中标服务费缴交通知书后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18.投标有效期18.1本次投标有效期在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7.1条款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19.2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或由投标代表签名,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9.3投标文件的文字除签字及与签字相关日期外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成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9.4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字和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若盖合同专用章或其他内部章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5除投标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字迹模糊不清或改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若有修改或以补充形式说明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19.6以电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软盘,Word或PDF格式文档,并注明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及封袋上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0.2为了便于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0.3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得启封”的字样。20.4如果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0.1-20.3条款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达投标指定地点。20.5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封袋进行密封及应确保其投标文件能及时递交到项目联系人手中。20.5.1内层封袋的封装与标记同本须知第20.1-20.3条款规定。20.5.2外层封袋装入本须知第20.1条款及本须知第20.2条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同时应写明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20.6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20.1-20.5条款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其产生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任。21.递交投标文件21.1所有投标文件及样品(如果有)都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投标供应商代表送达。21.2投标供应商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凭下列证明办理投标登记手续。21.2.1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21.2.2若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银行单证复印件。22.投标截止时间22.1根据本须知第23条款规定,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投标指定地点。22.2出现本须知第10.3条款规定因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3.迟交的投标文件23.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1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且该通知须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2 投标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款规定编制、密封和发送,并在封面注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24.3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补充和修改。24.4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7.1.8条款的规定处理。五、开标25.开标25.1本次招标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开标,开标结束即进行评标。25.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或另外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25.3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5.4开标时,先由投标代表、授权代表或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主要公开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公布的其他内容。25.5开标时未拆封、未宣读的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将不予承认。25.6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启。25.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7.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5.8开标时,设开标记录员一名,如实记录开标过程发生的事件及唱标主要内容,并存档备查。25.9开标时,由开标监督员和各投标供应商代表,监督投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密封、盖章或签字,监督开标程序是否正确,唱标人是否如实公布投标文件主要内容。25.10澄清25.10.1唱标结束后,经开标会主持人同意,投标供应商代表可就错唱或漏唱的内容要求澄清。澄清要求以开标会现场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开标会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六、评标26.评标委员会26.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6.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包括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等),并作出评价。26.2.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26.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6.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6.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评标开始的当天从相应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与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评标专家不得进行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6.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26.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7.澄清有关问题27.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27.2投标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澄清。27.3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答复的内容将成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评标原则28.1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的评标工作,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标准对投标供应商和投标货物进行资格审查和评价、比较。28.2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8.2.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2价格修正将按本须知25.7.1条款方法更正。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8.2.3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投标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8.2.4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微小的非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8.2.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回不合要求的偏差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有出现本须知4.2条款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8.2.6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8.3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价格外,还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以下因素:28.3.1投标文件中所报交货期及付款方式和条件的偏差。28.3.2货物的技术水平、性能和生产能力。28.3.3货物的质量及适用性。28.3.4配套设备的齐全性。28.3.5投标供应商在采购人所在地为其所供货物提供零备件及售后服务的可能性。28.3.6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28.3.7货物使用期内的运营和维护费。28.3.8技术规格所要求的技术服务费及其它有关服务的费用。28.3.9其它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环保等。28.3.10投标货物的业绩及投标供应商经营信誉。28.4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相同的标准。28.5若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8.6具体评标标准方法如下:一、评标标准:价格分值40分,技术及商务分值60分。二、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若评标委员会由七位或以上组成的,则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含废标界定及无效投标界定),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确定进入评分程序的供应商,并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评分(投标价格、技术商务得分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一) 投标价格---满分40分在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中,以最低有效报价=A;各有效报价得分=40×A÷该有效报价;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佰肆拾贰万元整(¥:*******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二) 商务部分---满分15分1、投标供应商的规模及财务诚信状况(满分3分):(1)投标供应商2012年度有获得银行资信证明AAA级及以上企业的得1分,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则得0分。(1分)(2)投标供应商2009-2011年度有获得市级以上重合用、守信用荣誉的诚信企业的得2分,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则得0分。(2分)2、电梯维保服务质量保证情况(2分): 投标供应商在泉州设有售后维保机构的得2分,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则得0分。3、制造商的企业认证情况(满分10分)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其中:(1)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节能环保产品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2)制造商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3)2011年以来有获得全国质量奖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4)特种制造许可资质曳引式乘客电梯为A级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5)获得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说明:评标委员会可视情况而定对上述评分项中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对,未能提供或提供虚假伪造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技术项0分或无效投标(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三) 技术部分---满分45分1、投标产品为国内外知名原产原品牌产品,其市场信誉度和同类市场的占有率情况(1-3分)。横向对比第1名的得3分,第2名的得2分,第3名的得1分,其它的不得分。2、拖动系统(6分)。其中:a.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整机是原品牌原装进口产品或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整机是投标的电梯制造商自主生产的产品(3分)。b.采用电梯专用变压变频(VVVF)驱动控制技术,调速系统均可按照人体工程学预设最佳速度曲线,精确调整电动机转速(3分)。3、控制系统(6分)。其中:a.采用基于CANBUS数据网络控制技术(3分)。b.控制柜(屏)整体投标产品原品牌原装进口产品或控制柜(屏)整体及主控制版是投标的电梯制造商自主生产的产品(3分)。4、门系统(12分)。其中:a.门机整机为优质名牌产品(3分)。b.变频门电机、变频VVVF、控制装置产地、主要技术指标、配置及性能(1-3分)。c.采用变压变频的无连杆门机,并采用速度、电流的双闭环控制(3分)。d.门电机等主要配置是投标产品原品牌原装进口产品或门机整机是投标的电梯制造商自主生产的产品(3分)。5、安全保护装置(9分)。a.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等的产地、主要技术指标、配置及性能(1-3分)。b.机房及轿内检修操作功能 (1-3分) 。C.带光幕及机械触板双重保护功能(1-3分)。6、各品牌电梯其他的质量及配置(1-3分)。包含:外招面板、轿内操纵箱面板、按钮不锈钢材质、地板材质、轿厢装饰及外观装修(含提供的轿厢图片资料等)等。7、扶手电梯(6分)。a.导轨采用单侧定位高精度U型导轨得3分,其它不得分;b.采用高精度、高效率的斜齿轮减速器得3分,其它不得分;注:上述的电梯各系统、配置、主部配件应详细标明产地(进口产品应标明国别;国产产品的应标明省份、城市名称)、制造商名称及主要技术指标。(四) 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1、采购项目中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投标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必须为第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第九期节能清单中的空调机、照明产品(包括双端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单端荧光灯、管形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标注)。注: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为清单目录内产品的,必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予以无效投标处理。2、节能、减排及环境标志产品部分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此报价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审核此报价的合理性,评标委员会若认定为不合理报价时,则不给予加分。),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规定,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发布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时必须提供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打印件,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自主创新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额外加分得分20%(含20%)以下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20%-50%(含50%)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50%以上价格评标项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技术评标项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3、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价格扣除标准: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②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8.7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供应商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28.8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29.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29.1根据本须知第28条款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29.2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的办法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规定为准。29.3采购代理机构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可以中标。29.4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宣布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30.中标原则30.1 中标原则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规定为准。31.保密31.1参加评标的相关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会影响评标工作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31.2投标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七、授予合同32.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最终审查32.1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32.2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授予合同,并对下一个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能否令人满意的履行合同作类似审查。32.3根据投标和开标情况,采购结果可能是一次定标,也不排除再次竞争的可能性。33.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评审结果依法予以公告。33.2定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确定,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供应商发出《落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5《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4.签定合同34.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3合同签订后7日内,中标供应商应将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采购代理机构接到《合同》后,以原缴交方式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34.4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第四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供参考)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采购结果,乙方为中标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第一条签订合同文件的依据1. 编号 《招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补充文件;2. 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说明;3. 履约保证金;4.《中标通知书》;5.合同附件: 等。第二条货物1.设备内容:品牌: 机型: 数量:详细配置:(可另附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零件及材料,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乙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2.制造商名称:3.设备生产地址:第三条质量保证 1.乙方对设备包装:1.1设备应密封包装。包装适应长途运输 ,能防潮、防震、防锈、防磁等。1.2每件包装上应用不褪色油墨清晰标明件号、长宽高尺寸、毛重、净重、起吊位置、及“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2.技术资料:乙方应按甲方房建工程施工进度要求,提交土建基础图及电梯安装需预先准备的有关要求和图纸。发货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內容,将下列资料一整套与货物一同装箱,运交甲方:A土建基础图;B电气安装接线图;C易损零件清单;D零件目录;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F主机和附件的技术说明文件;G供货清单。以上所有资料为中文书写。3.设备保险:为保证货物运输安全,乙方负责办理货物合同价格100%保险及承担该项费用。4.设备质量:4.1乙方保证按投标承诺,向甲方提供设备。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中国商检部门合格证明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次采购要求。保证设备在安装后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自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的免费质量保修期(设备另有超过该保修期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內运转良好。4.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內出现任何货物质量问题,都由乙方免费维修并更换货物及主要配件。第四条合同金额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2.本合同价款含: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进行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检验合格、交付使用及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电梯的整机价格、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包括起吊、脚手架、水电及电缆电线等费用)、整改费用(含钢牛腿材料及安装费、井道、门洞、导轨及导轨调整与安装费、起吊分层就位、机房承重钢梁等)、井道永久照明、设备运至乙方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电梯维护费用、调试费、验收费(监检费用除外)、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检验(包括海关、商检、技术监督局的电梯检测费等)、税费、代理服务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乙方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中标总价中)。甲方只承担土建配合费及电梯监检费用。3.乙方在投标前必须详细勘察电梯安装现场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电梯安装、使用的技术要求,并根据勘察结果作出合理判断,计算并承担现场整改所需的全部费用,由此发生不能正常安装的责任和整改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本招标文件的土建参数仅供投标供应商参考。4.合同总价款在项目有调整时,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实际数量与投标单价计算确定。5.在项目完工综合验收前,乙方在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乙方负责。6.合同价格包含交货期的市场材料价格风险,交货期内除设计变更或数量增减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第五条货款结算(若设备供货商与安装公司非同一家,货款可分开支付)1.支付货款时应提供的资料:1.1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单及合同的原件;1.2税务发票和政府采购计划表的有效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3原装进口设备另须提供海关报关单及商检报告的有效复印件以及中文翻译文本(均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2.设备款支付方式2.1中标供应商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向采购人按中标总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全部供货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无质量及售后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2.2正式签订供货合同后并收到收款凭证15天内预付合同总价15%的订货款;2.3货到工地经初步验货后并收到收款凭证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35%的货款;2.4货物安装经初验后并收到收款凭证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35%的货款;2.5电梯安装经劳动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安装监检取得运行合格证后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15%。3.维修保养费支付方式在中标供应商开始实施有偿保养维修期间,采购人于每年度维修保养工作结束并经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定期检验合格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年度的电梯维修保养费。第六条交货安装期限、地点和方式1.交货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交货方式:一次性供货。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七条货物起运货物装车(船)起运时,乙方应立即将合同编号、货物名称、货物件数电告甲方。第八条验收、安装及培训1.验收1、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GB/T7025.1-3-1997《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现行国家其它标准,若各标准存在不一致时,应服从高标准;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装安全规范;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投标文件的承诺。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中间检验、监督验收、竣工验收及维保到期验收四个阶段。(1)货物中间检验分出厂前检验、货到初步检验及安装过程检验三个阶段。① 出厂前检验: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有效的可靠性试验报告(含限速器调试正本及五个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提供充分的条件让甲方的工作人员到货物制造基地,对货物的生产过程进行查验;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机抽取时间派人员到乙方生产基地对货物的生产过程及质量进行查验,查验中甲方开支的费用由甲方承担。② 货到初步检验:货物到达后,由甲方会同电梯使用地的电梯检验单位等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的初验(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进口件应提供海关单及制造厂的证明文件。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③ 安装过程检验:电梯在安装过程中,甲方有权对电梯进行跟踪检验。乙方对电梯安装调试(包括电梯钢牛腿、预埋件的安装及整机性能试验)过程,应作详细检验记录。检验记录须提供给甲方。(2)监督验收: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后应报请甲方对电梯进行必要的试运行(时间为1个月),试运行结束且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后,由甲方负责联系电梯使用地的电梯检验单位,并会同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联系办理《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3)竣工验收:监督验收合格后,电梯应由甲方进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电梯进行全面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将电梯及相关资料完整的移交给甲方。(4)维保到期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免费质量保修期满,乙方应对电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保,并由甲方对电梯进行维保到期验收,经验收电梯没有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并无息退还维护保证金;若有质量及服务问题,免费质量保修期应顺延,直至通过验收为止。2.安装和调试2.1由乙方对所有电梯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所需井道灯、安全保护罩、专用灯座等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为全包工程。2、乙方在中标后应实地测量井道及安装场地的技术数据并负责土建预埋及后置件设置等工作,所需的各类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并在中标后7个日历日内提供安装现场(含井道)安装图。3、乙方应配合项目建设进度(设备运达安装现场一周前),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施工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并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4、乙方在甲方建设工地现场与甲方共同验收到货设备,并派专业人员在现场与土建配合,做好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电梯安装的运输、起吊、脚手架、施工调试过程中的电线电缆、水电、安全防护措施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提供电源、水源。5、乙方应派技术人员进行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调试人员应为制造商派出的高水平技术人员。6、电梯安装包含对安装场地(含井道、机房尺寸)的调整(含导轨等材料),以确保电梯能安全就位,调整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培训乙方应结合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无偿地对甲方派出的管理、维保人员(共计2人)进行电梯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技术监督局和厂方针对性的培训),直到受训人员能独立排除电梯的常见故障,以保证电梯的良好运行。第九条售后服务 乙方须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在泉州地区内设立货物维修站;货物维修站必须是具备国家认可的符合本项目相应的货物维修保养资质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的派出机构,该维修站应拥有本次所出售货物的备品、配件、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并对货物进行终生维护和修理。免费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且各种资料移交齐全后12个月,在质量保修期内货物运行发生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件和维修服务。乙方须有属本公司的可随时上门作维修及检测的工程师,维修人员接到报修通知后,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并能在2小时内上门维修。维修人员在1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时,应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排除故障。厂家技术人员接到报修后,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第十条违约责任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生效后无正当理由,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价款25%的定金(即预付款);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25%的定金(即预付款)。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进场或交付使用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电梯设备逾期交货进场或交付使用的给甲方方造成的损失或者造成甲方应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不能免除该赔偿责任。3.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不相符货物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培偿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1所提供的电梯、零部件、功能配置及整机性能与投标承诺不相符;3.2 所提供的电梯、零部件、功能配置及整机性能低于制造商投标机型的标准配置;3.3不能达到国家或国际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3.4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3.5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4.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设备或配件的损坏概由乙方负责。5. 乙方的电梯设备提前交货的,因提前交货所发生的仓储和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电梯设备提前进场,甲方在验收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第十一条索赔办法如果出现设备供货内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顺序与方式理赔:1.同意甲方退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仓租以及为保管退货而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2.按照货物的质量差别程度、损坏范围及甲方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处理。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的质量违约赔偿金。3.调换有质量问题的部件,换件必须全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乙方并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执行。4. 因乙方责任所造成的修理设备或换货而使合同设备的交付使用延误时,则乙方虽已承担了修理或换货义务,但还应按第十条第1款规定支付设备迟延交货违约金,从发现缺陷之日开始计算至该设备纠正缺陷后或在现场修理完成的日期止。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十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及维护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第十三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 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3. 本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办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1 投 标书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投标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全称、地址)提交以下文件:(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等;(2) 资格证明文件;(3) 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必要文件;(5) 投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文件;(6) 以 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元。 据此函,投标供应商同意遵守如下条款:  1、所附“开标一览表”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即大写       。2、投标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相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次投标有效期在本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6、投标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逾期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格式2 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项目名称制造商数量单价小计产地交付期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备注: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如果该表格不够填写,请按同样格式增加一行或一页表格。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格式3投标报价表(一)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价格组成投标分项价格数量(台)主机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运费保 险 费其它(含税金)投标报价 (投标分项价格合计)备注: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报价表(二)(主机和标准附件)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主机和标准附件名称数量单位投标单价金额说明12 3 45678n投标分项价格备注: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报价表(三)(备品配件)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备品备件名称数量单位投标单价金额说明12 3 45678n投标分项价格备注: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投标报价表(四)(专用工具)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专用工具名称数量单位投标单价金额说明12 3 45678n投标分项价格备注: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该信封封口应由投标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封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4保修期满后常用易损件报价表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常用易损件名称数量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单价说明12345678n投标代表签字:日期:格式5 投标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数量备注注:按主要货物分别填写投标代表签字:日期: 格式6 技术规格参数和商务偏离表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规格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明注: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供应商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格式7资格声明函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所提供的资格文件和所要求的说明是真实可靠的和准确无误的。我方对可能要求提供的进一步的资格资料表示理解和同意,并同意按贵方的要求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附后:1、公司简介2、资格证明文件(均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经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代表未参加时);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5)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6)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复印件(若投标供应商没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则可以与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资质的安装公司联合投标并提供联合投标协议原件,是委托安装的提安装委托协议原件;7)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曳引式客梯B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8、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B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9)其他……3、类似业绩表(格式自拟)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概况名称: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邮编: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实收资本: 最近资产平衡表(到时为止)。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债务:流动债务:净值:主要负责人姓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与投标提供货物有关情况关于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设施及其他情况:工厂名称和厂址正在生产的货物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 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历(包括:年限、项目所有人、额定能力、商业营运起始日期等)。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年 度国内出口总额所属财团(如有的话):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职务: 传真/电话: 日期:    格式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兹有 (投标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招标编号)的投标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仅对该项目有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职务: 投标单位详细地址: 邮编:E-mail: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9 售后服务承诺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0 质量保证承诺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 格式12项目管理班子(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拟)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3技术商务应答书(投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商务要求做详细回答)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4中标服务费缴交承诺书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邀请,我司做出如下承诺:1、若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方认可的方式,向贵司交纳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服务费。2、如违约,我方愿凭贵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投标保证金或采购人支付的中标款项中扣缴。特此承诺! 投标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格式15 进口部件清单(若有)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部件名称原产地及制造商备注投标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格式12 中小企业声明函注:若是,请按下表要求填写。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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